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订立合同时能否同意不行使撤销权?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订立合同时能否同意不行使撤销权? 一、撤销权的概念
  1、根据《合同法》第74条的规定,债权人的撤销权,是指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债务人以明显的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并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2、由于撤销权的行使必须依一定的诉讼程序进行,也就是说,行使撤销权必须由债权人向法院起诉,由法院作出撤销债务人行为的判决才能发生撤销的效果,正是在这个意义上撤销权又被称为撤销诉权或废罢诉权。
  3、撤销权与代位权都是法定的权利,都属于债的保全内容,且必须附随于债权而存在,但两者又有区别。代位权针对的是债务人不行使债权的消极行为,通过行使代位权旨在保持债务人的财产。而撤销权针对的是债务人不当处分财产的积极行为,行使撤销权旨在恢复债务人的财产。
  4、撤销权与可撤销合同中一方当事人所享有的撤销权也是不同的。后一种撤销权只是针对意思表示不真实的合同而设定的,享有撤销权的人只能是一方当事人。而前一种撤销权属于债的保全措施,并不是针对意思表示不真实的合同而设定的。
   二、订立合同时能否同意不行使撤销权
  合同条款的内容由双方当事人共同拟定,双方只要就合同条款的主要内容达成合意就可以成立。因此,订立合同时可以同意不行使撤销权。但是合同法也规定了可撤销合同的事由包括显失公平,如果订立合同时合同中写明不行使撤销权有可能会构成显失公平,导致合同变为可撤销合同。
  综上所述,就是我们对能否同意不行使撤销权问题的解答。撤销权的行使与否是合同当事人的权利,是否行使自己的权利由自己决定,可以不行使撤销权。所以不必因此而产生什么负担。虽然法律赋予了撤销权,但是您还是不能滥用这项权利,因为签合同也是要讲求诚信的。
  
  
  


·入职一年半后才签合同
      相信很多刚毕业踏入社会的朋友对劳动合同的签约不是很清楚,可能有的朋友入职时没有在意立即签订劳动合同,有的在入职一年半后才签合同,也有的从头到尾一直都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如果是这样以后怎么维护自己的劳动权益呢,所以教您防范于未然,给您科普是入职后多久签劳动合同,请阅读下文进行具体了解...


·合同期限 第一条甲、乙双方选择以下第___种形式
      合同期限 第一条甲、乙双方选择以下第___种形式确定本合同期限: (一)有固定期限: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其中试用期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 (二)无固定期限: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依法解除、终止劳动合同时止。其...


·合同纠纷28万标的诉讼费是多少?
      合同纠纷28万标的诉讼费是多少?合同纠纷28万标的诉讼费用是4.2万元。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1、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3、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4、超过20...


·入职8个月才签合同有什么后果?
      我国的劳动法中明确规定关于劳动合同签订的时间以及条件,劳动者在合理的期间内用人单位不与其签订劳动合同是要承担一定的法律后果的,因为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受到劳动法的保护,但是很多公司在现实中违反劳动法的规定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下面我们为您介绍入职8个月才签合同有什么后果。 一、入...


·商法无偿合同的种类有哪些?
      商法无偿合同的种类有哪些?无偿合同不是典型的交易形式,实践中主要有赠与合同、借用合同、无偿保管合同等。无偿合同是指当事人一方只享有合同权利而不偿付任何代价的合同,又称恩惠合同。无偿合同是指一方当事人向对方给予某种利益,对方取得该利益时不予支付任何代价的合同。二、无偿合同与有偿合同...


·合同违约金的规定怎么写
      合同违约金的规定怎么写 一、合同违约金的规定怎么写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


·居间合同纳多少
      居间合同纳多少税 一、居间合同纳多少税? 1、根据税法规定,征税内容包括,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工资、薪金所得等等,而居间费属于个人所得税中的劳务报酬所得。间居合同所得税征收适用劳务报酬所得稿酬税。 2、个人所...


·手表购销合同范本是怎样的?怎么签订?
      手表购销合同范本是怎样的?怎么签订? 手表购销合同 销货方: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购货方: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签约时间:______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 第一条 经购销双方协商交易活动,必须履行本合同条款。...


·如何认定融资租赁合同
      作为融资租赁合同构成部分的买卖合同和租赁合同,并非完全独立存在,二者常常呈现效力上的相互交错。这种效力上的交错主要体现在:买卖合同的一方当事人即出卖人,不是向买卖合同的买受人履行交付标的物的义务,而是向另一个租赁合同中的承租人交付标的物,承租人享有与受领标的物有关的买受人的权利和...


·无偿租赁单务合同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无偿租赁单务合同的法律规定是什么?无偿租赁单务合同的法律规定是只约定其中一方需要履行义务,另外一方不需要,房屋无偿租赁合同的内容有:双方的基本信息、房屋基本情况、使用期限、甲方的权利义务、乙方的权利义务、协议解除、争议解决和其它需要说明的事项等。房屋租赁合同,是指房屋出租人和承租...


·合同履行中的抵销权属抗辩权吗
      合同履行中的抵销权属抗辩权吗? 抵销权是指在当事人双方互负债务时,一方可以以自己先到期的债权抵销对方对自己享有的未到期或者已到期的债权。从法学理论上来说,抵销权的性质是什么,亦即抵销权属抗辩权吗是值得我们研究的。下面我们就为您总结了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抵销权...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