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如何解读劳动合同法竞业条款?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如何解读劳动合同法竞业条款?
  
  一、《劳动合同法》对竞业限制条款是怎么规定的?
  
  《劳动合同法》对竞业禁止问题做了详细的规定,如第23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劳动合同法》第24条规定:“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前款规定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第90条规定:“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二、竞业限制协议的性质是什么?
  
  所谓竞业限制协议是指用人单位与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用人单位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的合同。竞业限制协议为用人单位维护自身商业秘密提供了有效的手段。根据合同法的有关理论,竞业限制协议具有以下特点:?
  
  1、竞业限制协议是一个双务合同
  
  所谓双务合同是指依照合同的约定双方当事人互负义务的合同。在竞业限制协议中,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协议约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应当按照规定履行其保密义务,如违反其义务,用人单位有权要求劳动者支付违约金。?
  
  2、竞业限制协议是有偿合同
  
  根据当事人之间有无对价可以将合同分为无偿合同和有偿合同。依照竞业限制协议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从此点可以看出竞业限制协议属于有偿合同。?
  
  3、竞业限制合同是要式合同
  
  《劳动合同法》没有对竞业限制合同的形式作出规定,但绝大多数人认为竞业限制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甚至有观点认为有必要时双方还可协商公证或者在行业刊物上公示。
  
  4、竞业限制合同是一种特殊的从合同
  
  竞业限制合同的存在需要以劳动合同的存在为前提,但竞业限制合同成立后又显示出极大的独立性:竞业限制合同不因劳动合同的解除、终止而解除、终止,反而因劳动合同的解除或终止而促使双方开始履行合同。
  
  由此可见,关于竞业限制制度,《劳动合同法》进一步进行了完善。按照劳动合同法竞业条款规定,用人单位应该在竞业限制期间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并且这个期间最长不得超过两年。如果劳动者违反条款规定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劳动者要承担赔偿责任,所以说,竞业限制协议具有双务合同的性质。
  
  


·17岁是不是童工,使用童工有哪些处罚?
      17岁是不是童工?要想解决这个问题,那么首先我们要知道我国对童工是如何进行规定的,年龄界限是什么。我国禁止单位录用童工,但是却没有禁止招用未成年工。接下来,我们就来为您解决这个问题。 一、17岁是不是童工 17岁不属童工! 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及有关法规的规定,童工是指未...


·工伤认定不予受理的情形都有哪些
      工伤认定不予受理的情形都有哪些1、对于工伤认定未能提交充分资料,同时在行政机关发出补正通知书后规定时间内未能做出补正的,工伤认定机关理应不受理。2、对于工伤认定超过申请时效的,除特殊原因外(具体指劳动关系的确认、医疗尚未终结等),工伤认定机关可以驳回申请,不予受理。3、伤者或者伤...


·国营企业辞退违纪职工暂行规定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国营企业辞退违纪职工暂行规定的主要内容是什么?人们生活在世界上,为了吃饱穿暖,工作是人生的一大要紧事。现在我国的企业主要分为国营企业、民营企业、外资企业以及外商合资企业这几种。除了第一种之外,在后面三个企业工作的规定是类似的。那么,对于国营企业来说,今天,我们要探讨的问题是,国营...


·工程款纠纷怎么处理?
      工程款纠纷怎么处理? 1、发包方拖欠工程款违约纠纷的解决对策 这类纠纷中,发包方往往是摆出一副死猪不怕开水烫的架子,反正是没钱,随便你折腾。对这类的发包方,如果真是查不到其他财产,那么只好对所建工程下手:第一种办法,双方协商把工程项目折成工程款变更到承包方名下。第二种办法,利...


·过了工伤认定期限怎么办
      在日常工作中,如果我们因为一些意想不到的工作原因受到伤害,这个时候我们要申请的就是工伤的认定和补偿,而工伤的认定补偿也是有一定期限的,如果过了工伤认定期限怎么办,我们应该如何解决这个工伤认定日期延误的问题呢,下面我整理了一些关于工伤认定期限已过的知识。 工伤认定是劳动者在工作地点...


·没签劳动合同的赔偿可以获得吗?
      没签劳动合同的赔偿可以获得吗 可以的,没签劳动合同可以得到双倍工资的赔偿。劳动合同法规定,属于以下情形的用人单位需要向劳动者支付双倍工资:(一)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二)劳动合同期满后,劳动者仍在用人...


·离婚时没工作争抚养权是否有影响
      对于大多数的女性职工来说,结婚生孩子以后,如果有条件的话,可以将孩子暂时有家里面的老人来抚养。但是也并不排除有一些结婚以后,完全就将生活的重心转移到了家庭。因此有一部分女性在离婚的时候考虑的一个至关重要的问题就是,离婚时没工作争抚养权是否有影响? 离婚时没工作争抚养权是否有影响?...


·我国已建立健全相关法律法规来规范单位用人行为和劳
      我国已建立健全相关法律法规来规范单位用人行为和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特别是在劳动报酬之外的社会保险和公积金有相关明确规定,虽然各地缴纳政策略有不同,但都在法律规章约束下开展实施工作,然而不可忽视的是仍有一些用人单位未能按规章办事,在劳动者离职期间不予缴纳社保,这种情况合法吗?我们就需...


·未生效劳动合同的解除条件有哪些?
       一、未生效劳动合同的解除条件有哪些? 1、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无效。双方应当在订立劳动合同、拟定劳动合同条款时出于自愿,要遵守诚实信用原则。欺诈、胁迫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劳动关系的一方违背了他们的真实意愿。 2...


·被撞后误工费证明都需要什么?
      被撞后误工费证明都需要什么? 提供证明收入状况的证据 (一)《收入证明》 有固定收入的,由用人单位提供受害人最近一年的工资表和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内容包括受害人在单位的工作时间、职务和最近一年平均的月工资。 (二)《收入状况证明》 没有固定收入的可...


·关于农民工定义是什么,怎么维护自身利益
      了解法律上关于农民工定义是什么,农民工是进城务工人员的同义词,城市发展经济的主力军。能够运用法律维护自身权益,保障自身利益。了解我国关于农民工的有关法律,运用法律知识维护自身权益,保障自身利益和合法权益。对这些内容做了详细介绍。一、农民工的定义农民工是指在本地乡镇企业或者进入城镇...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