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同业拆借合同如何签订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同业拆借合同如何签订 一、同业拆借合同如何签订
  根据《商业银行法》和《同业拆借管理试行办法》的规定,签订同业拆借合同应当遵守下列要求:
  (1)拆借的主体必须适格。凡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并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注册的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均可参加同业拆借。
  (2)就拆借的期限而言,根据《商业银行法》第46条第1款的规定:“同业拆借,应当遵守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期限,拆借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4个月”。
  (3)就可以拆借的资金而言,根据《商业银行法》第46条第2款的规定:“拆出资金限于交足存款准备金、留足备付金和归还中国人民银行到期贷款之后的闲置资金。”
  (4)就拆借的资金用途而言,根据《商业银行法》第46条的规定:“拆入资金用于弥补票据结算、联行汇差头寸的不足和解决临时性周转资金的需要。禁止利用拆入资金发放固定资产贷款或者用于投资。”
  (5)同业拆借利息及服务费收入一律转账结算,不得收取现金。在利息或服务费之外,不得以任何形式收取“回扣”和“好处费”。
  (6)参加同业拆借的双方必须签订拆借合同,合同内容包括拆借金额、期限、利率、资金用途和双方的权利、义务等。
  同业拆借合同违反上述规定第(1)、(3)项的,应认定合同全部无效;违反上述第(2)、(4)、(5)项规定的,合同约定的超出中国人民银行总行规定的拆借限度部分、超出拆人资金比例的部分无效,以及关于收取“回扣”和“好处费”的部分无效,该部分无效不影响同业拆借合同其他条款的效力。
  此外,上述第(6)项规定是对同业拆借合同形式的要求,即同业拆借合同是要式合同,如果参加同业拆借的双方未签订拆借合同,但已经实际履行,仍应当认定合同成立。
   二、同业拆借合同如何订立
  同业拆借指的是银行之间为了解决短期内出现的资金余缺而进行的相互调剂,是具有法人资格的金融机构及经法人授权的非法人金融机构分支机构之间进行短期资金融通的行为,目的在于调剂头寸和临时性资金余缺。发生在一个工作日结束后银行对账目进行结算时发现资金出现多于或短缺的情况下,为了使第二天的工作照常进行或对富余款项进行利用。
  对于同业拆借,我国主要由《商业银行法》和《同业拆借管理试行办法》进行规范。认定同业拆借合同效力,主要是看该拆借行为是否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如果同业拆借合同违反《商业银行法》的强行性规定,应当认定合同无效。
  虽然《同业拆借管理试行办法》属于人民银行发布的部门规章,对于法院裁判案件只起“参照”作用,但根据《商业银行法》第46条规定:“同业拆借,应当遵守中国人民银行的规定。”因此,《同业拆借管理试行办法》是根据《商业银行法》作出的授权性规定,与《商业银行法》具有同等效力,《同业拆借管理试行办法》及其他中国人民银行颁布的规章可以作为认定同业拆借合同效力的依据。
  银行之间为了解决短期内出现的资金余缺而进行相互调剂的现象时有发生,为了避免纠纷,银行最好请专业的律师介入,把控资金拆借过程中可能出现的法律问题,严格按照法律规定进行资金拆借,更好地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出他项权证后银行不放款怎么办?
      银行并没有义务在收到他项权证以后就应该马上给当事人放款的,国家央行虽然说可以针对各银行的业务,比如说贷款利率等作出统一的幅度范围,但是银行具体在放贷的时候是要考虑到这笔业务给银行会带来的各种风险的。因此就不排除有些向银行贷款的人遇到这种出他项权证后银行不放款的情形。一、出他项权证...


·民间借贷中的形式有几种 民间借贷的主要形式如下:
      民间借贷中的形式有几种 民间借贷的主要形式如下: 1、企业集资型借贷。 企业集资型借贷主要分为企业集资和社会集资。企业集资,主要是企业向股东、职工借债或以入股的方式筹措资金,以满足生产经营的需要。也有部分企业向员工收取所谓“工作保证金”,一方面稳定员工工作和防范经营风险,另...


·别人欠我钱是写欠条还是借条?
      别人欠我钱是写欠条还是借条?如果是借给别人钱,那当然是打借条了。首先,借条和欠条是不同的,他们所代表的法律意义和效果是有很大差距的。 欠条不仅可以当事人之前欠钱,也可以用于欠物,他们背后的基础合同关系是多种多样的。所以基于双方是借贷的关系,打借条要优先于打欠条。因为借条的证明力最...


·合伙做生意合伙人欠钱不还怎么办
      合伙做生意合伙人欠钱不还怎么办?债务人欠钱不还的,债权人可以起诉处理。起诉需向法院提交以下材料:1、证明当事人诉讼主体资格的证据;2、证明借款关系存在的证据;3、证明已偿还借款的证据;4、诉讼请求金额的计算依据。二、债务纠纷立案后多长时间能出具判决结果?《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变更合同价款按哪些方法进行?变更价款的程序是什么?
      变更合同价款按哪些方法进行?变更价款的程序是什么? 合同是当事人或当事双方共同签订的具有法律效力的合约,但是合同是可以在签订后按照一定的法律程序变更的。比如有些时候,因为一些原因不得不需要变更合同的价款,但是变更合同价款按哪些方法进行呢?变更价款的程序是什么?下面,的我们就为您...


·欠债没有借条怎么处理?
      欠债没有借条怎么处理?欠债没有借条的情况下,可以寻找其它证据,如银行的交易流水、债务人承认借款事实的录音、录像等。对方欠钱不还,债权人没有欠条也是可以起诉的,但是需要一些间接证据来辅助,比如人证、聊天记录、转账凭证或电话录音等,证据越充足,案件赢的概率就越大,拿回借款的可能就越大...


·拖欠租金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拖欠租金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拖欠租金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拖欠房租属于违反约定的行为,按照合同法的规定,应当支付拖欠的房租、赔偿出租方由此遭受的损失。如果拖欠房租的行为恶劣、导致租房协议不能履行的,出租方还可依法解除租房合同。 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


·民间贷款担保人责任有哪些
      民间贷款担保人责任有哪些按照我国现行法律规定,担保责任分为一般担保和连带责任担保。一般担保是指在对借款人通过诉讼仍不能承担债务时,担保人应当承担担保责任;连带担保责任是指,债权人可以要求借款人和担保人任何一方承担责任,不受借款人有无能力的限制。双方对担保责任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为连...


·公司拖欠三个月社保怎么办
      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解决:1、与公司协商。2、协商不成,去公司注册地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公司,要求公司补缴社保。3、仲裁。向公司所在地或者实际工作地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要求公司补缴社保。4、诉讼。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向公司所在地或者实际工作地点法院起诉。《劳动法》第七十三条 劳动...


·信用卡诈骗判刑后没有能力还款怎么办?
      随信用卡在我国快速发展,持卡人数量与日俱增。信用卡诈骗的打击范围越来越广,打击力度越来越大。然而仍有一部分人对信用卡诈骗深信不疑,认为自己只要坐几年牢就无需还款。那么对于那些深陷信用卡诈骗判刑后没有能力还款的人究竟需不需要还款呢?我们将在下文中详细介绍。 一、信用卡诈骗判刑后没...


·存款利率上限的最新规定是什么
      存款利率上限的最新规定是什么?对商业银行和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等,央行宣布今后不再设置存款利率浮动上限。这标志着中国金融改革大提速,利率市场化完成。10月23日,中国人民银行宣布,自2015年10月24日起,下调金融机构人民币贷款和存款基准利率,以进一步降低社会融资成本。其中,金融机...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