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婚后买房离婚怎么分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很多新婚夫妻都是在结婚之后,选择出资购买房产的。对于这样的房产,有的情况下是由一方单独出资购买,而多数情况下则是由双方共同出资购买的。那么夫妻婚后买房离婚怎么分呢?这是离婚的时候不可避免的问题,下面就让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婚后买房离婚怎么分
  
  (1)按揭贷款所购买的房屋,离婚时尚未付清,未取得房产证的如何分割?对采取住房抵押贷款方式,购买商品房未付清全部房价款的房屋,属于尚未取得所有权的房屋。在离婚诉讼时人民法院有两种处理办法:有的法院不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待有产权证后再处理;还有的法院会按着已经交付的部和增值部分平均分割,得房一方给予对方补偿,自己继续还贷。
  
  (2)当事人婚后购买的房屋,离婚时双方都要房的,按竞价原则处理。离婚时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列形分别处理:
  
  ①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②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③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人的申请拍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二、夫妻共同房产如何认定
  
  当前我国房屋根据不同的标准,可划分多种类型,但依据房屋所有权的归属标准,可以分为公房和私房两种,这是一种最基本分类。公房,是指国有房屋和集体所有的房屋,其中国有公房包括国家投资建设由房产管理部门直接经营管理的房屋(称为“直管公房”)和机关团体、国有企业、事业单位自主投资建设并自行管理的房屋(称为“自管公房”);集体所有的房屋是集体组织投资建设并自行管理的房屋。私房,是指个人所有或数人共有的自用或出租的住宅或非住宅用房,包括城市商品房和农村宅基房等。
  
  根据现行《婚姻法》及“婚姻法解释”等的规定,结合法律实务和生活实践,属于夫妻共同所有的房屋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形:
  
  (一)婚姻期间夫妻双方共同购买的公房、商品房、经济适用房、私有房屋;
  
  (二)夫妻一方在婚前承租、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
  
  (三)婚前以男女双方的积蓄共同购买的公房、商品房、经济适用房等房屋;
  
  (四)由一方在婚前购买或自建,婚后又以共同财产组织重建的的房屋;仅有部分改建、扩建的,改扩建部分属夫妻共同所有;
  
  (五)结婚前,父母出资购置的房屋,明确表示赠与夫妻双方的;
  
  (六)结婚后,父母出资为双方购置的房屋,未明确表示赠与夫或妻一方的;
  
  (七)一方或双方在婚姻关系期间继承的房屋归夫妻共同所有,但遗嘱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除外;
  
  (八)工作单位基于职工的劳动人事关系、职工工龄等福利分房形式分配的,并由夫妻双方出资购买的职工福利房等。
  
  在夫妻离婚的时候无可避免的需要对共同的财产做出分割,这其中就包括对共同房产的分割。至于婚后买房离婚怎么分,则还需要根据实际情况才能做出处理。而要是在这个过程中遇到了什么问题的话,可以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外嫁女可以分安置房吗
      视具体情况而定。如果结婚时户口没有迁走,那么是可以分安置房的。安置房的分配,需要与户口对应,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 征收土...


·一、出租人房屋租赁合同提前解除合同的依据是什么?
      一、出租人房屋租赁合同提前解除合同的依据是什么? 1、承租人擅自将承租的房屋转租,转让或转借的; 2、承租人利用承租的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了公共利益的; 3、承租人不按合同规定的期限缴纳房租达一定时间的; 4、承租人违反合同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的; 5、承租人严重损坏房屋...


·租房子的时候,承租方和出租方事先会签订租房合同,以契约形式规
      租房子的时候,承租方和出租方事先会签订租房合同,以契约形式规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如果承租人中途违反合同,要求退房,那么在提前退租合同中应当负怎样的责任呢?让我们一起在下文中了解提前退租合同的规定吧。 一、关于提前退租在合同中是如何规定的? 现在有一个房租租赁合同中,没有对提前...


·如果购房人已经支付了首付款后又希望解除买卖合同,为了避免造成
      如果购房人已经支付了首付款后又希望解除买卖合同,为了避免造成经济损失,此时就需要谨慎行事。那么,具体而言,首付款已付应该如何退房,换句话说,已交首付款怎么退房呢?对于这个问题,下文将为您详细解答。 一、首付款已付应该如何退房 如果购房人是因为不可抗力或者开发商的严重违约行为而要求...


·动迁房和商品房区别有哪些
      动迁房和商品房区别有哪些根据房屋权属性质来分类,房屋包括了动迁房和商品房。因为对房屋区别不正确,没有一定的房产知识,购房者在购房之时容易吃大亏。那么动迁房与商品房的区别有哪些?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吧。 一、动迁房和商品房的区别有哪些 1、定义 动迁房:即安置房,这...


·一、买房子的时候需要注意什么手续?
      一、买房子的时候需要注意什么手续? 如果你要买的是新建商品房,需要查看项目是否五证齐全,五证即《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和《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 可以到房管局去查看项目是否取得了预售证,一般预售证是五...


·根据法律规定房产女婿有继承权吗?
      根据法律规定房产女婿有继承权吗?根据法律规定房产女婿没有继承权,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1、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父母、配偶、子女。2、第二顺序继承人包括: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3、子女包括:婚生...


·二手房屋买卖违约有什么责任
      在进行二手房买卖的过程中,难免会遇到一些违约的情况,此时就会对另一方造成损害,因此就需要违约方承担一定的违约责任。不过二手房屋买卖违约中该有哪些违约责任要承担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二手房买卖中违约责任有哪些 1、不能履行。 又叫给付不能,是指债务人在客观...


·房子办了不动产证能买卖吗?
      房子办了不动产证能买卖吗?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不动产权属证书记载的事项,应当与不动产登记簿一致;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办了不动产证的房子只要符合当地房管局和国家法律允许的房屋是可以进行买卖交易的。房地产转让...


·老人立遗嘱房子给儿子不给儿媳妇房产是共同财产吗
      老人立遗嘱房子给儿子不给儿媳妇房产是共同财产吗 一、老人立遗嘱房子给儿子不给儿媳妇房产是共同财产吗? 老人立遗嘱房子给儿子不给儿媳妇的话房产不是夫妻共同财产,遗嘱确定了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只能作为夫或妻的个人财产。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是: 1、工资、奖金; 2、生产、经营...


·夫妻离婚房产孩子有份不?
      说到夫妻离婚,必然离不开对夫妻财产的分割,但是这里的财产分割仅仅是指夫妻共同财产,并不是所有的财产。现实中,还有一个情况就是夫妻离婚的时候可能还有孩子,这个时候就牵涉到孩子是否有份的问题。那么,夫妻离婚房产孩子有份不?我们就这个问题收集了相关法律知识,详情请看下文。 一、夫妻离婚...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