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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十堰市茅箭区征地补偿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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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湖北省十堰市茅箭区征地补偿标准湖北省十堰市茅箭区土地共分为三类:
  一类区片区片范围:五堰街办、二堰街办、武当街办、十堰经济开发区(白浪街办)、东城开发区。
  补偿标准:耕地:55400元/亩;菜地:78668元/亩;果园:60940元/亩;茶园:60940元/亩;精养鱼池:60940元/亩;林地:38780元/亩;未利用地:22160元/亩。
  二类区片区片范围:大川镇大川村。
  补偿标准:耕地:49800元/亩;菜地:70716元/亩;果园:54780元/亩;茶园:54780元/亩;精养鱼池:54780元/亩;林地:34860元/亩;未利用地:24900元/亩。
  三类区片区片范围:赛武当管理局、茅塔乡、大川镇卡子村、段家村、唐家村、浪溪村。
  补偿标准:耕地:34880元/亩;菜地:49529元/亩;果园:38368元/亩;茶园:38368元/亩;精养鱼池:38368元/亩;林地:24416元/亩;未利用地:17440元/亩。
  爱土征地拆迁律师团提醒各位被征收人:
  以上补偿标准仅包含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不包含被征收土地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用,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按照本地人民政府规定执行。
  该标准为保护性标准,根据国家征地相关立法精神,征收农民土地补偿,以被征地农民生活水平不降低为宜,其次,因对土地利用较好,而使土地年产值远高于区委平均产值的,如在土地上种植经济作物,利用农用地开展特殊种植、养殖业,应当根据实际情况获得更高补偿。
  如你对该标准仍有不理解的地方,欢迎咨询爱土拆迁律师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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