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福建省跨地区劳动保障监察案件协查办法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为了规范跨地区劳动保障监察案件协查工作,为了提高办理劳动保障监察案件的效率,和提高劳动保障监察案件的质量,我国《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对这些都有一定的规范性和规定,对于不同的地区有不同的规定和规范,那么,福建省跨地区劳动保障监察案件协查办法是什么呢,我们为你整理了一下内容:
  各设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经济发展局:
  为规范跨地区劳动保障监察案件协查工作,提高劳动保障监察案件办理工作质量和效率,根据《关于实施〈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若干规定》(劳动保障部令第25号),省厅研究制定了《福建省跨地区劳动保障监察案件协查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〇一一年六月三十日
  实施〖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若干规定?(劳动保障部部令第25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跨地区劳动保障监察案件协查,是指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在实施劳动保障监察过程中,发现劳动保障监察案件需要跨省、自治区、直辖市(以下简称跨地区)调查的,可以委托案件相关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协助调查并反馈协查结果的工作。
  第三条、跨地区劳动保障监察案件协查工作应遵循合法、公正、高效的原则。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地方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对跨地区劳动保障监察案件的协查。
  第五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负责指导跨地区劳动保障监察案件协查工作。各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负责对跨地区劳动保障监察案件协查工作的组织实施。
  第六条、跨地区劳动保障监察案件的查处以用人单位用工所在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为主,案件相关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协助调查。第七条跨地区劳动保障监察案件协查的具体实施,由用人单位用工所在地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的劳动保障监察机构(以下简称委托方)向案件相关地有关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的劳动保障监察机构(以下简称受托方)发出委托协查请求。各地可根据协查工作需要,与案件相关地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的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协商进一步明确委托和受托主体。第八条劳动保障监察案件有下列情形之一且需要相关地区协助的,委托方可以启动委托协查工作:
  ?(一)本地区发生劳动保障监察案件的用人单位注册地、主要营业地或者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在其他地区的;?
  (二)本地区发生劳动保障监察案件的违法行为涉及其他地区的;?
  (三)本地区在查处劳动保障监察案件过程中需要相关地区协助的。第九条委托协查的工作范围包括: (一)协助调查工作; (二)协助核实证据材料;?(三)协助送达文书;?(四)协助督促整改;?(五)其他事项。第十条委托协查以书面形式进行,由委托方发出委托协查函,同时提供已掌握的违法线索情况。委托协查函的内容包括:涉案单位基本情况、协查范围、涉嫌违法事实、协助调查事项及内容等。下载文档到电脑,查找使用更方便
  总之,劳动力就是我国生产力的第一动力,保障了劳动力的生产就等于提高了生产力,那么,保障劳动力的监察的任务就显得格外重要,尤其是对于跨地区劳动保障监察,为了有良好的规范性,各地区就针对区域的不同对此作出相应规定,好了,关于福建省跨地区劳动保障监察案件协查办法就讲到这里,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建筑工程企业财务预算管理制度中应遵循哪些法律法规?
      建筑工程企业财务预算管理制度中应遵循哪些法律法规?找专长律师:劳动工伤律师 交通事故律师 土地房产律师 公司经营律师 合同事务律师目前来说,企业的财务管理水平决定着企业在整个市场的经营规模和竞争力,因此财务管理制度应当成为企业管理的核心,其中预算管理制度又极其重要。那么,建筑工程...


·单位辞退员工能否申领失业金被公司辞退属于劳动者非
      单位辞退员工能否申领失业金被公司辞退属于劳动者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只要劳动者其它条件符合规定,就可以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按规定享受其他各项失业保险待遇:(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2)...


·长假加班工资怎么计算,可以拒绝加班吗
      长假加班工资怎么计算,可以拒绝加班吗如今说的长假就是指像国庆、春节这样能够放7天的假期,此时单位可能因为实际需要而安排劳动者加班,那么就要按照法律的规定支付相应的加班工资。究竟这个长假加班工资怎么计算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介绍。一、长假加班工资怎么算根据《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在...


·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不包括哪些以外的内容
      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不包括哪些以外的内容 除了:劳动合同的期限、工作内容、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劳动报酬、劳动纪律、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以及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之外的都不包括。在劳动合同中,除了法定条款之外还有意订条款。在劳动合同中是否需要对法定条款之外的事项进行约定可以由劳动者和用人...


·建筑工程质量归哪个部门
      建筑工程质量归哪个部门 工程质量是建设工程行业最为关注的问题,没有质量保证的工程也就失去了安全保证,质量和安全永远是一体的。工程质量也有专门的管理部门,目的就是加强质量的管理,从业人员都很清楚工程质量归哪个部门,一般都是质量管理站,专门负责质量标准的监督和管理以及工程质量的验收,...


·不认定工伤死亡二审就是终止吗多?
      不认定工伤死亡二审就是终止吗多?不认定工伤死亡二审不是终止,因为在此种情况之下认定工伤的话,他会涉及到后续的赔偿费用方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遇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中止工伤认定并向申请人出具《工伤认定中止通知书》:1、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就是否存在劳动关系发生争议,在依...


·如何判断出国劳务公司资质?
      近年来有很多人怀揣着“发财梦“咨询出国劳务,打算出国打工,但国内的出国劳务公司遍地开花,如何选择正规出国劳务公司,判断出国劳务公司资质,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便成为了很多出国打工族的难题。那么如何选择正规出国劳务公司呢?下面由我们为您详细解答。 一、正规出国劳务公司应该具...


·实习生没工资加班需要加吗?
      实习生没工资加班需要加吗?需要进行加班的;一般劳动者加班是需要经过用人单位同意和审批的,用人单位是不能强迫劳动者加班的,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应当在保持劳动者合理休息的范围之内的,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的,应当按照劳动法的规定足额的支付其加班费的。二、相关法律《劳动合同法》第3...


·企业员工个人年终总结怎么写?
      企业员工个人年终总结怎么写?在一些管理严格的企业,员工经常被要求写季度报告、年度总结等。转眼又到了年底,很多企业都会召开年终总结会,员工要向部门领导提交一份年终总结书。员工要认真对待这个事情,好好的写。那么,企业员工个人年终总结怎么写?下面我们就给您做个介绍。 一、企业员工个人年...


·工资一万社保工资里扣多少
      工资一万社保工资里扣多少?需要个人缴税的,有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其中养老保险个人缴费的比例是为工资8%,单位缴费的比例是19%。医疗保险个人缴费的比例为工资基数的2%,单位缴费的比例是10%,失业保险个人缴费的比例是工资基数的0.2%,而单位缴费比例为基数的0.8%。这...


·工作中总有意外发生
      工作中总有意外发生,在工作受到的伤害称之为工伤,受到工伤需要提交材料申请工伤鉴定,针对工伤鉴定分级别,然后确定赔偿金额。那么,如果经工伤鉴定,属于十级,那么,对于工伤鉴定十级赔偿标准都有哪些?我们精心整理了一些资料,以便您阅读,希望能够帮助您。 工伤鉴定十级赔偿标准 医疗费:...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