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个人借款利息是多少才合法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个人借款利息是多少才合法在生活中,个人之间借款一般都会约定利息,而约定借款利息也是法律许可的,可我们要注意,顺利虽然允许约定了借款利息,但却不允许当事人之间约定利息过高。那么,个人借款利息是多少才合法?对此,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介绍。一、个人借款利息是多少才合法根据法律规定,约定个人借款利息的利率可适当高于银行利率,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含利率本数)。否则超过部分的利息不受保护。借贷分为有息借贷和无息借贷两种,其中公民之间的生产经营性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生活性借贷利率。生活性借贷利率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两倍。《民法典》第六百八十条规定: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也就是说,借款人和出借人根据自愿协商一致可以约定利息,但利息不得高于同期银行利率的四倍,高出的法院不会支持。如果没有约定利息,根据《民法典》第六百八十条规定: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欠条,没有约定的,也是没有利息,但是过了还款日,没有还的,到时可以要求按银行利息计算。二、个人借款利息不能超过多少法律对于个人借款利息有明确规定,如下:1、借款人和出借人可以约定无息借贷。2、借贷双方对有无约定利率发生争议,但都不能证明的,参照银行同类贷款利率计息。3、借贷双方可以在最高不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4倍的标准内确定。4、借贷双方约定的利息如果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4倍,法院不保护超出部分。借款人支付超出规定的利息后又起诉主张返还的,法院予以支持。在借贷关系中,当事人是否约定利息,这是由当事人之间协商之后确定的,法律中没有强行要求此时必须约定或不约定借款利息。而有时候,约定的借款利息过高会影响当事人债权的实现,引发借款纠纷。关于个人借款利息是多少才合法的问题,我们就为您解答到此。
  
  
  


·企业偷税漏税罚款怎么规定?
      企业偷税漏税罚款怎么规定? 企业偷税漏税罚款怎么规定? ?违反税务管理基本规定行为的处罚: (一)可以处2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 (二)处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偷税是纳税人...


·借条中要明确有什么信息?
      借条中要明确有什么信息? 一、借条中要明确有什么信息? 借条中要明确的信息包括: 1、写清楚借款人和贷款人的法定全名。 2、写清楚借款时间期限,包括借款的起止年月日和明确的借款期限。 3、写清楚借款的利息,应有明确的年利率或月利率,最终应支付的借款利息总额。 4、应写...


·私人间借钱利息是怎么规定的
      私人借贷是指自然人之间自愿协商,由贷款人向借款人提供资金,借款人在约定或法定的期限内归还借款的行为。它的利息关系到借贷双方的利益,对于利息的约定我国法律有着明确的限制。那么,我国法律关于私人间借钱利息是怎么规定的呢,而个人欠款不还又该怎么办呢?下面为您具体讲述。 一、私人间借钱利...


·债务人死亡如何讨债
      债务人死亡如何讨债我们都知道,借钱给他人有一定的风险,这不仅包括债务人赖账的风险,还有另外一种风险,那就是债务人死亡。那么,债务人死亡如何讨债呢?债务人死亡并不意味着与其有关的债权债务关系消灭,下面我们就一起来看看这种情况下,该如何讨债吧。 一、债务人死亡如何讨债 1、所负之债...


·存在别个欠钱不还怎么办?
      存在别个欠钱不还怎么办? 可以到人民法院进行起诉。 《民事诉讼法》 第二十三条 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三十四条 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


·编造理由借钱打了借条属于诈骗吗?
      编造理由借钱打了借条属于诈骗吗? 一、编造理由借钱打了借条属于诈骗吗? 编造理由借钱打了借条不一定属于诈骗,是否构成诈骗需要看是否符合诈骗的构成要件,一旦确定对方借钱时就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是可以成立诈骗的。具体以借钱为由实施诈骗行为的具体表现如下: 1、借熟人关系进行诈骗 ...


·未约定还款时间的欠条诉讼时效如何计算
      未约定还款时间的欠条诉讼时效如何计算在书写欠条的时候,当事人需要格外仔细,尤其是在约定还款日期的时候,尽量避免不约定还款时间,否则的话诉讼时效的计算就会比较麻烦。那未约定还款时间的欠条诉讼时效如何计算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欠条是当事人之间的一个结算结果,反映的是当事人之...


·公司债务人有多个债权人怎么处理
      公司债务人有多个债权人怎么处理 一、公司债务人有多个债权人怎么处理 1、如果你的债权也未有生效判决,那就属于:多份生效法律文书确定金钱给付内容的多个债权人分别对同一被执行人申请执行,各债权人对执行标的物均无担保物权的,按照执行法院采取执行措施(包括财产保全所采取的措施)的先后顺...


·欠钱不还或者没钱还怎么办?
      欠钱不还或者没钱还怎么办?暂时无力偿还债务,可以与债权人协商分期还款,延期还款或者减免债务。如果对方不同意延期或者减免债务,法庭不予支持,会限期偿还全部债务。如有能力偿还但拒不支付,债权人可以申请强制执行。债务人没钱还债,债权人除了可以和他们签订分期还协议之外,还可以向法院起诉,...


·货款诈骗罪怎么定犯罪数额
      一般在向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申请进行贷款的过程中,才虚假手段编造贷款项目从而打算非法占有贷款的行为,在达到了规定的数额标准之后,往往会被认定为贷款诈骗罪。这属于特殊的诈骗犯罪。那通常对货款诈骗罪怎么定数额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货款诈骗罪怎么定数额 根据《最高人民...


·附认股权证公司债券可分为什么?
      附认股权证公司债券可分为什么? 一、附认证股权证公司债券 附认股权证公司债券(Bond with attached warrant 或equity warrant bonds)(简称WBs) 附认股权证公司债券又称可分离债券,附认股权证公司债,附认股权债券,来自英文Bond w...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