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五险一金是每个工作单位都要为入职人员购买的一项社会保障,保障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五险一金是每个工作单位都要为入职人员购买的一项社会保障,保障工作人员的合法权益。五险一金的缴费比例个人和单位是不同的。许多人不知道五险一金单位缴费比例是多少,与个人有什么区别,在缴费时要注意什么。今天就由的我们来为您解答一下这个问题。
   一、五险一金单位缴费比例
  养老保险单位缴费费率为20%,个人缴费费率为8%;
  医疗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为10%,个人缴费比例为2%;
  工伤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为0.2-1.9%,个人不缴费;
  生育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为1%,个人不缴费;
  失业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为1%,个人缴费比例为0.5%;
  住房公积金单位和个人缴费比例各为7%。
   二、相关规定
   1、医疗保险新规。跨省就医结算启动:在哪儿住院,在哪儿报销。逐步解决跨省异地安置退休人员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到2017年年底扩大到符合转诊规定人员的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逐步将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和常驻异地工作人员纳入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覆盖范围。
   2、养老保险新规。四种不同情况养老保险领取地:养老保险关系在户籍地的,当地领取不在户籍地的,在累计缴费满10年的地区领取;不在户籍地,且缴费不满10年的,转回上一缴满年限地领取‘’;不在户籍地,且在多地累计缴费年限不满10年的,归集户籍地按规定领取。
   3、生育保险新规。将与医疗保险合并:国务院办公厅2月4日公布《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试点方案》,要求在2017年6月底前,重庆等12个城市启动合并实施试点,试点期限为一年左右。未纳入试点地区不得自行开展试点工作。12个两项保险合并实施试点城市为:河北邯郸、山西晋中、辽宁沈阳、江苏泰州、安徽合肥、山东威海、河南郑州、湖南岳阳、广东珠海、重庆市、四川内江、云南昆明。两险合并实施并不是说两个险种合并为一个险种,而是合并经办管理,生育保险还是存在的。每一个险种对应不同的风险,随着国家鼓励生育,以后生育风险面临加大的压力,所以生育保险还需保留。方案明确要求,试点城市要周密设计试点实施方案,确保参保人员相关待遇不降低、基金收支平衡,保证平稳过渡。
   4、专家指出,由于一些地方的医疗保险报销比例达到了80%-90%,而生育保险报销比例还在70%以下,合并实施后,这些地方的生育保险待遇还可能会提高。
   5、工伤保险新规。2020年劳动者参加工伤保险比例超80%:到2020年,建立健全用人单位负责、行政机关监管、行业自律、职工参与和社会监督的职业病防治工作格局。劳动者依法应参加工伤保险覆盖率达到80%以上,逐步实现工伤保险与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社会慈善、商业保险等有效衔接,切实减轻职业病病人负担。
   6、失业保险新规。目前,已有北京、上海、天津、河北、山东、山西、青海等7个省份宣布上调失业保险金标准。其中,北京每月每档上调90元。
   7、住房公积金新规。无论多高薪公积金缴存比例也不能超过12%,住建部规定:从2016年5月1日起,凡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高于12%的,一律予以规范调整,不得超过12%阶段性适当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政策,从2016年5月1日起实施,暂按两年执行生产经营困难企业除可以降低缴存比例外,还可以申请暂缓缴存住房公积金。
  综上所述,五险一金单位缴费比例是固定的,我们只需按照文件规定缴纳即可。要注意的是五险一金的各项规定以及新规定对于我们受保人自身权益的影响。同时困难单位是可以申请延缓缴纳五险一金的。我们提醒,在为入职员工购买五险一金时,要注意各项保障的比例变化,不能盲目。
  
  
  


·高管解除劳动关系的规定是什么
      公司的高层管理人员往往在和公司解除劳动关系的时候,有一些细节问题和普通员工是不一样的。比如说,有的时候公司可能对高层管理人员解聘,但这并不代表着解除劳动关系,这两者是不冲突的。身为公司的高层管理人员,自然也有必要了解,高管解除劳动关系的规定是什么? 一、高管解除劳动关系的规定是...


·劳动者的工伤鉴定书有什么用?
      我们知道,劳动者在发生工伤之后是可以获得工伤赔偿的。劳动者在发生工伤之后,用人单位会为其申请工伤认定,在伤情稳定之后,劳动者还应进行工伤鉴定,工伤鉴定结束之后劳动者会获得工伤鉴定书。那工伤鉴定书有什么用?一起通过以下文章来了解一下吧。 一、工伤鉴定书有什么用? 工伤鉴定书的作...


·补偿给辞退员工的工资帐务处理会计入什么项目?
      补偿给辞退员工的工资帐务处理会计入什么项目?辞退人员补偿工资计入主营业务成本科目。主营业务成本包括支付给营销员的佣金,业务部门的办公费、折旧费、水电费、人员工资、福利费、差旅费、交通费、通讯费,以及其他与主营业务直接相关的成本。对于同一会计年度开始并完成的业务,公司应当在结转主营...


·补签劳动合同是无固定劳动合同可以吗
      劳动合同到期就需要补签劳动合同,劳动者也可以选择辞职。如果选择补签劳动合同应签订什么样的劳动合同呢?应是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吗?对于这两个问题,我们在下文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补签劳动合同是无固定劳动合同可以吗 在法律规定的情形出现时,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


·临近试用期辞退的规定有哪些?
      临近试用期辞退的规定有哪些?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在该条,将试用期不符合录用条件与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等严重行为并列,表明法律对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试用期这一磨合期内,对双方的约束不如正常的劳...


·工程款申请单范文 工程款的数额是非常大的,所以在拿工程款的
      工程款申请单范文 工程款的数额是非常大的,所以在拿工程款的时候,承包方都会提供一份工程款申请单,这样好方便发包方及时提供工程款,这样也可以避免纠纷出现的几率。那么,我们就为您推荐一篇工程款申请单范文,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工程款申请单范文 工程款申请单 工程名称: 致...


·劳务合同纠纷由哪个法院管辖?
      劳务合同纠纷由哪个法院管辖?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员工急辞工企业可以扣工资?
      员工急辞工企业可以扣工资?员工急辞工企业不可以扣工资,劳动者主动提出辞职,用人单位克扣劳动者的工资是违法的,如果因为劳动者的离职给用人单位造成一定损失的,用人单位是可以要求劳动者进行一定赔偿的。对于用人单位无故克扣其工资的行为,劳动者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


·政府保障性住房是专门给在城区工作的没有住房或者住
      政府保障性住房是专门给在城区工作的没有住房或者住房困难家庭居住的,但是需要申请,并不是人人都符合条件的。这种保障性住房住了5年后就可以拥有买下这个房子的权利。公租房购买价格:1.5年过后,想要买下房子的,在5年里缴纳租金的百分之六十就可以当做房款,大概也就是当时的百分之六十的商品...


·端午节放假加班工资怎么算
      端午节放假加班工资怎么算一、端午节放假加班工资怎么算根据国务院对国家节假日的规定,端午节放假时间为农历五月初五端午节当天,允许可以与周末进行调休。因此如果单位安排劳动者在中秋节当天安排劳动者加班的话,应该支付给劳动者不低于其日工资300%的加班报酬。进行调休的时间加班的,应该支付...


·劳动法关于代通知金的规定是什么 什么是“代通知金”?
      劳动法关于代通知金的规定是什么 什么是“代通知金”?最初我国劳动法中并无“代通知金”的相应规定,目前也不是我国劳动法律中的一个正式名词。所谓的“代通 知金”源自于香港雇佣条例,意思是雇主或雇员只要给予对方通知期内雇员本应计算的工资额,就可无需给予通知而随时终止合约。后来 深圳将该...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