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填写债权债务明细表有何注意事项?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填写债权债务明细表有何注意事项? 一、债权债务明细表怎么填?
  债权债务明细表的作用是为了完整,准确,清晰的记录好企事业单位在某一特定时期内的所发生的债权债务关系,因此它的填写需要遵循一定的格式并能清晰准确的体现相关信息。
  一般而言,债权债务明细表格内容的上方应加粗大写注明“债权债务明细表”字样,表上方应在两边分别注明编制单位名称和截至日期,在表格的下方要注明主管领导(盖章),财务负责人,制表人等信息。
  表格中表头应由类别,序号,债权/债务人名称单位,币种,金额,债务/债权发生事由,经办人,发生日期,应收/应付日期,备注等部分组成,可根据需要添加必要信息类别。在对应“类别”的下方应先分为“债权”和“债务”两大类,在“债权”雷的后面应填写“应收账款、应收票据、预付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股利、应收利息和应收补贴款等小类;在“债务”大类的后面应填写“借款、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小类,最后需要在表中适当位置插入每一小类的总计以及“债权/债务”大类的总计,备注栏下可注明债权债务的实际收取和偿还情况,还可以注明其他特殊情况。
   二、填写债权债务明细表注意事项有哪些?
  企业在持续经营的过程中,随着经营规模的不断扩大和经营的延伸,企业债权债务往来的数量和记录内容也会不断增多。如果对这些往来账户的设置或记录管理不当,会给企业的经营带来不便,甚至造成不必要的损失。那么怎样设置和记录债权债务这些结算类账户,才能使之发生额和余额与相关的债权债务单位的记录保持“同步逆向,数额相等”呢?下面笔者根据工作实践,谈谈债权债务名细账的设置和记录中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1、设置账户时应科学编码。给每一个明细账户科学编码,将有利于归类和索引,编码方法可采取多级化,其中一级编码可用地区名称:即省、市、区等地域名;二级编码可用企业名称的第一汉字的拼音字母首位字符编辑;三级编码可用企业名称的第二个汉字拼音的首位字符编辑。这样设置账户便于查找,特别是实行会计电算化的企业查找更方便。
  2、设置账户名称时必须以单位或自然人为户名(以特定事件设置明细账户的除外),不能用“综合户”总括设置明细账户。例如:将涉及多个单位的悬账记入一个“悬账汇总”明细账户;将多名职工的欠款记入一个“职工欠款户”等。这样设置账户既不符 合会计制度的规定,时间长了也会造成账目混乱不清。
  3、设置账户名称时对企业名称相近的,可增设警示标记(可在账户后边加上“防串户”标记)以引起注意。工作中,对于企业账户名称相近;地域不同但企业名称相同或相近;兼有总部和分支机构的账户等。对以上情况,设置账户时要增加警示标志,提醒编制记账凭证或记账时注意核对原始凭证的详细内容,以免发生张冠李戴的串户现象。
  4、登记明细账时,摘要栏应反映出债权“到期日期”的信息,债权到期日是一个比较重要的债权信息,摘要栏上直观地反映到期日,能更好地分析出债权资金的逾期情况,便于企业及时进行催收处理。这样既能及时掌握债权的到期日,又避免了用到这些信息时再去翻凭证、找合同、查资料的繁琐。
  5、登记明细账时,摘要栏应反映出债权的“催收情况”信息,以提醒单位及时清收,防止债权资金的流失和追索权利的丧失。这样,一方面可以时刻提醒债权人,要定期、及时地采取多种措施,抓紧时间清收欠款。另一方面还可以表明债权人一直在行使其债权的追索权,避免了诉诸法律时,由于拿不出有效的催收记录而使诉讼失败的可能。
  6、登记明细账时,摘要栏应反映出债权债务的“对账核实情况”信息,以确保债权债务的账实一致,便于债权催收人员能够顺利地组织清收。这样既可以防止双方债权债务关系不一致的情况,还可以有效地避免清收人员收回资金时不及时入账、截留、挪用等不法行为的发生。
  综上所述,在企业会计报表中,债权债务明细表也是一个比较重要的表格。其可以完整的反映企业经营过程中每一笔债务往来,对于企业提高资金周转率、控制负债率非常有参考价值。这就要求企业财务人员在编写债权债务明细表时要做到认真负责,按照有关规范要求准确记录。
  
  
  


·打了货款不发货属于诈骗吗
      打了货款不发货属于民事上的合同违约行为。是否构成诈骗罪,要看行为人的主观动机和客观行为表现,诈骗罪要求行为人在订立合同时就想故意非法占有你的财产,而不是因为客观情况无法供货(比如缺货,上游不发货等等)。如果你认为对方是恶意的诈骗,请直接写控告材料给公安局,看公安是否立案。《中华人...


·诉讼时效届满在催款通知上签字效力如何
      一,诉讼时效届满在催款通知上签字效力如何债务人在债权人的催收到期贷款通知单上签字或者盖章的,可以意味着债务人放弃因诉讼时效期间届满而产生的抗辩权。省高院关于诉讼时效的讨论纪要第五条规定:债权人在诉讼时效届满后向债务人发出催收到期债权的通知书,或者具有催收内容的对账单、确认书等文件...


·上海的是农村的欠钱不还怎么办?
      上海的是农村的欠钱不还怎么办? 一、上海的是农村的欠钱不还怎么办? 1、可以通过向法院起诉要求还款,法院会依法做出判决。 2、胜诉之后,如果对方拒绝履行的,胜诉方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3、法院在受理强制执行后,会依法查询债务人名下的房产、...


·私人之间的借款是否要约定用途
      在民间借贷中,有的出借人为了防止借款人借钱去做一些违法的事情,导致自己到期无法收回借款,会问借款人一些关于借款用途的问题,但不一定是从法律的角度去考虑的。那从法律的角度来看,私人之间的借款是否要约定用途,也就是说私人借款需要约定用途吗?下文会告诉您。 一、私人之间的借款是否要约定...


·怎么承担分居夫妻的债务
      生活中,有很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并没有共同生活,而是处于分居状态。个中原因也是纷繁复杂,难以一语道破。那么在此情形之下,怎么承担分居夫妻的债务,也就是说,夫妻分居的债务如何承担呢?在这方面,要是你不清楚的话,可以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怎么承担分居夫妻的债务 夫妻...


·民家借贷虚假诉讼的相关法条是什么?
      民家借贷虚假诉讼的相关法条是什么?民家借贷虚假诉讼的相关法条是在《刑法》第三百零七条:“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妨害司法秩序或者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


·一、店面租赁合同违约责任条款怎么规定违约金标准?
      一、店面租赁合同违约责任条款怎么规定违约金标准?如果合同中只对违约金做了原则性的规定,没有具体约定违约金的比例或数额,并且有关法律也没有明确规定违约金比例或者金额的,则可按《民法典》及《民法典》中关于承担违约金责任的一般原则执行。一般来说合同违约金上限是不超过实际损失的30%。但...


·挪用公款罪刑法规定判多久
      挪用公款罪刑法规定判多久犯挪用公款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 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应当依照刑...


·一方欠债跑路配偶需要还债吗
      一方欠债跑路配偶需要还债吗 一、一方欠债跑路配偶需要还债吗 丈夫欠债妻子是否承担还款责任,关键要看丈夫借款的性质。 (一)如果丈夫借款是用于家庭共同生活、共同经营,那么这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妻子在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内有偿还责任; (二)如果丈夫借款是用于其个人开支或者从事非法活动...


·疫情中国银行延迟还款的规定是什么?
      疫情中国银行延迟还款的规定是什么疫情中国银行延迟还款的规定是符合一定的条件才能够进行办理,第一是确诊患者及疑似病例,包括因新冠肺炎住院治疗、在家治疗及因疫情防控被隔离观察人员,以及患者配偶等。第二是参加疫情防控工作人员,包括医护工作人员、相关政府机构工作人员、部队官兵等。第三是疫...


·对方欠钱不还没有财产怎么办
      对方欠钱不还没有财产怎么办 一、对方欠钱不还没有财产怎么办? 民间借贷案件中,债务人暂时无能力偿还的,可以与债权人协商分期偿还。 债务人有履行判决能力,而拒不执行的,情况严重的会构成拒不执行判决罪。如果确实履行困难,法院也会宽限履行时间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