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如何认定开发商完成交房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大部分购房者与开发商签订购合同后,会选择等待开发商完成交房通知,至于开发商交付的房屋合不合格他们不清楚,也不知道如何认定开发商完成交房,这对自己的权益保护是极为不利的。接下来,就让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如何认定开发商完成交房
  
  房地产开发商是否完成交房,应看是否符合下列规定去认定:
  
  (一)购房合同约定的交房日期;
  
  (二)所交付的房屋符合合同约定;
  
  (三)设置样板房的,应当说明实际交付的商品房质量、设备、装修与样板房是否一致,未作说明的,实际交付的商品房应与样板房一致;
  
  (四)向购房人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
  
  (五)房地产开发企业委托具有房产测绘资格的单位实际测绘的房屋基建面积或套内面积,并报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备案;
  
  (六)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六十日内,将需要办理权属登记的资料报房屋所在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
  
  (七)协助或者代理房屋购买人办理房地产权证。
  
  房屋交付使用后,购房人认为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可以委托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重新核验,经核验,确证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可以退房。因此而给购房人造成的损失由房地产开发企业负责赔偿。
  
  二、开发商怎样才算完成交房
  
  (一)当商品房已经竣工,并且达到交付使用条件以后,开发商会书面通知购房者办理交接手续;
  
  (二)在进行交接的时候,开发商要提供一表两书、《商品房面积实测技术报告书》、室内环境检测报告和《物业管理公约》;
  
  (三)当购房者认为房屋符合约定,并且在《房屋验收交接单》上签字以后,开发商就完成了房屋的交付;
  
  (四)如果开发商提供的文件不全,购房者有权拒绝接收房屋,由此产生的延期交房的责任由开发商来承担。
  
  商品房买卖有很大风险,再加上其整个过程环节又多,购房者对任何一个环节不了解,就有可能给自己带来麻烦,甚至是财产上的重大损失。开发商交房是商品房买卖的最后环节,也最容易发生纠纷,建议您提高警惕,了解如何认定开发商完成交房,保证顺利拿到自己想要的房子。
  
  


·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出让需要交什么税?
      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出让需要交什么税? 现在不少人为了投资将土地使用权转让出去之后,获得相应的股权,或者是将土地使用权转让之后获得相应的资产,当然在转让土地使用权的时候,并不像转让动产那么简单,在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时候还需要缴纳一定数额的税款,那么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出让需要交什么税...


·一、交通事故中创伤出血可以马上做伤残鉴定吗?
      一、交通事故中创伤出血可以马上做伤残鉴定吗? 一般是不可以的,交通事故致残的,应在治疗终结后,由具有资质的伤残鉴定机构评定伤残等级。一般应在治疗终结,出院后进行鉴定,如有内固定的,必须待内固定取出恢复后才能做伤残鉴定。 如果在治疗终结前进行鉴定,此时尚未治疗终结,对治疗终结后...


·股权转让需交哪些税?相关规定有哪些
      股权转让需交哪些税?相关规定有哪些 一、营业税 《营业税税目注释(试行稿)》(国税发[1993]149号)第八、九条对此作出了明确规定:“以不动产(无形资产)投资入股,参与接受投资方利润分配、共同承担投资风险的行为,不征营业税。但转让该项股权,应按本税目征税”。2002年12月...


·申请专利交的费用包括哪些项目?
      申请专利交的费用包括哪些项目? 一、申请专利交的费用包括哪些项目 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申请专利和办理其他手续时,应当缴纳下列费用: (一)申请费、申请附加费、公布印刷费; (二)发明专利申请实质审查费、复审费; (三)专利登记费、公告印刷费、申请维持费、年费; (四)...


·二手房交易中卖方毁约如何打官司?
      一、二手房交易中卖方毁约如何打官司1、写诉状民事起诉状是启动法律程序的一个重要法律文书。恰当的诉讼请求,以及事实与理由的陈述和法律依据,都是决定官司胜败的重要因素。所以,写诉状要有好的构思和设计,否则,不仅会影响诉讼结果,有时还会造成费用的损失。2、立案首先要选择一个有管辖权的法...


·酒后驾驶机动车怎么处理
      酒后驾驶机动车怎么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第九十一条 饮酒后驾抄驶机动车的,处暂扣6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10日以下拘留,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


·一、交通事故非职务行为如何处理?
      一、交通事故非职务行为如何处理?交通事故非职务行为应当由司机本人承担相关的赔偿责任,并不能够由雇主承担赔偿责任。我们国家所规定,雇主承担相关的侵权责任的前提,必须是属于雇员从事的是雇佣活动。否则的话,并不需要雇佣者自己承担一定的责任。雇主责任的道理主要在两个方面:雇主对雇员负有选...


·指示交付的客体是什么?
      指示交付的客体是什么?指示交付,又称返还请求权的让与,是指让与动产物权的时候,如果让与人的动产由第三人占有,让与人可以将其享有的对第三人的返还请求权让与给受让人,以代替现实交付。举例说明,甲将自己的自行车出租给乙使用,租期一个月,租赁期未满之时,甲又将该自行车出售给丙,由于租期未...


·车辆贬值怎样鉴定
      车辆贬值怎样鉴定 所谓车辆贬值损失,一般是指车辆发生事故后,使用性能虽已恢复,但本身的经济价值会因事故而降低。因事故导致的车辆经济价值降低,被称为车辆贬值。 修理后是否存在贬值损失,应视车辆毁损部分的恢复情况而定。如果修理后能够完全恢复原状,则不存在贬值损失;如果修理后只能部...


·车祸导致误工费的规定是什么?
      车祸导致误工费的规定是什么?车祸导致误工费的规定是出车祸按什么行业标准算误工费的相关规定是:按照服务行业计算误工费。伤者本人治疗创伤造成误工发生的费用,包括受害者因精神损害导致不能正常工作、生活发生的误工费用;事故当事人及其亲属或委托代理人由于需要参与处理事故误工造成经济减少的费...


·交通事故十级伤残务工60天应该怎样赔偿交通事故十
      交通事故十级伤残务工60天应该怎样赔偿交通事故十级伤残误工60天人员,根据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在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