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债权债务关系的种类 债权债务关系的种类有哪些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债权债务关系的种类
  
  债权债务关系的种类 有哪些
  
  1 、法定之债与意定之债
  
  按照债的设定及其内容是否允许当事人以自由意思决定,债可以分为法定之债与意定之债。
  
  法定之债,是指债的发生及其内容均由法律予以规定的债。是特定当事人之间请求为特定的给付的法律关系。主要包括侵权行为之债、不当得利之债、无因管理之债及缔约过失之债。
  
  意定之债,是指债的发生及其内容完全由当事人自由决定。主要包括合同之债。
  
  2 、种类之债与特定之债
  
  根据债的标的物的不同属性,债可划分为特定之债和种类之债。
  
  种类之债,是指以不特定而可特定的物为标的的债。种类之债多存在于现实生活中。具有可替代性。一般不会发生履行不能,因为即使种类之债的标的物因意外损失,可以以同性质的物品代替。
  
  特定之债,是指以特定物为标的的债。特定之债的标的是特定物,在债成立时就须业已存在,具有不可代替性,种类之债一经特定即变为特定之债。
  
  3 、简单之债与选择之债
  
  简单之债又称“单纯之债”,是指债的标的是单一的,当事人只能就该种标的履行的债。又称为不可选择之债。在简单之债中,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明确、简单,一般不容易发生争议
  
  选择之债的当事人须于数种给付中选定一种履行,选择之债给付的选定亦即选择之债的特定。选择之债的特定方法主要有两种:一是选择;二是履行不能。
  
  选择是指当事人之间可以自己选择以某种物品作为标的物,而履行不能的时候,则只能选择可以履行的部分,这时选择之债就转化为简单之债。
  
  4、单一之债和多数人之债
  
  根据债的主体双方人数是单一的还是多数的,债分为单一之债和多数人之债。
  
  单一之债,是指债的双方主体都仅为一人的债。大多数债都是单一之债。
  
  多数人之债,是指债的双方主体均为二人以上或其中一方主体为二人以上的债。
  
  5、按份之债和连带之债
  
  多数人之债又依据多数人之间是否有连带关系划分为按份之债与连带之债。
  
  按份之债,指债的一方主体为多数人,各自按照一定的份额享有权利或承担义务的债。
  
  连带之债,指债的主体一方为多数人,多数人一方当事人之间有连带关系的债。债权人一方为多数人且有连带关系的,为连带债权;债务人一方为多数人且有连带美系的为连带债务。连带之债对外承担全部的责任,对内按约定或按比例承担责任。
  
  6、主债和从债
  
  根据两个债之间的关系,债可分为主债和从债。
  
  主债指能够独立存在,不以他债为前提的债。
  
  从债不能独立存在,须以其他债的存在为成立前提的债。
  
  7、财物之债与劳务之债
  
  根据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内容,债可分为财物之债与劳务之债。
  
  财物之债,是指债务人应以给付一定财物履行债务的债。
  
  劳务之债,是指债务人须以提供一定劳务履行债务之债。
  
  8、一时之债和继续之债
  
  债依据是否可以一次履行而履行完毕划分为一时性债和继续性债。
  
  一时性债,是指当事人可以仅因一次履行而使债履行完毕。
  
  继续性债,是指当事人无法一次履行完毕,债的内容随着时间的推移当事人持续履行,债的内容则持续增加。
  
  9、无因管理之债
  
  是指没有法定的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而进行的管理或者服务的事实行为,该事实行为所产生的债务称之为无因管理之债。因无因管理而形成的管理人请求受益人支付管理费用,受益人应当偿付的权利、义务关系是无因管理之债。
  
  10、不当得利
  
  不当得利是指没有合法根据得到利益而使他人利益受到损害。不当得利是债的发生依据之一,因为不当得利发生之债权债务关系称为不当得利之债。不当得利就是指没有法律上或合同上的根据,使他人受损而自己取得的利益。债权人享得利和损害赔偿的请求权。
  
  在了解债权债务关系的种类之后,我们才能在发生债权债务关系的时候,第一时间知道如何入手去解决该债权债务的纠纷,同时在知道债权债务关系的种类有利于我们对于生活中的纷繁复杂的事情,高效率和有针对性的去解决,节省了时间和精力。
  
  


·他项权证到期债权人不来还款怎么办?
      他项权的颁发一般是由专门的部门来进行的,要购买房子的时候一定要对楼盘的信息十分的熟悉,与开发商签订好相应的合同,关于他项权证到期债权人不来还款怎么办很多人有疑问,一般是需要在诉讼时效期争取自己的债权的,接下来让我们来告诉您有关的法律规定和知识。一、他项权证到期债权人不来还款怎么办...


·债务纠纷起诉法院多久立案?
      债务纠纷起诉法院多久立案?现如今,很多人在处理不了债务纠纷的时候,往往会选择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官依法作出判决,这样最终才能让纠纷得到处理。但是一方向法院提起了诉讼之后,通常债务纠纷起诉法院多久立案呢?下文中我们就来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债务纠纷起诉法院多久立案 从2015年...


·如何证明不是夫妻共同债务?
      如何证明不是夫妻共同债务? 如何证明不是夫妻共同债务? ?1、夫妻一方举债中,债权人和债务人明确约定该债务为一方个人债务的,比如在借条中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的。 2、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


·股东要还公司的债务吗
      股东要还公司的债务吗很多人都会觉得,既然股东持有公司的股份,每年都能享受丰厚的红利,那么自然也就需要承担公司的债务了。而根据法律的规定,股东要还公司的债务吗?这关系到债权人能不能向债务公司的股东追讨债务的问题。下面,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股东要还公司的债务吗 (一)正常...


·找不到债务人要向哪个法院提起诉讼
      找不到债务人要向哪个法院提起诉讼民事诉讼首先需要确定管辖法院。一般情况下都根据债务人的情况确定,但是现实中可能会出现找不到债务人的情况,此时很多人可能就不清楚要向哪个法院起诉了。要是无法确定管辖法院的话其实也是很麻烦的一件事,那通常找不到债务人要向哪个法院提起诉讼呢?我们马上为你...


·贷款诈骗罪法律规定如何处罚
      贷款诈骗罪法律规定如何处罚 一般向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申请贷款的时候,需要提供真实的贷款项目,这样银行方面做出了审查,才会根据实际的情况放贷。但现实中,有的人偏偏就是虚构贷款项目,想要以此来骗取贷款,这样的行为其实有可能被认定为贷款诈骗罪,此时追究刑事责任也就是必然的了。那一般...


·债务纠纷怎么起诉,它的流程是怎样的
      债务纠纷怎么起诉,它的流程是怎样的当今社会债务纠纷是非常常见的,很多人在发生债务纠纷,往往都会选择直接提起诉讼让法院来强制债务人还钱,因此提前了解债务纠纷起诉的相关知识,有助于你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下面,我们为您讲解了债务纠纷怎么起诉,希望能够帮助到你。 一、债务纠纷怎么起诉 ...


·40万借款仅有借条能证明借贷关系吗
      40万借款仅有借条能证明借贷关系吗?只有借条不能证明借贷关系的成立。《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一十条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生效。”可见,自然人借款合同属于实践合同,不仅要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还要有出借人交付借款的行为,才能正式生效。根据谁主张谁举...


·企业欠款该如何进行催收
      企业欠款该如何进行催收 一、企业欠款该如何进行催收 对于各种不同的欠款进行不同的策略: 1、对于态度较好的欠款单位采取“先礼后兵”政策,先给予一定的宽限期,待宽限期满后仍无还款迹象的单位,再进行诉讼等行动。 2、对于长期拖欠款,无任何还款诚意的“老赖”,不能心存任何侥幸,应立即...


·借款纠纷原告要怎样举证
      借款纠纷原告要怎样举证在发生借款纠纷后,如果债权人决定通过诉讼的方式来解决,作为原告,债权人需要对自己的诉讼事实进行举证。具体来说,借款纠纷原告要怎样举证呢?为了能够在借款纠纷诉讼中胜诉,借款纠纷原告举证要注意什么问题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了解一下吧。 一、借款纠纷原告要怎样举证 ...


·公司债券是什么意思
      公司债券是什么意思公司为了长远的发展,适合时代的要求发行了公司债券。公司债券也成为了一种新型的投资方式,因为其收益率高,吸引了很多人购买投资。大多数的投资者可能只了解投资方式,怎样选择,怎样购买。但是却不一定真正了解公司债券的内涵,那么,公司债券是什么意思呢?下面我们就为您讲解一...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