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动迁对租房的企业有补偿吗和法律规定是什么?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动迁对租房的企业有补偿吗和法律规定是什么?公司和企业的动迁是现在的社会中很常见的一个现象了,当您的企业面对国家政府的动迁,又是自己租的房子,那么动迁对租房的企业有补偿吗,我们国家的法律又是如何规定的。租房企业动迁补偿回复肯定是有的补偿如下;(一)是被征收固定资产价值的补偿费用,包括:无法搬迁的土地、房屋、厂房、办公楼等建筑物和地上附着物,以及确因搬迁而发生损失的机器设备而生的补偿等;(二)是因征收造成的搬迁和临时安置补偿费用,包括搬迁前期费用和搬迁过程中发生的停工费用、机器设备调试修复费用以及物资的拆卸、包装和运输、解聘员工补偿费等费用;临时安置费,是指动迁的和异地安置的,过度期间产生的费用。(三)是停产停业损失补偿费用,以实际情况而定,一般既包括实际经营损失也可酌情包括预期经营损失;(四)是基于拆迁政策发生的奖励费用,包括速迁费、拆迁奖励费等。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十七条规定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第二十二条规定因征收房屋造成搬迁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搬迁费;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产权调换房屋交付前,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临时安置费或者提供周转用房。第二十三条规定对因征收房屋造成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根据房屋被征收前的效益、停产停业期限等因素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第二十七条规定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偿后,被征收人应当在补偿协议约定或者补偿决定确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禁止建设单位参与搬迁活动。这些规定当然适用企业拆迁。因为您所在的城市的发展是越来越快了,新的建筑物也是越来越多了,就会面临土地资源又是如此紧缺,不可避免的会涉及到动迁对租房的企业有补偿吗,综上所诉,是肯定的,而且还有好几个方面例如拆迁的奖励和停工停业以及安置费和固定的补偿的。
  
  
  


·购房解约协议范本是如何的
      解约协议书甲方:地址:联系人:邮箱:乙方:地址:联系人:邮箱:甲、乙双方于年月日签订了《》,合同有效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现双方经协商一致,就提前解除原协议、终止双方权利义务关系之事宜达成如下协议:1.甲、乙双方一致确认,提前解除双方于___年___月___日签订的《》(以下称原协...


·可以单方解除租房协议吗?
      对房屋租赁协议的解除,很多时候我们看到都是由当事人协商之后进行解除的。不过,现实中也存在一方单方解除租房协议的情况。那从法律角度分析的话,当事人可以单方解除租房协议吗?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可以单方解除租房协议吗?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合同的解除分为...


·准夫妻共同出资购房如何避免纠纷
      准夫妻是指马上要办理结婚登记,但尚未办手续的男女。现实中准夫妻共同出资购房的情况比较多,而此时有的是登记在双方名下,有的则是登记在一方名下。不管是哪种情况下这都是很容易产生纠纷的,那一般准夫妻共同出资购房如何避免纠纷呢?详细内容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准夫妻共同出资购房如何避免...


·个人婚前买的房子算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个人婚前买的房子算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一、个人婚前买的房子算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一方在结婚前自己出资购买的房子。根据民法典的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在结婚前,一方已经购买,付清房款和拥有所有权的房子显然属于一方的婚前的财产,属于个人财产,并不是夫妻共同财产。...


·虽然回迁房是发展商赔偿给回迁户的房子,但其实与商品房其实没有
      虽然回迁房是发展商赔偿给回迁户的房子,但其实与商品房其实没有多大差异,因此如需要对回迁房进行买卖的话,其实也是按照商品房的买卖流程进行的。回迁房也是会涉及到验收的问题,那回迁房验收注意事项都有哪些呢?详细内容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回迁房交房标准: 在计划经济条件下提出的住房标...


·诉前财产保全用房屋担保可以吗?
      诉前财产保全用房屋担保可以吗?可以用房屋来担保诉讼财产保全,所谓诉前财产保全,也就是诉前保全,是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财产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起诉前向人民法院申请,由人民法院所采取的一种财产保全措施。与诉前财产保全有关的民事争议必须有给付内容...


·父母资助房产离婚后怎么分?
      房子不知不觉已经成为了婚姻的必需品,很多年轻人对于高额的房价是无法承受的,父母资助子女买房产已经是一种趋势。对于这种房产离婚的时候怎么分呢?整理了关于父母资助房产离婚后怎么分的资料,供您阅读了解。 一、婚前父母资助子女买房离婚后怎么分 (一)、父母资助子女买房,婚前一方父母出...


·订立租房合同要注意哪些问题 一、订立租房合同要注意哪些问题
      订立租房合同要注意哪些问题 一、订立租房合同要注意哪些问题 1、租房前应当了解的情况: (1)出租人是否有权出租住房,要看其产权证,验看出租人的身份证是否与产权证一致。 (2)该住房是否有合法的出租文件,即《房屋租赁许可证》。 (3)查看房屋的实际使用条件与状况。 (...


·在我国夫妻离婚房产价值如何计算?
      在我国夫妻离婚房产价值如何计算? 在计算房屋相对应增值部分时,有以下七种计算方式可供参考: 第一种计算方式为:对应增值部分=夫妻共同还贷部分÷房屋总价款(房屋购买价格 贷款总利息)×离婚时房屋的市场价值-夫妻共同还贷部分。 这种计算方式的原理为:房屋的购买价格与贷款总利息之...


·按揭购买的二手房要如何转让
      按揭购买的二手房要如何转让 1、卖方:卖方须出具的证书有:产权复印件或购房合同复印件,《借款合同》,《抵押合同》、公证书。卖方还要到建行开户行的会计柜去查出余额明细表,看目前有没有应该缴而没有缴的欠款,到目前为止差银行多少钱,即《贷款偿还证明》,原债务人无拖欠的贷款本金和利息;如...


·房屋二次抵押贷款期限的规定是什么?
      在现实生活当中购买房屋通常情况下都是需要进行贷款的,如果不贷款的话,是很少有人可以一次性付清房款,毕竟现在的房屋价格是十分昂贵的。很多人会使用房屋进行抵押贷款。现实生活中,也存在着房屋二次抵押,那么。房屋二次抵押贷款期限的规定是什么? 一、房屋二次抵押贷款期限的规定是什么? ...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