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签订公司投资股权协议应该注意什么?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签订公司投资股权协议应该注意什么?
  
  一、签订公司投资股权协议应该注意什么?
  
  1、要弄清楚公司的详细信息。入股之前对此企业的经营方式、赢利模式、经营管理权、战略战术进行考查,同时,对于企业的净资产、公司负债情况、诉讼等信息,应当聘请律师进行详细的尽职调查。
  
  2、入股方式要搞明白。常见的入股方式有增资和股权转让两种方式,选择的入股方式不一样,可能承担的风险和需要完善的法律程序也存在区别
  
  3、搞清楚是合伙还是公司,如果是合伙,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4、入股程序要合法合理。
  
  二、签订合同的时候的注意事项
  
  1、投资的形式(是借贷还是入股),如是借贷,要考虑行业风险溢价,提高资金的回报率。如果是入股,注明占公司股份的多少,注明相关的权利和义务。
  
  2、清楚公司破产时偿债的优先次序;(一般支付先后顺序为(1)破产清算费用;(2)外有债务(各类贷款,特别是要先支付抵押的贷款或借贷);(3)员工工资;(4)优先股;(5)普通股;(6)股东)
  
  3、对公司现有资产的限制(不得随意用于抵押贷款,不然到时候破产时的投的钱一分钱也拿不到);
  
  4、规定管理层的责任义务
  
  5、规定月度或年度财务公开
  
  6、入股后是否参与经营和监管
  
  7、利润的分配
  
  8、股份退出机制合同一定要细,这样才不容易产生纠纷,如果是和朋友合股,也不会日后为了利益而朋友都做不成。
  
  通过以上的讲解,相信您已经对于签订公司投资股权协议应该注意什么有了一定的了解了。股权是一个涉及到个人利益的一个问题,所以,在签订这类合同,用法律的知识去识别那些对自己有利,那些对自己有害是十分重要的。所以,签订这类合同时一定不能马虎,要慧眼识珠,看出合同里的利弊,减少自己的风险。
  
  


·公司注册资金多少有什么区别
      公司注册资金多少有什么区别一、公司注册资金多少有什么区别一般来说区别不大 ,公司注册需要满足最低注册资金要求即可,而改革后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没有最低限额。目前,在我国要想取得金融机构贷款,要求公司有一定的自有资金,金融机构判定公司自有资金的一个标准就是看公司的注册资金。所以,要...


·企业能不能设立一人有限公司
      可以。一人公司,是指公司的出资全部属于单一股东的公司。我国《公司法》允许自然人或法人单独出资设立一人公司,而国有独资公司也可视为一人公司的一种特殊形式。合资公司是指公司的全部股份或出资是属于两个或两个以上股东的公司。一人公司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一人公司包括形式意义上的一人公司...


·企业法人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承担什么责任?
      企业法人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承担什么责任? 一、企业法人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承担什么责任? 公司法人拒不执行法院判决,法院将其涉嫌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罪的线索移送公安机关,公安机关依法立案侦查,并对于法人采取强制措施。经公诉机关提起公诉,法院作出判决,认定被告人犯拒不执行判决、...


·起诉公司会对公司有什么影响
      起诉公司会对公司有什么影响 一、起诉公司影响: 1、劳动仲裁输了的话,公司要给钱。 2、有可能记入公司诚信档案,公示社会。 债权人可以申请法院查封个人名下公司的财产,主张还款。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二条,人民法院...


·公司法条解除股东资格的条件有哪些?
      公司法条解除股东资格的条件有哪些1、根据我国公司的原则规定,股东资格的取得可以概括为创设取得和继受取得,即原始取得和非原始取得。股东资格的取得主要有三种途径:(1)投资人因设立公司签署认缴投资协议即可取得公司设立后的股东资格;(2)投资人因受让股权而取得股东资格;(3)因继承或其...


·公司设立的条件有哪些?
      公司设立的条件有哪些? 一、属于公司设立的条件有哪些? 属于公司设立的条件包括发起人人数足够多、有公司的名称以及有公司的章程等等,具体需要满足的条如下: 1、发起人符合法定人数。 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必须要有发起人,发起人既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发起人应当在2人以上20...


·国有公司、事业单位人员失职罪刑事处罚是什么?
      国有公司、事业单位人员在岗期间本职工作严重失职或则发生滥用职权的情况就会被判处国有公司、事业单位人员失职罪,国有公司、事业单位人员失职罪刑事处罚根据所犯情节的大小刑期通常在三到七年之间波动,可以说是很严重了。 一、国有公司、事业单位人员失职罪刑事处罚 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


·要求公司补缴社保的具体要求
      员工与单位的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单位没有给员工缴交社保的,员工可以要求单位补缴。在职员工可以与单位协商,离职员工需在离职后一年内与单位协商,要求补缴,协商不成的,可以向属地劳动监察申请劳动仲裁,主张单位补缴社保。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六条第三款规定,用人单位发放员工工资的书面记...


·非上市公司融资方式有哪些?
      非上市公司融资方式有哪些?由于非上市公司融资十分艰难,因此想要壮大发展还是有一定的难度,但非上市公司又是推动我国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所以无论怎样,还是要解决非上市公司融资方式困难的问题。因此分析非上市公司现有的融资方式的特点,以及其存在的问题,对帮助解决非上市公司融资难的问题有着...


·可以同时在两家公司就职吗
      同时入职两家公司并与两家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是违法《劳动法》的,一般也是不被用人单位所允许的。这时用人单位可以按照法律规定与该员工合法的解除劳动合同,而且用人单位也不需要进行赔偿,所以不要同时入职两家公司。《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


·适用于公司法组织形式的公司有哪些
      适用于公司法组织形式的公司有哪些法律特点 一、适用于《公司法》组织形式的公司有哪些法律特点 无限公司:当公司资不抵债时,股东必须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债权人做出清偿。 两合公司:兼具有资合和人合的特征。 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以其所持股份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