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需要哪些材料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需要哪些材料 一、概念介绍
  股权转让,是公司股东依法将自己的股东权益有偿转让给他人,使他人取得股权的民事法律行为。
  股权转让是股东行使股权经常而普遍的方式,中国《公司法》规定股东有权通过法定方式转让其全部出资或者部分出资。
  股权自由转让制度,是现代公司制度最为成功的表现之一。随着中国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国有企业改革及公司法的实施,股权转让成为企业募集资本、产权流动重组、资源优化配置的重要形式,由此引发的纠纷在公司诉讼中最为常见,其中股权转让合同的效力是该类案件审理的难点所在。
  股权转让协议是当事人以转让股权为目的而达成的关于出让方交付股权并收取价金,受让方支付价金得到股权的意思表示。股权转让是一种物权变动行为,股权转让后,股东基于股东地位而对公司所发生的权利义务关系全部同时移转于受让人,受让人因此成为公司的股东,取得股东权。根据《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股权转让合同自成立时生效。
   二、股权转让后及时办理股权变更
  1、 股权转让完成后,目标公司应当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并新加入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需要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中有关股东的姓名、住处、出资额等。
  2、 有限责任公司变更股东的,应当自股东发生变动之日起30日内至工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
  需要强调的是,变更登记的同时应提交新股东的法人资格证明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及修改后的公司章程。
   三、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需要哪些材料
  1、需要从工商局领张公司登记备案书(也可以从工商局网站上下载),根据要求进行填写。
  2、制定新的公司章程(有章程的话,可以制定章程修正案)。
  3、召开股东大会,大会制定股东会决议。(如果为首次召开股东会的话,制定首次股东会决议)
  4、需要填写股权转让协议和收付款证明。(一式两份)
  5、准备原营业执照的正副本和复印件。
  6、携带公司公章和资料去行政服务大厅,由工作人员审核材料。
  7、材料审核合格后,需要股东到场签字。待5个工作日后,可以领取变更后的营业执照。
  以上就是我们针对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需要哪些材料的问题为您进行的详细解答。我们可以清楚地了解到,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需要的材料包括公司登记备案书、新的公司章程、股东大会决议的制定、股权转让协议、原营业执照以及公司公章和相关资料等。我们提醒您,一定要注意五天后才能可领取新的营业执照!
  
  
  


·辞退怀孕女员工补偿办法怎样计算的
      辞退怀孕女员工补偿办法怎样计算的《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来看,经济补偿金的计算需要根据孕妇在单位的实际工作年限确定,工作满1年的经济补偿金按一个月工资计算,工作6个月到1年的,则经济补偿金按照1个月工资计算。若是工作还不到6个月,则经济补偿金按照半个月工资计算。1、若怀孕女职工存在法...


·工伤鉴定之后要带什么材料?
      职工工伤鉴定认定书下来之后,我们需要准备在工伤鉴定之后要带什么材料以继续我们的工伤赔偿过程呢?对于这方面的知识或许您都比较陌生,在一般的情况下,我们需要根据以下法律知识的指导做相应的调整,当然要及时和用人单位沟通,保证工伤赔付的顺利的展开。 工伤鉴定之后,拿到劳能力鉴定结论后,...


·一、处理丧葬期间误工费可以吗?
      一、处理丧葬期间误工费可以吗? 一般不支持亲属处理事故的误工费,法律只规定了,有处理丧葬事宜的误工, 误工损失是指受害人亲属因办理受害人的丧葬事宜而减少收入的赔偿费用。误工时间是指受害人从遭受交通事故伤害到完全治愈或死亡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的期间。 丧葬费的计算标准。《...


·眼睛工伤是怎么评级的,评级标准有那些
      意外无处不在,我们在乘车、走路、工作的情况都会发意外,情况严重的会导致我们身体缺陷而不同于正常人,根据我国相关规定是可以进行评级的,如果在工作中导致眼睛受伤,眼睛工伤是怎么评级的,评级标准有那些,接下来的我们为您分享如下。 (一)眼睛工伤评级需要向相关部门申请司法鉴定,根据患...


·应聘者被单位录取后,会在规定
      应聘者被单位录取后,会在规定期限内办理好入职手续。同时,按照劳动法规定,单位同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应该从用工之日起算,并在一个月内订立劳动合同。员工应该主动要求单位签署合同,那么员工办理入职后一般何时签合同?下面我们一起跟随我们了解下吧。 一、员工办理入职后一般何时签合同?...


·劳动关系变更到子公司需要注意哪些方面?
      当我们身入职场,免不了会因为公司业务或人事的变动导致自己的工作受到影响、调整。如果因为公司的调整,需要将与母公司签订的劳动关系变更到子公司,遇到这样的情况我们应该怎样处理呢?在当今这个网络大行其道的社会里,面临这种问题,我们可以利用网络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并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为自己谋...


·怎么收集劳动仲裁的证据
      怎么收集劳动仲裁的证据 一、怎么收集劳动仲裁的证据 1、“谁主张,谁举证” 书证的提供,原则上由主张相关事实的当事人负责。 2、举证倒置 有证据证明一方当事人持有证据无正当理由拒不提供,如果对方当事人主张该证据的内容不利于证据持有人,可以推定该主张成立。 3、申请调查取证 案件...


·公司以工作主动性不高辞退可以得到赔偿吗?
      公司以工作主动性不高辞退可以得到赔偿吗?是可以要求到相应的经济补偿。对“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换工作岗位后仍不能胜任,由用人单位解除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按其在本单位工作年限,工作时间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


·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情况是什么
      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情况是什么第一种情形:法律明确规定不得解除劳动合同但用人单位强行解除的。主要指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用人单位依照《劳动合同法》第40条、第41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1、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


·劳动仲裁多久能拿到赔偿
      劳动仲裁多久能拿到赔偿?1、劳动仲裁自立案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案,案情复杂,经劳动仲裁委主任批准,可延长十五日,也就是说,最长六十日,劳动仲裁可结案;2、劳动仲裁裁决书下达后,当事人未在法定期限内向中院申请撤销,或者向基层法院起诉的,仲裁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逾期不执行的,申请人可...


·建筑企业加班双倍工资规定是什么?
      建筑企业加班双倍工资规定是什么?加班费,指劳动者按照用人单位生产和工作的需要在规定工作时间之外继续生产劳动或者工作所获得的劳动报酬。劳动者加班,延长了工作时间,增加了额外的劳动量,应当得到合理的报酬。对劳动者而言,加班费是一种补偿,因为其付出了过量的劳动;对于用人单位而言,支付加...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