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十年加利息的借条不应得到法院支持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代 理 词

   该借条是有偿合同。该借条中有年息1500元/年的约定,按照《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一条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从该条文中可知对于公民之间借款一般为无偿借款,而本案是有偿借款,这从“借条”以及诉讼请求含利息可知。 基于有偿合同,应当首先以有偿合同进行分析,结合《合同法》第二百零六条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而本法第六十一条对履行期限没有约定的,按照合同的有关条款或交易习惯确定。本案原告从事以盈利为目的而出借款项,应当认定为原告随时可主张还款且对利息的追求处于积极维权状态,不会使维权处于休眠状态,一旦知道被告无力还款或不想还款时,原告应当认到自己的权益受到侵犯。按照《民法通则》第135条一般诉讼时效为两年,第137条诉讼期间从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由以上可知原告在得知被告不想还或无力还时应当在二年之内向法院起诉,而原告在借条出具时距现在有十几年,原告按习惯应当早就知道被告的侵权事实,现在向法院起诉其早已过了时效,所以请求法院驳回诉讼请求。    其次,如果本案为无偿的借款合同,则另有别论。对照条文《合同法》第二百零六条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作为原告可以随时主张,包括现在向法院起诉都应当没有过时效,因为其为好意行为,不收利息,法的取向为互帮互助,符合人们的生活行为习惯,理应尊重。但本案并非如此。    二、诉讼时效。规定诉讼时效的意义不是鼓励债务人想方设法拖延义务的履行,也不是鼓励债务人不劳而获,不履行债务。规定诉讼时效的意义就在于:(1)稳定财产关系。免得财产关系长久处于不肯定状态。(2)有利于促使权利人及时行使自己的权利。在规定期限内不行使自己权利而又无正当理由,这就说明权利人已不关心自己权利的实现。实行诉讼时效制度,可以促使权利人及时行使权利。也有利于加速资金的流转,提高经济效益。(3)有利于法院更好的地收集证据,解决纠纷。如果没有时效限制,年代久远的纠纷会难以解决    适用诉讼时效抗辩成立的要件。(1).须有请求权的存在。(2).须有怠于行使权利的事实。诉讼时效是对权利人的督促,实际上也是对义务人的保护,如果权利人怠于行使权利经过一定的期间,又没有其他事由致使诉讼时效中断或中止,则诉讼时效产生法律效果。(3).怠于行使权利的事实持续存在,致使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届满有时又称为诉讼时效结束、诉讼时效完成。诉讼时效届满,权利人的胜诉权自动消灭。    结合以上时效的意义及适用要件可知本案原告是怠于行使权利所以应当适用以上规定。    二、从事实上分析,被告于2000年向原告借款10000万,当年约定月息2分,借款后第一年被告给原告给付利息2400元,由于第二年银行、市场利息下降,被告生意又不是太好,原告同意改为年利息1500元/年,同时撕毁前借条被告重新出具了现在的借条,后来被告每年向原告还利息1500元,共4年计6000元,以上被告合计给付原告利息8400元。后来由于被告生意亏损,空了许多债务,对以上事实原告是清楚的,在被告未能即时还本付息时原告找过被告索要过以上款项,并知道被告的生活困难,后来原告一直没有找被告索要过,被告认为原告早已放弃该债权,已经过了诉讼时效,请求法院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总之,原被告之间为有偿借款合同关系,按习惯原告为了维护自己的盈利利息,应当早已经知道被告侵权的事实,现主张维权,在诉讼时效内仍应定为怠于维权。所以应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此致    **区人民法院


·根据民法总则有关民事责任方面的条款有哪些?
      根据民法总则有关民事责任方面的条款有哪些? 日常生活中,老百姓受到其它人诽谤时,可以要求其停止侵害,赔礼道歉,承担民事责任。在法律责任中,民事责任是重要的一种,针对的是行为人民事违法行为,这种行为危害程度较低,行为人不构成犯罪。那么,根据民法总则有关民事责任方面的条款有哪些?下...


·可以跟老板借钱还赌债吗
      可以跟老板借钱还赌债吗?不可以跟老板借钱还赌债,赌债属于非法债务,不需要偿还。同时可以到公安机关举报赌博的行为。根据《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十一规定,出借人明知借款人是为了进行非法活动而借款的,其借贷关系不予保护。二、债权不受保护的情况有哪些?1、借贷进行非法活动...


·欠钱不还跑了在国外的怎么办
      首先要看国内是否能立案,然后看金额和影响是否够大,然后由国内相关机构向国际刑警组织提出申请。另外,还要看是否该人逃到的国家是属于国际刑警组织的成员国,如果不是则不在相应的管理范围内如果有人欠你的钱到期不还,可以直接申请法院向他发出支付令,令他还钱。申请支付令在诉讼上叫督促程序,适...


·欠条过期后还能起诉吗
      欠条过期了怎么办,还能起诉吗现如今,只要大家手里有点余钱,就会有人来找你借钱。做生意要找你借钱,买房要找你借钱,治病要找你借钱等等各种理由。要是不借就会伤感情,要是借的话,小钱还可以约定什么时候还款,甚至不用还。但是大钱可就一定要写欠条了,千万不要认为写欠条就伤了面子,要知道有欠...


·欠钱不多不还怎么办,可以起诉吗?
      欠钱不多不还怎么办?欠钱不还可通过催收拿回欠款。首先就是直接叫债务人还钱。在此之前收集好之前的借条,借款聊天记录,转账记录给。如果债务人忘记借款,可以拿出来证明给债务人,让其清楚存在欠款的事实。二、欠钱不多不还可以起诉吗?如果经过多次催收仍然不还,拿起法律的武器维权!欠钱不还,到...


·村级债权债务管理制度
      村级债权债务管理制度 一、村债权债务管理制度内容 1、加强债权债务的管理,统一建立债权债务登记簿,登记簿由中心和村报账员负责管理。 2、按月对债权债务,月月清查核实,及时调整变更情况,切实做到账实相符。对核实清楚的债权债务每年公布一次。 3、村要利用多途径、多渠道并要积极引导税...


·对方欠钱不还联系不上怎么办
      对方欠钱不还联系不上怎么办 一、对方欠钱不还联系不上怎么办? 1、债权人在诉讼时效期限内,可直接向债务人原居住地或者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追计债款。 起诉时应持有借据等证明借贷关系存在的证据,法院就会立案受理。由于债务人下落不明,法院在立案后一般采用公告送达的形式传...


·纳税人债权债务和剩余财产处理情况说明
      纳税人债权债务和剩余财产处理情况说明 纳税人债权债务和剩余财产处理情况说明 税收征管法实施细则第五十条规定:纳税人有解散、撤销、破产情形的,在清算前应当向其主管税务机关报告;未结清税款的,由其主管税务机关参加清算。企业清算是指企业因为特定原因终止时,清理企业财产、收回债权、清偿...


·借款合同是要式合同吗?如何理解要式合同?
      借款合同是要式合同吗?如何理解要式合同? 一、要式合同的定义 要式合同,是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的合同。前者称为法定之要式合同,后者称为约定之要式合同。根据合同的成立是否需要特定的形式,可将合同分为要式合同与不要式合同。要式合同,是指法律要求必须具...


·并购贷款股权质押有哪些要求?
      并购贷款股权质押有哪些要求? 一、什么是并购贷款 所谓并购贷款,即商业银行向并购方企业或并购方控股子公司发放的,用于支付并购股权对价款项的本外币贷款。是针对境内优势客户在改制、改组过程中,有偿兼并、收购国内其他企事业法人、已建成项目及进行资产、债务重组中产生的融资需求而发放的贷...


·疫情上不了班怎么还贷款?
      疫情上不了班怎么还贷款?疫情上不了班可以通过申请延期还款这种方式来进行。可以申请延迟还款,因疫情影响未能及时还款的,经接入机构认定,相关逾期贷款可以不作逾期记录报送,已经报送的予以调整。对受疫情影响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个人和企业,可依调整后的还款安排,报送信用记录。根据中国人民银行...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