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劳动争议调解不成怎么办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劳动争议调解不成怎么办 一、劳动争议调解不成
  劳动争议调解是指在企业与员工之间,由于社会保险、薪资、福利待遇、劳动关系等发生争议时,由第三方(例如专业性的人才机构、争议调解中心等)进行的和解性咨询,通过劳动争议调解达到法律咨询、和解方式等的说明。
  根据《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第10条规定:“调解委员会调解劳动争议,应当自当事人申请调解之日起30日内结束;到期未结束的,视为调解不成”。根据《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第6条规定,调解委员会对受理的劳动争议调解不成以及达成协议后一方或者双方反悔的,当事人可以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不含企业调解委员会在规定期限内的调解时间)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调解委员会调解不成有三种情况:
  第一种情况是,经调解委员会调解双方当事人没有达成调解协议;
  第二种情况是,虽经调解达成协议,当事人又反悔的;
  第三种情况是,调解没有在法律规定的期间内结案的。
   二、劳动争议的调解该怎么做
  劳动争议的调解过程必须严格按照法定的程序进行:
  事前双方协商。当事人在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三十日内,以书面形式向调委会提出申请。调委会办事机构接到当事人的申请后,在申请被受理前,及时了解情况,组织双方协商解决,避免矛盾升级。如对方当事人不愿调解,在三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申请人。调委会应在四日内作出受理或不受理申请的决定,对不受理的,应向申请人说明理由。
  调解步骤:对争议事项展开细致调查,了解事实真相;调委会主任召集双方主持调解会议,简易争议可由一至二名调解员进行调解;应听取双方对争议事实和理由的陈述,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依据有关法律、政策,提出调解意见,促使双方自愿达成协议;经调解达成协议,制作调解协议书,双方自觉履行;达不成协议,在调解意见书上说明情况;调解过程应制作笔录。
   劳动争议调解不成等方面的问题如上所述。如果劳动争议调解不成的时候可以选择通过上诉的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当然如果经过双方的协商可以解决劳动争议是更好的方式,毕竟如果通过诉讼的方式会导致时间经济等多方面的损失,但是如果协商不成就可以到人民法院起诉。
  
  
  


·标准工时制加班费计算是怎样的
      实践中,针对不同工时制的劳动者,在确定加班时间的时候方法不同,而在计算加班费的时候也是存在不小差异的。现实中,还是实行标准工时制的劳动者居多,那我国对标准工时制加班费计算是怎么规定的呢?我们马上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标准工时制加班费计算是怎样的 〈劳动法〉第四十四条 有...


·单位工程质量验收合格的标准
      施工单位自检合格之后,可以进行工程质量的验收工作,但一般在施工单位确认自检合格之前就要将工程验收的申请提交,同时,在工程验收的时候要提供相关的技术文件和记录作为凭证。想要工程质量可以合格的验收那就需要提供原材料的质量合格证和相关的质量鉴定文件以及半成品比如说施工过程中需要的预制桩...


·工伤诉讼时效多长时间 人身损害赔偿的一般诉讼时效
      很多时候劳动者都会因为工伤事故的处理而与用人单位产生争议,这个时候申请劳动仲裁或者提起劳动诉讼,可以说是处理这类纠纷比较好的方式。然而劳动仲裁与劳动诉讼的时效要求不一样,那么工伤诉讼时效多长时间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工伤诉讼时效多长时间 实践中,许多在工作中受伤的...


·雇佣未成年工是否会违法
      未成年工与童工不同,其中未成年工都是已经年满16周岁的了,在这种情况下以自己的劳动收入来生活的,在我国都是可以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但对于用人单位来讲雇佣未成年工的行为是否会违法呢?详细内容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雇佣未成年工是否会违法 公司不应使用或支持使用符合上...


·劳动仲裁二审不服可以上诉吗
      不可以再上诉了。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于劳动争议案件等普通的民事案件,我国实行的是二审终审制,二审的判决或裁定属于终审判决或裁定,自二审判决或裁定送达之日即生效,当事人不可以再上诉。如果当事人对二审法院所作的判决或裁定不服的,只可以向法院申请再审,或向检察院申请抗诉。《劳动争议...


·工地摔伤不算工伤该怎么赔偿
      工地摔伤不算工伤该怎么赔偿 一、工地摔伤不算工伤该怎么赔偿? 工地摔伤赔偿,是指工伤职工、工亡职工亲属依法应当享受的赔偿。未参加工伤保险期间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工地摔伤赔偿的项目有以下几种情况: 1、...


·最高司法解释加班费工资的规定是什么
      最高司法解释加班费工资的规定是什么?根据我国劳动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在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200%的工资报酬;在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300%的工资报酬。根据税务部门的相关解释,个人在国庆、“五一”等法定节假日加班所取得的两倍或三...


·不服劳动仲裁裁决书起诉可以增加新内容吗
      不可以,根据现有法律规定,一般是不可以增加诉讼请求的。除非增加的诉讼请求与原争议不可分割,法院才会同意增加诉讼请求。对劳动仲裁不服,向法院提起的诉讼,就是因为对劳动仲裁的请求事项的裁决不服,所以不能超越仲裁请求事项的范围,因此不能增加诉讼请求。《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


·2023新劳动法辞退赔偿双倍规定是什么?
      2020新劳动法辞退赔偿双倍规定是什么?2020新劳动法辞退赔偿双倍规定是违法辞退,应当是按照法律规定进行赔偿金,用人单位无故辞退劳动者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按照每做满一年支付2个月的工资作为赔偿。《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


·工伤伤残鉴定书遗失哪里补办?
      工伤伤残鉴定书遗失哪里补办? 1、在发生工伤认定书原件遗失的情形下,可以委托律师到工伤认定办公室查询认定书资料。按我国法律规定:工伤认定结束后,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将工伤认定的有关资料至少保存20年。因此,即使认定书原件遗失也不要太急。2、对工伤认定书原件及其他相关资料原件应妥...


·用人单位一直不签劳动合同怎么办?
      对于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但不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合同的,以及违反本法规定不予劳动者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违法行为,劳动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追究用人单位的赔偿责任:(一)向当地劳动行政部门进行举报,拨打“12333”或上当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局)”查询电话...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