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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商标授权书范本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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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册商标授权书范本是怎样的?
  
  注册商标授权书范本
  
  商标使用许可人(甲方):
  
  商标使用被许可人(乙方):
  
  根据《商标法》和《实施条例》的规定,双方遵循自愿和诚信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签订本商标使用许可合同。
  
  (一)商标授权范围
  
  一、甲方将注册登记的第 类商标(申请号: )许可乙方使用在其销售的 产品包装上。
  
  二、商标标识:(另附页)
  
  三、许可使用的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合同期满,如需延长使用时间,由甲、乙双方另行续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
  
  四、甲方许可乙方使用商标的地域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五、甲方许可乙方使用商标的形式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区域内只限于乙方的销售渠道内许可使用。合同存续期间,不在授权其他销售厂家使用甲方的第类商标。
  
  六、许可乙方在产品包装、企业牌匾、宣传资料上使用的说明文字:
  
  (二)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七、乙方向甲方交纳 万元人民币作为商标、冠名使用费。
  
  八、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的规定:“许可人应当监督被许可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被许可人应当保证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乙方必须保证在其生产的商品上,使用甲方注册商标的产品,要符合国家有关该产品卫生、质量、计量、环保、包装、行业标准及法定说明文字的要求。
  
  九、乙方不得任意改变甲方注册商标的文字、图形或者其组合,不得超越许可的产品范围使用甲方的注册商标。
  
  十、甲、乙方应在商标许可合同到期前两个月,就是否继续授权使用商标进行协商,到期继续使用重新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并续费备案,不续签合同则自行终止。
  
  十一、合同终止后,乙方不得在其生产的产品上使用甲方的授权商标、标识,以及在本合同第六项中许可乙方在其产品包装,企业牌匾、宣传材料中所规定的文字,否则甲方有权依法追究其侵权责任。
  
  十二、甲方在合同有效期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四十条规定,有权利监督乙方产品质量,乙方有责任将包装设计文稿交给甲方审核备案,以免出现与法律相违背的情况。
  
  十三、甲方对乙方的商标使用许可授权,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及《实施条例》的规定,仅为提高乙方知名度、扩大市场占有率所进行的企业形象和产品形象策划和包装。是在法律许可下的合法授权并受到法律保护。同时应当强调,双方都是独立法人,各自独立承担法律责任;甲、乙各方的债权、债务,以及与本合同无关的法律责任均不得涉及对方;甲、乙各方的债权、债务,以及与本合同无关的其他法律纠纷和责任,也均不能构成对各方的法律连带责任。
  
  (三)合同的生效与终止
  
  本合同生效的条件:
  
  十四、双方在商标使用许可合同上签字、盖章。
  
  十五、乙方按合同的约定金额足额交付了甲方商标使用费。
  
  十六、甲方将商标使用许可合同递交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受理备案。
  
  十七、乙方使用在甲方授权注册商标的产品,必须要具备如下条件:
  
  1、由国家技术监督局指定检测部门出具的产品检测合格报告。
  
  2、国家明令需要具备环保认证的产品,必须获得国家级环保机构认证或国家指定机构的认证。
  
  3、必须要执行国家强制标准的产品必须达标。
  
  4、必须要由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生产许可证的产品,要取得生产许可证。
  
  本合同自签字的三个月内,由乙方到所在注册工商局查存。
  
  十八、合同生效以双方签字日期为准。在执行日期逾期10天后,乙方使用费未到甲方指定账号,甲方视乙方违约。乙方在接到甲方的通知在3天内若不采取措施补救,甲方有权中止乙方的合同,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由此产生的后果由乙方自负。
  
  本合同终止的条件:
  
  十九、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的许可期限到期没有续签合同。
  
  二十、乙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及《实施条例》的规定,在使用甲方注册商标之后,其产品粗制滥造,以次充好,欺骗消费者并构成对甲方声誉的严重损害的。
  
  二十一、乙方在签署本合同后10个工作日内,商标使用许可费没有全额进入甲方指定帐号(银行公休、假日顺延)。
  
  (四)交易程序
  
  二十三、甲方先将合同传给乙方审核,乙方无异议后交纳 万元人民币,付款方式为:
  
  乙方先付全款60%部分,剩余部分款项在甲方递交国家工商局商标局受理后结清。如果乙方在甲方办理完所有手续后,在10个工作日内不予甲方办理完所有结算事宜,甲方视乙方违约,有权解除与乙方的合同,中止乙方使用其注册商标,所收乙方的费用作为对甲方的补偿。
  
  双方签署《商标许可使用合同》,到国家工商总局指定的商标代理机构——公司做备案书,由商标代理机构递交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备案。
  
  二十四、代理机构将双方签署的《商标使用许可合同》递交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后,甲方所承担义务的全部完成。
  
  二十五、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在受理《商标许可使用合同》后,依据其行政程序,向甲方发《商标使用许可备案通知书》,并在全国性的《商标公告》上公告。
  
  二十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及《实施条例》的规定订立的《商标使用许可合同》,自具备合同中的生效条件,即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五)违约责任
  
  二十七、乙方不能超越《商标使用许可合同》中规定的商标类别、商品种类、商标使用的地域、使用形式、使用期限等条件,合法使用该注册商标。
  
  二十八、乙方只限于在本企业销售的产品上使用甲方授权使用的商标。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和理由,将甲方授权使用的商标再许可给第三方使用,也不得作为投资与第三方新成立法人机构进行生产销售并盈利。
  
  二十九、乙方在使用甲方注册商标前必须全部付清所有商标使用费,不得以各种理由拒付和拖延。甲方在许可合同的存续期间,不能单方面终止乙方的商标使用权(但符合本合同中“合同终止条件”的条款除外)。
  
  三十、双方如有违反“违约责任” 中条款的,违约方违约金额为20万元人民币。
  
  (六)适用法律
  
  三十一、本合同的订立、解释、效力和争议的解决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及《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和法规的管辖和保护。
  
  争议的解决
  
  三十二、对合同有争议需要修改, 必须经过双方一致同意,签署书面合同报原备案商标局受理方可生效。
  
  三十三、由于一方不履行合同的义务, 或严重违反合同的规定而造成的损失,守约方有权向违约方提出经济赔偿。双方经过协商达成共识,守约方得到赔偿后合同可继续履行。
  
  三十四、如合同争议不能达成共识,可以将争议提交中国贸促会仲裁委员会,由该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条例》进行仲裁,仲裁结果为终局,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七)解释、代理、争议受理、仲裁机构
  
  三十五、本合同中商标使用许可争议的解释权在国家工商局商标局。
  
  三十六、本合同中的商标代理机构为 有限公司。
  
  三十七、本合同中的争议受理在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
  
  三十八、本合同中争议的仲裁在中国贸促会仲裁委员会。
  
  本合同一式四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和《实施条例》的规定,自签订之日起三个月内,由甲方将合同副本报送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备案;由乙方将合同副本交送注册地工商局存查。
  
  许可人(甲方): 被许可人(乙方):
  
  法定代表人: ? ?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 ? ? ? 年 月 日
  
  综上所述,就是我们为您准备的注册商标授权书范本,供您参考。与此同时,我们需要知道,商标注册人也就是我们常说的商标权人,通常在自己的商标成为了注册商标之后,才能成为商标注册人。并且,商标注册人的相关权利是受到法律保护的,如有人不经过同意擅自使用就属于侵权,我们有权维护自己向法院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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