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医疗纠纷中过错的证明责任分配是怎样的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医疗纠纷中过错的证明责任分配是怎样的 一、什么是医疗纠纷
  医疗纠纷是指发生在医疗卫生、预防保健、医学美容等具有合法资质的医疗企事业法人或机构中,一方(或多方)当事人认为另一方(或多方)当事人在提供医疗服务或履行法定义务和约定义务时存在过失,造成实际损害后果,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或侵权责任,但双方(或多方)当事人对所争议事实认识不同、相互争执、各执己见的情形。
  广义的医疗纠纷包括医患双方发生的民事纠纷(民事赔偿等)、行政纠纷(行政处罚等)、刑事责任(医疗事故罪等)。
   二、造成原因
  医疗纠纷通常是由医疗过错和过失引起的。医疗过失是医务人员在诊断护理过程中所存在的失误。医疗过错是指医务人员在诊疗护理等医疗活动中的过错。这些过错往往导致病人的不满意或造成对病人的伤害,从而引起医疗纠纷。除了由于医疗过错和过失引起的医疗纠纷外,有时,医方在医疗活动中并没有任何疏忽和失误,仅仅是由于患者单方面的不满意,也会引起纠纷。这类纠纷可以是因患者缺乏基本的医学知识,对正确的医疗处理、疾病的自然转归和难以避免的并发症以及医疗中的意外事故不理解而引起的,也可以是由于患者的毫无道理的责难而引起的。亦有人称之为医疗侵权纠纷,即医疗服务的提供者与接受者之间对医疗行为及其后果是否侵权及侵权责任的争议
   三、医疗纠纷分类
  侵权责任和违约责任医患双方发生医疗纠纷,可以选择侵权责任或违约责任要求对方承担责任。
   四、判断标准
  医疗过错,属于过错的一种。对过错的判断,在学理上有新旧过失理论之区分。所谓旧过失理论,乃是将过失与故意相提并论,认为过失与故意同属应加责罚的行为人的主观恶意。故意为积极的恶意,过失为消极的恶意。若行为与结果间有相当因果关系,而行为人对于结果的发生,有预见的可能,并应预见而未预见或者说应注意而未注意的,即应负过失责任。新过失理论,则认为过失不仅指应加责罚的心理状态,还应就行为的客观状态是否适当加以斟酌判断。即除行为与结果之因果关系及预见可能性之外,尚须就行为在客观上有无过错,加以审认。具体医疗过错而言,判断医方有无过错,应就医方是否已尽客观上的注意义务为标准,亦即应就是否采取避免结果发生的适当措施而判断。基于新过失理论的合理性,该理论得到了广泛的确认。这就要求在讨论医疗过错的认定时,首先要对医疗行为所存在的特殊判断标准予以准确认识。
   五、医疗纠纷中过错的证明责任分配是怎样的
  举证责任倒置,是就当事人一方的特定事实主张,由双方当事人就该事实主张或其部分构成要件承担否定成立的举证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若干规定》)第四条第八项规定:“因医疗行为引起的侵权诉讼,由医疗机构就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及不存在过错承担举证责任。” 此规定明确规定了医疗侵权纠纷中举证责任倒置的范围,就是医疗机构对在医疗活动中不存在过错以及医疗机构的医疗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
  从上述规定可以看出,医疗侵权诉讼举证责任倒置有以下两个特征:其一,医疗侵权诉讼举证责任倒置为法定举证责任倒置,必须适用,法官没有自由裁量权。其二,医疗侵权诉讼中举证责任倒置为部分反驳主张举证责任倒置,即过错和因果关系反驳主张举证责任倒置。在医疗侵权纠纷中,“举证责任倒置”并不意味着举证责任完全由医疗机构承担,作为原告的患者就不承担举证责任了,首先原告应提供其在该医疗机构就诊即与就诊机构存在医疗关系和原告有损害后果。由于医疗侵权纠纷中,实行的是过错责任推定原则,所以,在原告提供了上述证据后,举证责任就转移到了医疗机构身上,就首先推定医疗机构存在医疗过错,医疗机构就必须证明自己在医疗活动中没有过错和医疗机构的医疗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否则医疗机构就要承担医疗损害赔偿的责任。
  2002年9月1日国务院制定的《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施行。新《条例》对医疗事故的概念做了明确的界定,把医疗事故民事责任的性质归属于民法上的侵权责任。2002年4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正式实施。该《规定》第4条规定:"下列侵权诉讼,按照以下规定承担举证责任:"……由医疗行为引起的侵权诉讼,由医疗机构就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及不存在医疗过错承担举证责任。"最高人民法院这一司法解释将过错推定原则作为医疗事故民事责任的归责原则,明确了在医疗事故纠纷案件中实行举证责任倒置。在2010年7月1日实施生效的《侵权责任法》第七章规定了,在三种情况下(即院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伪造、篡改或者销毁病历资料的情况)推定是院方的过错。因此,当前医患纠纷中的部分举证责任实际上已经转移至患方。
  从上面我们可以得知,医疗纠纷中过错的证明责任分配不是实行“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而是实行举证责任倒置,即因医疗行为引起的侵权诉讼,患者不需要承担举证责任,而是由医疗机构就其不存在过错问题承担举证的责任。在这里,的我们也提醒您,一定要处理好医疗纠纷。
  
  
  


·南昌医疗纠纷解决处置方法有哪些
      南昌医疗纠纷解决处置方法有哪些 一、发生医疗纠纷后,医疗机构应当按照下列规定先行处置: 1、就纠纷的医疗行为组织专家会诊或者讨论,并将会诊或者讨论的意见告知患者或者其近亲属。 2、与患者或者其近亲属共同对现场实物及相关病历资料进行封存和启封。 3、患者在医疗机构内死亡的,尸...


·减少医疗纠纷的措施和流程是什么?
      减少医疗纠纷的措施和流程是什么? 减少医疗纠纷措施 一、医疗机构应做到以下几点: (一)医疗机构要加强门诊医疗的透明度。 加强医护、患、媒体三方面的沟通,是增强透明度的方法和手段,向患者明示各项诊疗收费标准,各科室专业技术情况,专家出门诊的时间,检查地点、时间、注意事项以及作息...


·医疗过错导致脑梗的赔偿标准是什么?
      医疗过错导致脑梗的赔偿标准是什么样的?如果医疗行为经过医学会鉴定,结论构成医疗事故,则适用《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确定的赔偿标准,具体数额如下: (一)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前期治疗费用不能获得赔偿) (二)误工费:患者有固...


·哪些情形下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医疗机构有哪些
      哪些情形下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医疗机构有哪些免责事由? 一、推定有过错的情况 侵权责任法第58条规定患者有损害,因下列情形之一的,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 (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诊疗规范的规定; (二)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例资料; (三)伪造,篡改或者销毁病...


·医疗民事诉讼鉴定费用谁承担?
      医疗民事诉讼鉴定费用谁承担? 一、医疗民事诉讼鉴定费用谁承担? 经鉴定属于医疗事故的,鉴定费由医疗机构支付;经鉴定不属于医疗事故的,鉴定费由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的当事人支付。根据法律规定,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协商预先缴纳鉴定费。卫生行政部门移交...


·医疗事故责任属于无过错责任吗
      医疗事故责任属于无过错责任吗依据《民法典侵权责任编》(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第一千二百二十二条,患者有损害,因下列情形之一的,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


·四川医疗纠纷律师如何选择?
      四川医疗纠纷律师如何选择? 一、选择律师事务所和律师应了解哪方面 (一)基本资料。 无论是律师还是律师事务所,都有一定的“硬性指标”。在选择律师事务所前,要先考察其基本档案和资料,看看有没有执业许可证。这些资料可以在网上获取,也可以直接打电话到律师事务所的主管机构———律师...


·工伤医疗费垫付证明怎么写,垫付之后如何进行报销?
      工伤医疗费垫付证明怎么写,垫付之后如何进行报销? 一、工伤垫付证明 工伤垫付证明 受伤人:___性别:___,在___年___月___日在___工地作业时因___不慎发生工伤,当时送___医院进行治疗,治疗当时本人___为其垫付医药费共___元,(大写: )与本人工作关系:...


·医疗事故处理致人死亡赔偿标准是什么?
      医疗事故处理致人死亡赔偿标准是什么? 一、医疗事故处理致人死亡赔偿标准是什么? 医疗事故处理致人死亡赔偿标准具体如下: 《医疗事故处理办法》 第五十条 医疗事故赔偿,按照下列项目和标准计算: (一)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


·医疗过错认定原则是什么?
      医疗过错认定原则是什么?一、判断医方医疗过错的辅助原则 1、以医疗水准作为判断医方过错的基准,已成共识。但依据医疗水准判断医方的过错,判定医方是否尽到了合理的注意义务,并非笼统的“善良管理人”的注意义务所能涵括。同时,医学诊断仅能间接地根据病情及症状,辅以其他检验或医疗器材探求相...


·鉴定医疗过错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鉴定医疗过错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一、医疗过错是什么? 医疗过错,是指医疗行为人通过违背法律和道德的行为表现出来的主观状态。 过错是侵权行为学的一个概念,包括故意和过失。医疗过错也包括故意和过失,故意包括分为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直接故意是指明知某一行为的损害后果,而积极追求这一损...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