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订立租房合同要注意哪些问题 一、订立租房合同要注意哪些问题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订立租房合同要注意哪些问题
  
  一、订立租房合同要注意哪些问题
  
  1、租房前应当了解的情况:
  
  (1)出租人是否有权出租住房,要看其产权证,验看出租人的身份证是否与产权证一致。
  
  (2)该住房是否有合法的出租文件,即《房屋租赁许可证》。
  
  (3)查看房屋的实际使用条件与状况。
  
  (4)红线界定范围的平面图(双方加盖公章)
  
  2、哪些房屋不能出租?
  
  根据《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下列房屋不能出租:
  
  (1)未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
  
  (2)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
  
  (3)共有房屋未取得共有人同意的;
  
  (4)权属有争议的;
  
  (5)属于违法行为的;
  
  (6)不符合安全标准的;
  
  (7)房屋已抵押,未经人同意的;
  
  (8)不符合公安、环保、卫生等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的;
  
  (9)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出租的其他情形。
  
  3、承租人是否能改变房屋用途?
  
  承租人需改变合同约定的用途的,应当事先征得出租人同意。“住宅不得改变使用性质。因特殊情况需要改变使用性质的,应当符合城市规划要求,其业主应当征得相邻业主、使用人和业主委员会的书面的同意,并报区、县房地产管理部门审批。物业管理区域内按照规划建设的公共建筑和公共设施,不得改变使用性质”。承租人使用房屋所发生的水、电、煤、气、通信等费用,由承租人承担;但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物业管理费用,由房屋所有权人承担,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二、租房合同应包括哪些条款
  
  房屋租赁合同应包括以下条款:
  
  1、双方当事人的情况
  
  合同中应写明出租人和承租人的姓名及住址等个人情况。
  
  2、住房具体情况住房的具体位置,写明住房的确切位置,如位于某路某号某室;住房面积;住房装修情况,简要说明住房的墙壁、门窗、地板、天花板、厨房和卫生间的装修情况;配备设施和设备,简要列举住房内出租人为承租人准备的家具、家用电器、厨房设备和卫生间设备等;住房的产权及产权人,写明这套住房为何种产权,产权人是谁,出租人与产权人的关系及是否得到产权人的委托出租住房。
  
  3、住房用途主要说明以下两点:住房是用于承租人自住、承租人一家居住、还是允许承租人或其家庭与其他人合住;住房是仅能用于居住,还是同时可以有其他用途,如办公等。
  
  4、租赁期限
  
  由于承租人不希望频繁搬家,而出租人也不希望在短时间内又要寻找新的房客,双方都需要有一段比较稳定的时间,所以需要在合同中约定一个期限。在这个期限内,如果没有特殊情况,出租人不得收回住房,承租人也不得放弃这一住房而租赁别的住房。期限到了之后,承租人将住房退还给出租人。如果承租人要继续租赁这套住房,则要提前通知出租人。经协商,出租人同意后,承租人可继续租赁这套住房。如承租人要搬走,但是没有找到合适的新住处,出租人应酌情延长租赁期限。
  
  5、房租及支付方式住房租金由出租人和承租人协商确定,在租赁期限内,出租人不得擅自提高房租。租金的付款方式大致有按年付、按半年付、按季付。如果一次付清较长期限的房租,可以和出租人讨价还价,要求给予一些优惠。但从承租人的经济承受能力角度考虑,按月或按季付款造成的经济负担相对较小。
  
  订立租房合同的时候除了要知道法律中规定的主要条款外,同时还要在实际约定合同内容的时候,小心注意其中的一些常见问题,这样订立出来的合同生效之后,才能对自己的利益提供保障。若你在这方面还有疑问的话,可以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开发商预售商品房要注意什么问题
      开发商预售商品房要注意什么问题房地产开发企业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后,才能按照程序进行商品房预售。商品房预售的程序如何?为了防止购房者的权益受到侵害,购房者最好了解清楚此时有哪些要注意的问题。下面我们就来告诉您开发商预售商品房要注意什么问题。 一、商品房预售的程序: (一) 订立预...


·购买二手房是不可以全额贷款的
      购买二手房是不可以全额贷款的,需要自行支付首付,剩余的钱申请贷款。二手房按揭贷款,一般来说,有这几方面限制:产权证:已取得房地产权证的商品房,或立即可以取得房地产权证并入住的商品房;房龄:不超过20年的普通住房和不超过15年的其他房产;贷款成数:普通住房最高8成,而其他房产最高6...


·石家庄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石家庄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经济的又好又快发展离不开基础设施的完善,要想完善我国的基础设施特别是偏远地区的基础设施建设,征地拆迁是必不可免之事。不论是在哪一地区只要征用到公民使用权内的土地,就必须根据其所征用的面积来发放拆迁补偿款。那么在石家庄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怎样的呢?...


·买卖房屋违约怎么赔偿?
      买卖房屋违约怎么赔偿?需要按照合同中约定的违约金赔偿,如果合同中只对违约金做了原则性的规定,没有具体约定违约金的比例或数额,并且有关法律也没有明确规定违约金比例或者金额的,则可按《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中关于承担违约金责任的一般原则执行。一般来说合同违约金上限是不...


·可能对于很多人来说,租了房子签了协议后就直接住下了,很少有要
      可能对于很多人来说,租了房子签了协议后就直接住下了,很少有要开发票的。但是其实如果公司给交了住房公积金后,你的租房满足条件的话是可以凭借发票等相关信息去开房租租赁发票的。那么开房屋租赁发票需要提供哪些资料呢?房屋租赁发票在哪开呢?小面小面对于这两点简单的说明一下。 一、提供资料...


·随着房价的上涨,越来越多人买不起商品房,这时小产权房就应运而
      随着房价的上涨,越来越多人买不起商品房,这时小产权房就应运而生。一般我们听说小产权房,我们第一反应就是其没有合法的房产证,相当于我们买下小产权房,都是没有法律保障的,只是说有使用权而已。如果国家政策有变动,小产权房是随时都会被收回。我们今天要说的是“小产权房分期付款可行吗?”的相...


·上海二套房的政策有哪些,认定标准是什么?
      如今住房日益紧张,无论是在哪个城市,住房问题都是一直存在着的。随着经济收入的不断提高,许多年轻人都开始筹划买房,有的人考虑买一套房,而有的人已经在考虑要二套房。每个地方的二套房政策及其认定都是不一样的,要以当地发布的为准。那么,上海二套房的政策有哪些,认定标准是什么?我们就和您分...


·房屋买卖涉及的税种
      房屋买卖涉及印花税、增值税、城市建设维护税、地方教育附加、教育费附加、契税、土地增值税、所得税。根据法律规定印花税、增值税、城市建设维护税、地方教育附加、教育费附加、土地增值税、所得税的法定纳税义务人是卖方,印花税、契税的法定纳税义务人是买方。 双方可以约定除所得税外的其他税种...


·一、防控疫情期间房租怎么算?
      一、防控疫情期间房租怎么算?疫情期间房租的计算标准需要和房东沟通。此次疫情属于不可抗力,承租人可请求减免部分租金,履行通知及避免损失扩大的附随义务。但是对于租赁居住用途的房屋之合同目的是占有房屋。疫情并不导致合同目的不能实现,出租人依法不应承担房租减免责任。且性质不是商业门面、商...


·生活中我们大多数人都有过买房的经历
      生活中我们大多数人都有过买房的经历,我们都知道买房有一个限制条件,那就是户籍地。一般情况下都是要求在户籍地才能够买房的。但是随着外来人员不断涌入大城市,所以很多人都想在大城市买房。下面我们就以外地人在杭州买房子需要什么要求来了解一下。外地人在杭州买房子需要什么要求具体是什么富阳区...


·房价居高不下政府出台各种法规以防止炒房人哄抬房价,房价虽高也
      房价居高不下政府出台各种法规以防止炒房人哄抬房价,房价虽高也抵挡不住人们买房的热情和需求。由于各地情况不同,相关规定也有所不同,所以在安阳买房子首付要多少钱呢?以下是我们给您带来的相关内容介绍。 安阳首套房首付怎么算 1、安阳首套房商业贷款:以家庭为单位,如果是首次购房,可以贷到...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