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微信转账如何认定借贷关系?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微信转账如何认定借贷关系?一、 微信转账如何认定借贷关系
  无论是通过微信支付方式借款还是其他形式,成立借贷关系要满足两个条件:
  1、双方达成借贷的合意
  借贷合意关键要素在于:一方向另一方作出借钱的意思表示,如果一方在另一方未表示借钱的情况下,主动以银行转账、红包等方式向他人支付款项,均不构成借贷。
  2、借款的实际支付
  借款合同的另一个要素即出借人实际支付了相关款项,如果双方签订了借款合同或一方出具借条,出借人并未实际支付借款,民间借贷同样不能生效。
  在司法实践中,人民法院在对这类案件证据进行审查,同样也是围绕证据的真实性、客观性和关联性进行,需要结合当事人的身份情况、交易历史以及其他现实生活中的证据加以综合判断。
    《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六百六十七条??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六百六十八条??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第六百六十九条??订立借款合同,借款人应当按照贷款人的要求提供与借款有关的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的真实情况。
  二、微信借款有哪些风险防范措施?
  1、在借款合同中约定双方所用微信号。在合同签订过程中,双方当事人可以约定特定微信号往来和交流沟通的专用号码,防止纠纷发生后单方否认“号码为其所有”的情况,减少证明成本。
  2、要求借方的微信绑定手机号码。“微信借条”不易被法院采信,很大程度上是由于出借人无法证明向其借款的聊天对象就是欠款人。要求欠款方微信绑定手机号,而不仅仅只是通过微信昵称沟通交流,会在一定程度上解决“微信借条”主体认定难的问题。
  3、借助其他手段辅助“微信借条”的真实性。打电话确认是一种简单方便又快捷的辅助证明方式,注意保留好电话录音,将来发生纠纷时,才不会陷入举证不足的不利境地。
  4、邮寄原始借条是最高保障。对于借款凭证这种重要的证据,最好保留其原始证据,原始借条是用来证明存在借贷关系的最强有力凭证。通过邮寄方式拿到原件,可避免因为不能充分证明“微信借条”的真实性而致使自身合法权益受损。
  若当事人就借款约定好,并且签订了对应的协议了,此后通过微信转账的方式借交付借款的,一定要注意保留好相应的转正凭证,同时在协议当中也要就转账的号码进行明确约定,对借贷关系作出了认定的,才能最大限度的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合法主张的规定是怎样的
      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合法主张的规定是怎样的 我国合同法规定,债权人如果提起代位权诉讼,需要满足的一定的条件,其中一项是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合法。那么债权人具备哪些条件才能向次债务人主张权利呢?下面笔者就为您详细介绍一下,您可以阅读了解一下。 债权人具备哪些条件才能向次债务人主...


·欠债不还拘留规定有哪些
      欠债不还拘留规定有哪些内容?根据法律规定,债务人有偿还能力而拒不偿还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强制偿还。 如果有伪造、毁灭重要证据,妨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其中拘留期限最长为十五日。   法律依据:   一、《民法...


·买卖合同未约定逾期付款违约金该怎么处理
      买卖合同未约定逾期付款违约金该怎么处理一、买卖合同未约定逾期付款违约金该怎么处理违约金有法定违约金和约定违约金之分。由法律直接规定的违约金为法定违约金。《民法典》买卖合同中对逾期付款并没有法定违约金的规定,故对违约金的适用只能从当事人的约定,如当事人对逾期付款没有约定违约金,则不...


·合同债权债务转让的法律规定
      合同债权债务转让的法律规定 一、合同债权的转让 债权人可以将合同的权利全部或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三种情况下例外: 1、根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例如基于当事人之间信赖关系而订立的合同,包括合伙合同。保证合同,未经同意不得擅自转让。 2、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这是合同自由的体现。 ...


·债权人代位权举证怎么做?
      债权人代位权举证怎么做? 一、债权人的代位权特点 1、代位权是债权人代替债务人向债务人的债务人也就是次债务人主张权利。比如,B欠A1万元,C欠B1万元,A债权人,C是次债务人,A就可以向C主张权利。 2、债权人行使代位权必须要通过诉讼程序来行使,才能满足债权人的债权实现。这里应...


·债权人和债务人的区别是什么
      在一段债务关系中,最主要的两个人就是债权人和债务人,债权人和债务人在一段债务关系是相对立的,但是有很多人不明白他们的区别是什么,下面您就跟网站的我们一起来看看债权人和债务人的区别是什么吧。 一、债权人 债的关系中有权利要求另一方(债务人)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当事人。 在债的...


·民间借贷担保形式有哪些
      民间借贷担保形式有哪些(一)抵押担保。抵押担保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对某一特定物的占有,而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民法典的规定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二)保证担保。民间借贷中的保证,是指贷款人与保证人约定,当借款人...


·债券回售的类型有哪些?哪个公司债券回售?
      债券回售的类型有哪些?哪个公司债券回售?债券回售的公司债券有很多,例如苏宁集团发行的13苏宁债、海南海航集团发行的13海岛债、大北农科技集团发行的14北农债等等都是这种类型的公司债券。 一、债券回售 债券回售,通常发行人承诺在正股股价持续若干天低于转股价格或非上市公司股票未能...


·凭借欠条怎么追回欠款,欠条和借条的区别
      凭借欠条怎么追回欠款,欠条和借条的区别是什么 “欠债还钱,天经地义”这是一句俗话,但也十分在理,现实中很多债务人一直以各种原因拖着欠款不还,给债权人造成了一些损失。那么凭借欠条怎么追回欠款?我们在下文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凭借欠条怎么追回欠款? 1、拿...


·债权债务转让合同法法律依据
      债权债务转让合同法法律依据 一、合同法中关于债权转让的法律规定 第八十条 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债权人转让权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第八十一条 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受让人取得与债权有关的从权利,但该从权利专属于债...


·欠条的有效期到了对方重新签名字可以吗
      欠条的有效期到了对方重新签名字可以吗欠条是一种债务凭证,是双方债务关系存在的一个纽带。如果到了约定的还款时间,债务人还没把钱还上,这时候可以直接在欠条上重新写日期吗?欠条的有效期到了对方重新签名字可以吗?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希望能为您解惑。 一、欠条的有效期到了对方重新签名字可以...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