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劳动争议仲裁委的作用和职能是什么?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劳动争议仲裁委的作用和职能是什么? 一、劳动争议仲裁委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是国家授权、依法独 立地对劳动争议案件进行仲裁的专门机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按照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和适应实际需要的原则设立。省、自治区人民政 府可以决定在市、县设立;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决定在区、县设立。直辖市、设区的市也可以设立一个或者若干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按行政区划层层设立。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由劳动行政部门代 表、工会代表和企业方面代表组成。劳动争议 仲裁委员会组成人员应当是单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负责管辖本区域内发生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本行政区域内 的下列劳动争议案件: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 争议;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 发生的争议;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 争议;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 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因劳动报酬、工 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二、劳动争议仲裁委的作用和职能
  《劳动争议仲裁调解法》第十九条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由劳动行政部门代表、工会代表和企业方面代表组成。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组成人员应当是单数。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依法履行下列职责:
  (一)聘任、解聘专职或者兼职仲裁员;
  (二)受理劳动争议案件;
  (三)讨论重大或者疑难的劳动争议案件;
  (四)对仲裁活动进行监督。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下设办事机构,负责办理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以上,介绍了劳动争议仲裁委的组成与组成依据,并根据法律规定,介绍了劳动争议仲裁委的作用和职能。很明显,劳动争议仲裁委除了受理劳动争议这一职能外,还有聘任、解任仲裁员,监督仲裁活动,讨论重大疑难案件的职能。想了解更多关于劳动争议仲裁委的知识,可以登录网站。
  
  
  


·佛山照明会帮员工工伤鉴定需要遵循什么流程
      由于劳动关系当中,劳动者是处于弱势地位的,因此我国法律和社会当中很多的社会公益机构,在处理劳动纠纷的时候,劳动者都可以找到依靠的。就比如说工伤鉴定,很多用人单位发生工伤以后,甚至会全盘否认工伤和劳动关系,员工本人也可以寻求其他组织机构帮助自己进行工伤鉴定。下面我们就以佛山为例来了...


·单位没写日报扣工资合法吗?
      单位没写日报扣工资是不合法的,此时职员与单位可以协商解决。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就劳动纠纷问题直接进行协商,这不是必经程序,双方可以协商,也可以不协商,完全出于自愿。当事人就已经发生的劳动纠纷向劳动纠纷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的程序。一、单位没写日报扣工资合法吗?单位没写日报扣工资是不合法的...


·劳动仲裁律师费用大概需要多少
      劳动仲裁律师费用大概需要多少律师在我国的司法体系中所扮演的角色是比较特殊的,一般律师的工作准则就是为自己的代理人争取最大的权益。在劳动争议进行仲裁解决的时候,本身是不需要交仲裁费用的,但是劳动仲裁律师费用大概需要多少却是当事人必须要考虑的一个问题,因为您也知道,有些时候,律师的收...


·未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如何计算
      从《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中可以知道,要是用人单位没有按照规定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话,那么就要支付劳动者双倍工资。究竟这个未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是如何计算的呢?以下是我们为您做的介绍。 一、双倍工资的计算基数如何确定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之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


·签订工作合同毁约的赔偿金是怎样的
      签订工作合同毁约的赔偿金是怎样的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


·劳动争议仲裁终局裁决的范围有哪些?
      劳动争议仲裁终局裁决的范围有哪些?终局裁决是指仲裁庭在案件审理终结时对当事人提交的全部实体争议所作的、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决。对于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和赔偿金,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12个月金额的争议,或因执行劳动标准在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方...


·一、建设工程承包经营权法律效力是什么?
      一、建设工程承包经营权法律效力是什么?建设工程承包合同本质上属于承揽合同的一种。《合同法》第287条规定:本章(建设工程合同)没有规定的,适用承揽合同的有关规定。因此,此处的“承包”,其实质是“承揽”,也不是真正意义上的承包合同。企业内部承包是我国改革开放以来出现的一个新名词。企...


·上海工伤鉴定要等多久才出结果?
      在日常工作中,我们的安全要永远放在第一位,但是实际上工伤的发生是不可完全避免的,由于工伤引起的损失按照法律条例相关单位需进行补偿,那么在上海这样的大都市,是怎么处理工伤的呢?首先今天来总结一下上海工伤鉴定要等多久才能出结果。 一、在上海从递交认定材料到鉴定结果出来要多久 工伤...


·结婚不到一年女方提出离婚聘金能拿回吗
      结婚不到一年女方提出离婚聘金能拿回吗 一、结婚不到一年女方提出离婚聘金能拿回吗? 满足法定条件的可以要求退回聘礼,请求退回聘礼的条件是: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


·公司倒闭辞退员工标准2023怎样赔偿的
       一、公司倒闭辞退员工标准怎样赔偿的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


·一、法律工作者见证遗嘱程序是怎样的?
      一、法律工作者见证遗嘱程序是怎样的? 法律工作者见证遗嘱需要遵守订立遗嘱→审查遗嘱→为见证人做笔录的程序,具体程序如下: (一)已经有遗嘱的: 1、与委托人签订协议、与立遗嘱人签订协议并留下委托人、立遗嘱人的身份证明、财产证明复印件; 2、审查委托人提交的遗嘱; 3、为...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