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交通事故伤残评定是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依法指派或聘请的具有专门知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交通事故伤残评定是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依法指派或聘请的具有专门知识、承担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的人员在客观检验的基础上,评价确定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等级的过程,那么因交通事故受伤致残的,该怎样办理交通事故伤残鉴定呢?详细内容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怎样办理交通事故伤残鉴定
  1、交通事故的当事人因交通事故受伤致残并需要进行伤残鉴定的,必须在治疗终结后15日内即应以事故直接所致的损伤或确因损伤所致的并发症治疗终结后15日内,由受伤的当事人先向公安机关申请伤残评定,公安机关才可以进行评定,如受伤的当事人不提出申请的,则视为一般受伤。如果伤者15天内不提出伤残评定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得到残疾者生活补助费和残疾用具费的权利。超过申请期限提出的申请是无效申请,即医疗终结后15日以后的申请为无效申请,公安交通管理机关不再受理。
  申请应当向处理交通事故的公安机关以书面形式提出,公安机关在接到伤残评定申请书后30日内作出伤残评定,并制作伤残评定书送达当事人,或者向当事人推荐鉴定机构由当事人自行选择。
  2、公安机关评定伤残等级的依据:一是医院证明,二是公安部关于道路交通事故伤残评定的标准。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的伤残状况,将受伤人员伤残程度划分为10级。受伤人员符合两处以上伤残等级者,应以伤残程度重的等级作为最终评定结论,但须分别写明各处的伤残等级。
  3、当事人对伤残评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评定书后15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重新评定。这里的当事人仅指交通事故中因伤致残的当事人,不包括未受伤的另一方当事人。上一级公安机关在接到重新评定申请书后30日内,应当作出重新评定的决定,并将重新评定的结论以书面形式通知申请人。根据规定,上一级公安机关作出的重新评定的结论是最终的决定。
   二、如何进行交通事故伤残赔偿
  1、根据我国现行法律的相关规定,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身体损伤的,赔偿义务人应当对受害人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予以赔偿。如果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赔偿项目还应包括残疾赔偿金、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和精神损害抚慰金,以及必要的康复费、后续治疗费等。
  2、关于伤残赔偿金的计算问题,现行法律规定是以伤者户口类别和年龄来确定标准计算的。如果能证明农村户口的受害人事故发生前经常居住地和主要收入来源地均为城市,就可按城市标准判赔。被扶养人户口和生活存在以上情形的,也可按城镇居民标准计算应获赔的生活费。达到两处以上伤残等级即多等级伤残者按最高等级结合伤残赔偿附加指数综合计算伤残赔偿金。上述两项赔偿最长计算年限为二十年。关于交通事故致残的精神损害抚慰金,其为赔偿义务人法定的赔偿项目,但法律尚无具体标准规定。法院是结合受害人的请求、损害后果和加害人的过错、赔偿能力以及当地经济发展水平等因素来确定赔偿额的,多等级伤残情况应考虑损害后果因素,适当增加此项赔偿数额。
  上述就是对办理交通事故伤残鉴定的讲解,需要特别引起注意的是,交通事故伤残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申请精神损害赔偿。申请交通事故伤残赔偿,涉及多个项目和多种因素,最好咨询专业的交通事故律师,帮助你全面完整地制定合理的交通事故伤残索偿方案,更好地维护自身权益。
  
  
  


·判缓刑不交罚金吗,被判缓刑的条件有哪些
      虽然犯罪分子在被判缓刑的情况下,可以有条件的暂时不予执行原判刑罚,但此时如果同时还判了罚金刑的话,那么判缓刑不交罚金吗?现实中,很多人都不太搞得清楚这个问题,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您解答。 一、判缓刑不交罚金吗 缓刑不同于免除刑事处分,就在于缓刑在一定时期内仍然保留执...


·怎么对合同的主体进行审查 在交易中,您在与对方签合同时,一
      怎么对合同的主体进行审查 在交易中,您在与对方签合同时,一定要先审查一下,看对方有没有签合同的资格,避免出现合同无效、合同效力待定的情况,从而影响到自身利益,那通常该怎么对合同的主体进行审查呢?对于这个问题您一定要加以重视,避免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麻烦。下面我们就来为你做详细解答...


·车祸人伤理赔法律规定是什么?
      车祸人伤理赔法律规定是什么? 一、车祸人伤理赔法律规定是什么? 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 第二十八条 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由被保险人向保险公司申请赔偿保险金。保险公司应当自收到赔偿申请之日起1日内,书面告知被保险人需要向保险公司提供的与赔偿有关的...


·如何对非道路交通事故进行处理
      自己修的道路、机关团体单位的内部道路、厂矿企事业专用道路以及尚未交付使用的新建道路等,均不属于法定道路。在这些路上发生的车辆事故,一般称之为非道路交通事故,那么此时该如何对这类事故进行处理呢?以下是具体介绍。有关非道路交通事故的处理,分为以下两种情况: 1、不触犯刑律的非道路交通...


·一、交通事故构成伤残标准可以获得赔偿吗?
      一、交通事故构成伤残标准可以获得赔偿吗? 交通事故构成伤残标准可以获得赔偿,伤残赔偿金的计算公式为: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伤残系数×赔偿年限。伤情评定为一级伤残的,按全额赔偿,即100%。 二、残疾辅助器具费的赔偿...


·一、粉碎性骨折钢钉交通事故伤残鉴定的时间怎么确定?
      一、粉碎性骨折钢钉交通事故伤残鉴定的时间怎么确定? 要等钢钉取出之后才可以做伤残鉴定,《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九条第二款规定:当事人因交通事故致残的,在治疗终结后,应当由具有资格的伤残鉴定机构评定伤残等级。故此伤残鉴定应待治疗终结,通常是出院后三个月,但若伤情已稳定可以...


·软件名称著作权登记需要提交哪些资料?
      众所周知,软件著作权保障软件开发者的权益,保障其软件不被他人盗用,保障其精力和智慧结晶不被侵害。因此对于刚开发的软件都需要及时进行软件著作权登记。以防止自身权益受到损害而无法维权。那么软件名称著作权登记需要提供什么材料呢? 一、软件著作权申请登记所需要的材料 1、填写申请表2、鉴...


·一、临毕业大学生车祸误工费的规定是什么?
      一、临毕业大学生车祸误工费的规定是什么? 民事责任的误工费一般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


·交通事故检车费应该由谁支付
      交通事故检车费应该由谁支付 由事故责任认定方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的相关规定: 第二十五条查封、扣押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情况复杂的,经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延长查封、扣押的决定应当及时书面告...


·房屋租赁合同怎么交印花税?
      印花税的范围是非常广的,如房屋租赁是需要缴纳印花税,但是很多人对缴纳印花税是不知道的,也不知道如何缴纳印花税。所以,我们在下文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房屋租赁合同怎么交印花税?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房屋租赁合同怎么交印花税? 按照税法相关规定,房屋租赁合同应该按租赁合同记载金额的...


·小车跨省异地年审新规定是什么?
      小车跨省异地年审新规定是什么?异地委托年检的程序要求车主必须首先向原注册地提出申请,之后才能进行年审,而且每年都得到原车辆注册地车管所提出申请。申请时车辆提供行驶证、车辆责任强制保险单,车管所对其车辆进行核查,然后给出具核发检验合格标志的委托书。车辆在检验地检验合格后,车辆所有人...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