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怎么确定离婚起诉法院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夫妻双方对是否离婚达不成一致意见,或者虽然自愿离婚但是对财产、子女抚养等问题存在争议,而且没办法协商解决的,只能去法院起诉,要求法院在判决是否准予离婚的同时,一起解决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那么此时应该怎么确定离婚起诉法院呢?下面,请跟随我们来详细了解一下这方面的知识。
  
  一、怎么确定离婚起诉法院
  
  1、夫妻一方提出离婚的,由另一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住所地即公民的户籍所在地;
  
  2、如果另一方的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由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3、如果被告一方被注销城镇户口的,由原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4、原告的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5、双方均被注销城镇户口的,由被告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6、对于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7、若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均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由被告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8、当事人的户籍迁出后尚未落户,有经常居住地的,由该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户籍迁出不足一年的,由其户籍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超过一年的,由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二、离婚去哪里的法院起诉
  
  【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原告的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二)对下落不明或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三)对被劳动教养的人提起的诉讼;
  
  (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如果双方当事人都被监禁或劳动教养,被告被监禁或被劳动教养一年以上的,由被告被监禁或被劳动教养地的人民法院管辖;未超过一年的,由被告原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关于军人离婚诉讼的管辖问题】
  
  如果非军人对军人提起离婚诉讼,军人一方为非文职军人的,由原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军人一方为文职军人的,由被告住所 地或被告所在的团级以上单位驻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如果离婚诉讼的双方当事人都是军人,由被告住所地或被告所在的团级以上单位驻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关于该怎么确定离婚起诉法院的问题,我们就为您介绍到此,实践中如果您还不能确定自己离婚时应该去哪个法院起诉,可以咨询一下专业的婚姻家庭律师。律师不仅可以帮您解答这一问题,还能帮您分析一下您的情况应该准备哪些证据,提出怎样的诉讼请求更够得到法院的支持等等。
  
  


·离婚管辖权转移用多久?
      离婚管辖权转移用多久?离婚管辖权转移用几天到十几天的时间,管辖权转移,是指经上级人民法院决定或者同意,将某个案件的管辖权由上级人民法院转交给下级人民法院,或者由下级人民法院转交给上级人民法院。就管辖权转移的实质而言,是对级别管辖的一种变通和补充。《民事诉讼法》第38条规定:“上级...


·夫妻共同创业的财产怎样规定的
      夫妻共同创业的财产怎样规定的1、《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八十九条规定:“共同共有人对共有财产享有共同的权利,承担共同的义务。在共同共有关系存续期间,部分共有人擅自处分共有财产的,一般认为无效。但第三人善意取得该财产的,应当维护第三人的合法...


·子女的监护人应该填谁?
      子女的监护人应该填谁? 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法定的监护人,爷爷奶奶不是法定的监护人。 除非未成年人的父母都死亡或者无法查找到下落的,可以由爷爷奶奶作为监护人。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 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人员中有监护能力的人担任监护人: ...


·离婚可以要求共同拥有抚养权吗
      离婚可以要求共同拥有抚养权吗根据婚姻法规定,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予准许。所以,离婚后孩子共同抚养是可以的。对于孩子抚养问题,法院判决都是从能否有利于孩子成长的角度出发,仔细确认双方的情况后判决如果有两个孩子,不一定会判决一人一个,如果能举证...


·一、协议离婚后怎样要回孩子的抚养权?
      一、协议离婚后怎样要回孩子的抚养权?夫妻之间协议离婚的时候小孩的抚养权是双方一起协商做出的决定,因此子女随哪方生活,是由父母双方协商决定的,一般是根据“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原则来决定。夫妻离婚后,孩子归一方抚养。经过一段时间,一方或双方想变更孩子的抚养权。如果双方都想变更孩子的...


·离婚后如何变更抚养权 怎么变更抚养权
      按照法律中的规定,在夫妻离婚的时候,要是家里的孩子尚未成年的,那需要同时对孩子的抚养问题作出处理才行,否则就不允许夫妻解除婚姻关系。而此时就会确定孩子抚养权归属,不过在夫妻离婚后是否可以变更抚养权呢?要是可以的话,离婚后如何变更抚养权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离婚后哪...


·无效婚姻如何处理,解决方法有哪些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凡是欠缺婚姻成立的法定条件而不发生法律效力的违法婚姻都属于无效婚姻。那么,在现实生活中,无效婚姻该如何处理呢?下面,就让我们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无效婚姻如何处理 1、婚姻无效制度是一种救济制度,其中被宣告为无效的婚姻关系在形式上已成立,不过是当事人及其利害关系...


·第二次判离婚男方不签字怎么办?
      第二次判离婚男方不签字怎么办? 一、第二次判离婚男方不签字怎么办? 第二次判离婚,男方不签字的可以提交有关证据来进行判决离婚,夫妻双方不能协商一致,只能去法院起诉离婚,由法院裁决是否准予离婚,同时会裁决抚养权归属、抚养费给付、财产分割、债权债务归属等问题。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确已...


·男女最终没领取结婚证退彩礼吗?
      男女最终没领取结婚证退彩礼吗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以下简称司法解释(二)〕第十条作出了如下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


·离婚财产分割请问侓师费用如何计算?
      当夫妻双方因为感情破裂或其他因素需要离婚时,就会涉及到离婚财产分割问题。对于一般社会民众而言,肯定不是十分清楚,这时候就需要向律师进行咨询或者聘请专业处理离婚案件律师为其打官司。那么离婚财产分割请问侓师费用如何计算呢?关于此问题,我们为您解答如下: 1、计件收费(没有财产需要分割...


·离婚财产分割诉讼流程是什么?
      当今社会,离婚的是越来越多,这跟人们思想越来越开放也是存在着一定的关系的,在办理离婚手续需要进行财产的分割,可以协商决定,协商不成的可以去法院起诉。那么,离婚财产分割诉讼流程是什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离婚财产分割诉讼流程是什么这个问题以及与其相关的一系列事项。 一、...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