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交通事故责任方垫付钱怎么办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近年来,人们的生活水平越来越好,基本家家都有一辆小汽车。随着汽车的使用越来越广泛,交通事故也越来越多发。发生交通事故后,事故责任方该怎么办?今天就来和您谈谈交通事故责任方垫付钱怎么办这个问题。一、交通事故责任方垫付钱怎么处理?肇事一方垫付费用的处理,各地法院有四种做法,一是诉讼中要求垫付人反诉;二是原告不起诉、垫付人不反诉而法院直接一并处理;三是原告不起诉、垫付人不反诉而法院不处理;四是垫付人起诉保险公司要求直接支付。垫付费用由保险公司支付,各地法院有两种做法,一是判决保险公司支付给垫付人。二是判决保险公司支付给受害人,受害人返还垫付费用。根据现代民事诉讼的理论,程序价值与实体价值同样重要,民事程序具有独立于实体的自身价值。所谓“迟到的正义非正义”,因此民事诉讼程序的一个重要目标就是实现诉讼效率。为最大程度的减少当事人诉累和节约司法资源,肇事方垫付的费用应当一并处理。《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二、交通事故责任方垫付钱如何一并处理?如何一并处理,应当符合程序法的规定。在不反诉的情况下,垫付费用由法院一并直接处理由保险公司赔付,不符合不告不理、告什么理什么的诉讼原则,且反诉是垫付人针对受害人的,不能针对保险公司,起不到让保险公司赔付的作用。垫付人起诉保险公司,若垫付人不是被保险人则无诉权,若是被保险人则可以起诉,但因一个是侵权法律关系,一个是保险合同关系,诉讼标的不是共同的,也不是同一种类的,不符合《民事诉讼法》第52条规定,不能并案处理,难以做到减少当事人诉累和节约司法资源的目的。肇事者垫付的费用让受害人增加在诉讼请求中,事实上受害人没有损失这部分费用,与事实不符,部分受害人也会因增加诉讼请求要多交诉讼费用而不愿意增加。为了既能一并解决肇事方垫付费用,又能防止无诉而判、少诉多判的程序障碍,在诉讼中,法官应主动行使释明权,让肇事方提出垫付费用一并解决的陈述意见,同时取得保险公司代理人同意肇事方垫付费用一并解决并由保险公司在保险限额内直接赔付给垫付人的意见,经过当庭质证,确认垫付费用数额。这样就可以判决由保险公司在保险限额范围内将肇事方垫付的费用直接支付给肇事方。判决书中载明“垫付人请求将垫付的费用在本案中一并解决,保险公司同意一并予以赔付给垫付人。”
  如果保险公司赔付不足,肇事方还要赔偿受害人,垫付款可以实施债务抵销。由于是保险公司同意将垫付人垫付的费用在诉讼中一并解决赔付给垫付人的,就消除了让肇事方反诉或让受害人增加诉讼请求的程序障碍,同时也避免了无诉而判、少诉多判的不符合程序问题。若因救护受害人产生的垫付损失不能取回,或是取回的成本很大,便无疑会降低车主采取救护措施的积极性,不利于受害人的保护。因此,应当在制度设计上鼓励车主为救护受害人垫付有关费用。车主通过行使垫付费用的取回权,简化了诉讼程序,减少了诉讼成本,客观上有鼓励车主实施救助行为的效果。以上内容就是法院对交通事故责任方垫付钱怎么处理的一些介绍,也告诉了我们交通事故责任方垫付钱怎么办。在此,提醒您如遇到交通事故又是责任方有垫付情况的,在提起诉讼时,应主动提出垫付费用一并解决的陈述意见,可以避免再次提起诉讼请求,减轻自己的诉累。


·一、交通事故停运损失赔偿规定是什么?
      一、交通事故停运损失赔偿规定是什么? 1、损坏国家的、集体的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的,应当恢复原状或者折价赔偿。受害人因此遭受其他重大损失的,侵害人并应当赔偿损失。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交通事故中的财产损失是否包括被损车辆停运损失问题的批复》规定:“在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中,如果...


·酒驾出车祸会被判刑吗
      未造成伤亡的交通事故,如果双方协商一致,不会判刑。需要区分,酒驾还是醉驾,如果达到醉驾标准。属于刑事犯罪,因为根据刑法一百二十三条规定,醉酒驾驶是没有例外规定的,只要醉酒驾驶就构成该罪。拘役的刑期为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


·发生车祸由哪级公安机关处理
      发生车祸由哪级公安机关处理 一、发生车祸由哪级公安机关处理 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在两个以上管辖区域的,由事故起始点所在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 对管辖权有争议的,由共同的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管辖。指定管辖前,最先发现或者最先接到报警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先行救助受...


·车牌租赁协议合法吗
      不合法,合同无效。根据《机动车管理规定》,机动车、车牌属专车专用,非法定程序,不得私借用,套用。从法律上讲,车牌并不具有商品属性,也不能单独使用。假如要用别人的车牌,就必需把车也登记到车牌主人的名下。也就是说,车主租用他人车牌,自己的车子也要登记到车牌主人的名下,这样的买卖关系,...


·一、交通事故伤者住院了我要怎么控制赔偿金的数额?
      一、交通事故伤者住院了我要怎么控制赔偿金的数额? 交通事故伤者住院了肇事方式无法控制赔偿金额,双方只能是结合实际情况,遵守以下规定,协商出一个确切的赔偿数额: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七条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


·撞车了人没事需要给误工费不
      撞车了人没事需要给误工费不 仅车损的情况况下,不支持误工费 。如果是营运车可能以要求误工费。误工费能不能得到支持,能支持多少,关键与提供的证据有关,需要提供相应的收入证明以及误工证明,提供的证明材料得到认可了才有可能得到支持。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第119条 侵...


·交通事故赔偿的责任有哪些
      交通事故当事人的赔偿责任,是由公安机关按照事故现场勘验和调查的事实,依据交通法规而作出的鉴定。它是以责论处、处罚得当、赔偿合理为基础的,将直接关系到当事人要承担刑事、民事和行政责任的问题。那具体来说交通事故赔偿的责任有哪些呢?详细内容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交通事故赔偿的责任...


·交通事故人员受伤赔偿标准
      交通事故中发生人员伤亡的情况,负主要责任的一方肯定需要承担赔偿责任,我国法律法规对此作了明确的规定,那么,我们在下文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交通事故人员受伤赔偿标准是什么,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交通事故人员受伤赔偿标准 交通事故当中赔偿义务人(肇事者、保险公司)给予受害者的赔偿所包含...


·一、交通事故责任认书的基本内容有哪些?
      一、交通事故责任认书的基本内容有哪些?(一)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车辆、道路和交通环境等基本情况;(二)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经过;(三)道路交通事故证据及事故形成原因的分析;(四)当事人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及责任或者意外原因;(五)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名称和日期...


·交通违章一次记2分的情形有哪些
      交通违章一次记2分的情形有哪些 一、交通违章一次记2分的情形有哪些 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2分: 1、在高速公路匝道、加速车道或者减速车道上超车的; 2、违反禁令标志、警告标志、禁止标线、警告标线指示的; 3、驾驶公路客运车辆以外的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20%...


·毒贩判15年可以假释吗还需要交钱吗
      理论上,判多少年就应该坐多少年牢,不过在劳动改造过程中,可以根据表现有可能被减刑或者假释,但最少要坐一半以上时间。法治社会一切以律条为主,交钱是无用的。法律规定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百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