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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武汉市新洲区征地补偿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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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湖北省武汉市新洲区征地补偿标准湖北省武汉市新洲区土地共分为三类:
  一类区片区片范围:阳逻街。
  补偿标准:耕地:44100元/亩;菜地:48510元/亩;果园:48510元/亩;茶园:48510元/亩;精养鱼池:48510元/亩;林地:35280元/亩;未利用地:22050元/亩。
  二类区片区片范围:仓埠街、汪集街、邾城街、双柳街、涨渡湖农场、龙王咀农场。
  补偿标准:耕地:40740元/亩;菜地:44814元/亩;果园:44814元/亩;茶园:44814元/亩;精养鱼池:44814元/亩;林地:32592元/亩;未利用地:20370元/亩。
  三类区片区片范围:李集街、凤凰街、三店街、辛冲镇、道观河风景旅游区。
  补偿标准:耕地:37380元/亩;菜地:41118元/亩;果园:41118元/亩;茶园:41118元/亩;精养鱼池:41118元/亩;林地:29904元/亩;未利用地:18690元/亩。
  四类区片区片范围:潘塘街、徐古镇、旧街街。
  补偿标准:耕地:34020元/亩;菜地:37422元/亩;果园:37422元/亩;茶园:37422元/亩;精养鱼池:37422元/亩;林地:27216元/亩;未利用地:17010元/亩。
  云讼征地拆迁律师团提醒各位被征收人:
  以上补偿标准仅包含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不包含被征收土地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用,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按照武汉市人民政府规定执行。
  该标准为保护性标准,根据国家征地相关立法精神,征收农民土地补偿,以被征地农民生活水平不降低为宜,其次,因对土地利用较好,而使土地年产值远高于区委平均产值的,如在土地上种植经济作物,利用农用地开展特殊种植、养殖业,应当根据实际情况获得更高补偿。
  如你对该标准仍有不理解的地方,欢迎咨询云讼拆迁律师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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