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只有确定道路交通事故责任主体才能据确定谁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只有确定道路交通事故责任主体才能据确定谁应该承担赔偿责任,投保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后,依据法律规定,保险公司为交强险限额范围内的责任主体,在交强险范围之外将依据具体情形确定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责任主体。接下来,我们将为您整理相关知识。
   一、交通事故责任者和交通事故责任主体的差异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保险公司为责任主体,应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保险公司成为责任主体是基于法律的强制规定而非其本身的侵权行为,除非事故是由非动车驾驶人、行人或者受害人故意造成的,否则保险公司不能免责。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超过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的部分,将由机动车一方区别不同情形承担赔偿责任。也就是说只有确定了谁应该赔偿、谁是赔偿责任的主体,受害人才知道超过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的部分该向谁要求赔偿,人民法院也才能据以确定谁应该承担赔偿责任。需要说明,交通事故责任者和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责任主体的概念是不同的。
  交通事故责任者是违反道路交通法规,对交通事故的发生负有责任,依法应当接受行政处罚的人,包括车辆驾驶人员、行人、乘车人以及其他在道路上进行与交通有关活动的人员。而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责任主体则是依法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人,他可能是交通事故责任者,也可能是车辆所有人、其他对车辆有支配权的人以及取得运行利益的人。
  从法律层面看,交通事故责任者是行政法上的概念,而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责任主体则是民法上的概念。
  有些时候,交通事故责任者与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主体是一致的,谁对交通事故的发生负有责任,谁就应该赔偿受害人的损失,如车辆所有人自主驾驶的情形;但在有些情况下,交通事故责任者与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责任主体并不是一致的,对交通事故负有责任的人,并不一定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比如车主雇佣他人驾驶的情形等。
   二,道路交通事故归责主体的具体类型
  1、 车辆所有人自主驾驶
  车辆所有人自主驾驶车辆发生交通事故的,由其本人承担赔偿责任。
  2、 盗窃、抢劫、抢夺他人车辆驾驶
  使用以盗窃、抢劫、抢夺等手段非法占有的车辆发生交通事故的,由肇事人承担赔偿责任。
  3、 盗用他人证件登记车辆驾驶
  盗用他人身份证、营业执照等证件办理入户登记的车辆发生交通事故的,由盗用人或车辆实际控制人承担赔偿责任。
  4、 挪用车牌
  挪用他人车牌的车辆发生交通事故的,应由挪用人或车辆控制人承担赔偿责任。如果被挪用人有过错的,应承担与其过错相适应的赔偿责任。
  5、 擅自驾驶
  未经车辆所有人或控制人的同意,擅自驾驶他人车辆发生交通事故的,应由擅自驾驶人承担赔偿责任。如果该车辆的所有人或控制人未尽注意或管理义务,应承担与其过错相适应的责任。
  6、 雇人驾驶
  这种情况下要依据受雇人驾驶车辆的行为是否在雇佣合同约定的范围内。
  7、 车辆买卖、赠与未过户
  由实际支配车辆运行或者取得运行利益的买方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综上所述,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者和道路交通事故责任主体的差异性,从根本上体现在法律层面上的差别,具体体现在车辆所有人和使用人、运营利益人的差别;根据具体的情形,大致就可确定交通事故的责任主体,但由于交通事故往往具有复杂的情形,


·一、交通事故致颅脑损伤的司法精神病鉴定可以做吗?
      一、交通事故致颅脑损伤的司法精神病鉴定可以做吗? 是可以做的; 交通事故致颅脑损伤,遗有外伤性精神障碍的,至少可以评定为九级伤残。但是这个精神障碍必须是由具有法医精神病司法鉴定的机构鉴定出来的结果,单靠医院的诊断不可以作为鉴定的依据。 二、司法鉴定法律能力评定的分类 (一...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酒后驾驶机动车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酒后驾驶机动车,记6分,罚500元,暂扣驾驶证1--3个月;●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记12分,罚500元,暂扣驾驶证3个月;●醉酒驾驶机动车,记12分,罚2000元,暂扣驾驶证3--6个月,拘留15天以下;●酒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记12分,罚2000元,...


·私募基金可以上市交易吗
      私募基金可以上市交易吗? 一、 私募基金含义 私募基金(Private Fund)是私下或直接向特定群体募集的资金。与之对应的公募基金(Public Fund)是向社会大众公开募集的资金。人们平常所说的基金主要是共同基金,即证券投资基金。 从研究范式来划分,证券投资的分析方法主...


·现在车祸都不认可误工费了嘛
      现在车祸都不认可误工费了嘛 一、现在车祸都不认可误工费了嘛? 1、现在发生交通事故之后当然是认可误工费的,只要确实给当事人造成了误工损失,那么肇事者就应该赔偿误工费。误工费是根据当事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的。伤者本人的误工时间根据当事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治证明确定...


·驾驶校车的条件具体包括哪些
      驾驶校车的条件具体包括哪些驾驶校车现在也成为了不少人选择的工作,相对来讲这份工作比较轻松,工作时间也不长。但现实中也不是人人都可以驾驶校车的,此时需要符合规定的条件才行。那到底驾驶校车的条件具体包括哪些呢?详细内容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驾驶校车的条件具体包括哪些...


·一、福建省交通事故误工费怎么算?
      一、福建省交通事故误工费怎么算?误工费赔偿金额的计算公式:有固定工资的:误工费赔偿金额=误工时间(天)×收入水平(天元)无固定工资的又分两种情况:第一种情况:能够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的状况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公式:误工费赔偿金额=误工时间(天)×最近三年平均收入...


·追尾逃逸交警怎么处理?
      追尾逃逸交警怎么处理? 一、追尾逃逸交警怎么处理 (一)不构成犯罪的。 1,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2,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3,《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二条...


·交通肇事逃逸对方轻伤有什么处罚
      交通肇事逃逸对方轻伤有什么处罚交通肇事逃逸致人轻伤,一般来说情节并不严重,虽然存在逃逸的情况,但往往也是不认定构成犯罪,自然不需要追究其刑事责任,但应当进行民事判处及行政处罚。可以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并可以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因为有逃逸情节,往往可以在...


·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判决的程序是怎样的
      交通事故责任划分是处理交通事故的关键,责任划分不合理容易引起责任纠纷,导致责任履行延期。一旦引起纠纷,问题的处理也变得复杂,需要对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判决。接下来,我们将介绍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判决的程序的有关内容。 一、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判决的程序 经过上述的准备,再书写起诉状进行立...


·端午交通违章如何处理?
      端午交通违章如何处理? 一、端午交通违章可以处理么? 目前,很多大城市的交警大队在周末和节假日安排值班人员,专门进行违章行为处理的,但窗口较少,办公时间也较短,下午4点左右就下班了。而一些县级三线小城市交警队周末和节假日是不进行违章处理的,所以,车主在办理前,最好是提前电话咨询...


·施救费应由肇事车辆的保险公司赔偿
      施救费应由肇事车辆的保险公司赔偿。《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五十七条第二款规定,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为防止或者减少保险标的的损失所支付的必要的、合理的费用,由保险人承担;保险人所承担的费用数额在保险标的损失赔偿金额以外另行计算,最高不超过保险金额的数额。道路交通事故中,为施救...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