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企业有和员工签订劳动合同的责任,如果没有按时签订,还需要进行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企业有和员工签订劳动合同的责任,如果没有按时签订,还需要进行补签。不过,如果进行补签,用人单位要支付之前没有签订合同时的两倍工资,这对企业是一个督促。那么劳动合同补签后能否免除支付两倍工资的责任?下面我们就为您解答。
   一、劳动合同补签后能否免除支付两倍工资的责任
  劳动合同补签的时侯,如果把之前未签期间的劳动合同时间也签订进去的话,就不用再支付未签合同的双倍工资的。另外,如果员工主动放弃了获得两倍工资的权利,用人单位再经过公示后就可以不用支付双倍工资了。
   二、补签劳动合同注意事项
  1、签订《劳动合同》前,公司要全面审查员工法律主体资格(是否具备民事行为能力和劳动能力,是否身体健康,是否达到法定就业年龄,是否与其他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存在劳动事实或已签合同,尽可能提供由上单位出具的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证明。一个劳动者只能与一个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确认一个劳动关系),违法犯罪记录,存在竞业限制和竞业禁止,学历、资格、工作经验是否属实等),了解员工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员工应当如实说明。签订合同前,公司将如实履行告知义务:告知员工工作内容(岗位职责)、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员工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
  签合同前员工需准备:身份证原件和2份复印件,在1份复印件内注明“复印件与原件一致,由本人提供,如有虚假,愿意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字样。原件验证用后退还。
  2、公司与员工(下称双方)在签订合同前,应认真阅读合同内容。双方的情况如实填写,合同一经签订,即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必须严格履行。劳动合同是解决双方劳动争议的依据。 计划:员工看阅,协商沟通时间: 年 月 日前; 签订合同时间: 年 月 日前全部签订完毕。
  3、合同期限:
  (1)入职超过3年的,签6年固定期合同,试用期6个月。
  (2)入职不满3年的,从入职日期算起签3年固定期合同,试用期6个月。(劳动合同期限规定: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在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4、岗位和工作时间:按公司规定。
  5、合同工资:公司将据实际情况和个税避税等方案,按合同工作时间等内容重新拟定劳动报酬分配,将按岗位和相关规定设置基本工资(保底)并拆分成岗位工资、加班工资等多个部分,并重做工资条格式,但各实际岗位内部薪酬仍延续前期数值保持不变,每月领取工资时签2份工资条(市场惯例之一)。
  6、社会保险:按规定。
  7、面签劳动合同先管理人员后普工,最后统一加盖公司公章+法人签字,涉及多页的,需加盖骑缝章。员工本人应签字或盖章加按手印,其他人不得代为签字。
  劳动合同一式两份,一份交给员工自行保管,并签收《劳动合同签收备案表》;另一份公司归档。解除合同前,公司书面出具《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通知书》;终止合同后,公司开具《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关系)证明》给员工。
  8、新员工入职劳动合同的签订:入职前提供入职体检报告,转正前签订合同,试用人员是否胜任本岗位需在转正前核定。试用期双方可随时解除劳动关系,劳动合同签订后,双方各项权利和义务受法律保障,否则追究相关用人部门负责人责任。
  9、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如临时工等)订立口头协议,报人事部备案,不订书面合同。也可订立书面合同
  10、健康体检:签订前最好组织全体人员健康体检,预防各类公司保险风险。
  上述就是我们对“劳动合同补签后能否免除支付两倍工资的责任”问题的回答。如果企业和劳动者补签,用人单位是需要承担支付两倍工资的责任的。但是如果补签时在时间上有所修改,或者员工主动放弃获取双倍工资,也是可以免除支付两倍工资的责任。
  
  
  


·工伤认定的管辖地?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职工在工作时间或者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根据江苏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中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法律、法规规定的时限内向所在地社区的市人民政府确定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未按照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


·建筑工程质保期年限是多久
      建筑工程质保期年限是多久?建筑工程质保期年限一直困扰着行业从业者,关于质保期限有着不同的说法,项目合理使用年限,设计使用年限等等。项目合理使用年限和设计使用年限哪个才是准确的说法?建筑工程质保期年限是多久?明确建筑工程质保期年限,对于施工方使用方等等都可以减少纠纷。建筑工程质保期...


·职工基本岗位工资可以扣么 一、职工基本岗位工资可以扣么?
      职工基本岗位工资可以扣么 一、职工基本岗位工资可以扣么? 一般情况下公司是不能随便扣员工工资的,在特殊情况下,公司是可以扣工资的,比如公司有证据能证明因为员工的原因,给公司造成了明显的经济损失。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


·铁路工程质保期是多久?
      铁路工程质保期是多久? 建筑工程分为很多种,对于铁路基础建设中,对于保修方面是有很明确的相关规定的了?那么铁路建筑的保修时间到底是有多久时间了?下面就由本站我们来为您解答铁路工程质保期是多久?希望能为您带来帮助和相关解答。 铁路工程质保期是多久 在《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私人法律顾问工作内容有哪些?
      私人法律顾问工作内容有哪些? 私人法律顾问介绍 个人法律顾问主要为个人提供各种法律服务,包括财产协议、离婚协议和诉讼、起草和执行遗嘱等。现在我国公民的法律意识不断增强,个人法律顾问将来的需求量也会不断增大。 私人法律顾问工作内容: 代为起草婚前财产协议; 代为起草夫妻、...


·工程质量保证金返还怎样约定?
      在达成合作时,人们往往会签订协议以及合同,其中包括保证金的返还就由相关的约定。那么什么是质量保证金?工程质量保证金返还怎样约定?这就涉及到本文的知识要点,下面就由我们带领广大群众一起讨论相关为题,希望可以帮助到您。 一、工程质量保证金返还怎样约定 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返还(保修金)...


·煤矿工伤认定时间时限是如何规定的?
      煤矿是一种高危性质的作业,故而矿工由于工作原因受伤的情形是较为经常出现的。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无论是何种性质的工作,只要是由于工伤需要得到企业单位的赔偿的,都是需要做工伤认定的,那么,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煤矿工伤认定时间时限是如何规定的? 一、煤矿工伤认定时间时限是如何规定...


·工伤伤残鉴定标准赔偿标准是多少?
      在工作中受到工伤是在所难免的问题,近年来我国的工伤率也在不断的增加,相比以前公民的维权意识也在不断的增强,但是对于工伤鉴定的具体标准你们是不是真的了解呢,下面就由我们来告诉您工伤伤残鉴定标准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2018工伤赔偿最新标准 (一)医疗费 1、要求:治疗工伤所需...


·疫情员工工资怎么发放?
      疫情员工工资怎么发放?根据实际工作情况而定,一般按照不低于最低工资待遇发放,未参加工作的员工也需要发放规定标准的生活费,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妥善处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题的通知》的相关规定:企业因受疫情影响导致生产经营困难的,可以通过与职工协...


·全日制多重劳动关系可行吗?
      一般情况下,一个劳动者与一家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是常态,但这并不能说明劳动者就只能与一家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从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可以与一个或者一个以上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但您更关心的是全日制劳动者是否也可以如此。那么,全日制多重劳动关系可行吗?请看下面由我们整理的相关内容进行...


·结婚登记前聘礼钱是夫妻财产吗
      结婚登记前聘礼钱是夫妻财产吗?聘礼钱一般属于婚前一方对另一方的赠予财产,属于一方的婚前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