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股权转让违约责任条款怎么写 股权转让违约责任条款怎么写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股权转让违约责任条款怎么写
  
  股权转让违约责任条款怎么写
  
  一 、陈述与保证
  
  1、甲、乙双方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已取得全面的权利和授权,具备签订、履行本协议的资信状况及能力;
  
  2、甲方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的股东,持有“××××”×%的股权;
  
  3、甲方是转让股权的合法拥有者,且对该股权拥有完全的处分权,保证该股权未设立任何质押等担保权益,且未涉及任何争议及诉讼,否则,由此引起的所有责任,由甲方承担;
  
  4、甲方保证本协议的签订、履行不会违反:
  
  (1) “××××公司”的章程;
  
  (2)各方现行有效的合同、协议;
  
  (3)各方其它使其财产或行为受约束的文件。
  
  二、股权转让
  
  1、甲方愿意将其拥有的“××××”×%的股权转让给乙方,乙方同意受让该股权;
  
  2、 转让股权应包含其所附带的所有的股东权益,并不带有任何瑕疵,且不附有任何担保权益;
  
  3、股权转让按照本协议的规定完成后,乙方将拥有“××××”×%的股权;
  
  4、转让完成后,乙方依据其拥有的“××××”的股权比例,享有相应的权利,承担相应的义务。
  
  三、转让股权的份额及价格
  
  1 、甲、乙双方同意按照××万人民币的价格进行转让,即乙方受让的甲方拥有的“××××”×%的股权的价格为××万人民币。
  
  2、乙方应以 方式向甲方支付股权转让的价款。
  
  四、 转让股权交割期限及方式
  
  1 、乙方应于本协议生效之日起×个月内按第三条约定的货币和金额以 方式一次支付给甲方;
  
  2、甲方应向“××××”交回原股东出资证明书,“××××”向乙方发出新股东出资证明书。
  
  五、协议生效
  
  本股权转让协议的生效应全部满足下列条件:
  
  1、本协议各方的权力机构分别批准本协议项下的股权转让;
  
  2、“××××”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本协议项下的股权转让;
  
  3 、审批机关批准本协议项下的股权转让。
  
  六、协议权利
  
  1、本公司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同意并办理股东变更登记后,乙方、即成为 公司的股东,按出资比例及章程规定分享公司利润与分担亏损。
  
  2、未经另一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转让其依照本协议所享有的权利及应承担的义务。
  
  七、税项及其它费用承担
  
  双方一致同意,双方各自承担因履行本协议而应缴纳的相应税项和支付费用。
  
  八、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可变更或解除合同。
  
  1、由于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
  
  2、一方当事人丧失实际履约能力,另一方当事人可解除合同。
  
  3、由于一方违约,严重影响了守约方的经济利益,使合同履行成为不必要,合同另一方当事人可解除合同。
  
  4、因情况发生变化,经过双方协商一致同意变更或解除合同。
  
  因甲方原因导致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乙方解除合同的,甲方应将收取的乙方全部的股权转让款项退还乙方,如甲方存在违约行为,并应承担违约责任。
  
  九、违约
  
  本协议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规定,应依法向守约方负赔偿责任。如果甲方违约,甲方应立即将乙方已付转让款退还给乙方,并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本次转让总价款的×%;如果乙方违约,甲方应将乙方已付的转让款退还乙方,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本次转让总价款的×%。
  
  十、适用法律及争议的解决
  
  本协议适用中国法律。因本协议而发生的任何争议,各方应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都可向本协议签订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不可抗力
  
  1 、“不可抗力”是指双方不能合理控制、不可预见或即使预见亦无法避免的事件,该事件妨碍、影响或延误任何一方根据本协议履行其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事件包括但不限于地震、台风、洪水、火灾或其它天灾、战争、罢工、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的变化或任何其它类似事件;
  
  2、如发生不可抗力事件,遭受该事件的一方应立即用可能的最快捷的方式通知对方,并在×天内提供证明文件说明该事件的细节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延迟履行本协议的原因,然后由双方协商是否延期履行本协议或终止本协议。
  
  十二 、其它
  
  1、本协议经双方盖章,并由双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经审批机关批准后生效;
  
  2、任何一方向另一方发出与本协议有关的通知,应采用书面形式,并以专人送递、传真、电传或邮寄方式发出;通知如以专人送递,以送抵另一方住所时为送达;如以传真或电传方式发出,发件人在收到回答化代码后视为送达;如以邮寄方式送达,以寄出日后×个工作日为送达日期;
  
  3、本协议的任何修改需经双方同意签署书面文件,并经审批机关批准后方可生效;任何修改和补充是本协议不可分割部分。
  
  4 、其他
  
  十三、 文本
  
  本协议一式×份,双方各持×份,其余×份用于呈交政府有关主管机构作审批
  
  及备案之用,所有文本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通过对上述内容的介绍,对于股权转让违约责任条款怎么写这个问题您一定也有了相应的了解。条款涉及到陈述保证,转让的份额价格,期限方式等等。并且股权转让违约责任涉及到双方的利益问题,是较为复杂的,建议还是交给专业律师处理是较为妥当的。
  
  


·股东决议对对外借款的影响主要有哪些
      股东决议对对外借款的影响主要有哪些?(1)诉讼时效风险。如《民法通则》第135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示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为2年。第136条规定对延付或拒付租金、出售不合格的产品而未予声明、寄存财物被丢失或损毁等进行索赔,时效均为1年。对交通运输、邮政方面索赔,时效为60~18...


·存款怎么存利息高还能取款救急?
      存款怎么存利息高还能取款救急? 存款怎么存利息高还能取款救急?将存款存进银行或金融机构推出的理财平台可以获得收益,存入的金额越多收益越多。银行定期存款一般比活期收益要高但是有着无法取出的缺点,要根据储蓄种类和期限选择。为获得利息储蓄的同时不要忘记留出备用救急的钱款。那么存款怎么...


·民间贷款诉讼民法合同法中有什么规定?
      民间贷款诉讼民法合同法中有什么规定?《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一条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同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的有关规定:“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


·夫妻离婚怎样承担银行债务?
      夫妻离婚怎样承担银行债务? 夫妻离婚怎样承担银行债务? 如果是离婚前借的,属夫妻共同债务,要共同偿还,如果是离婚后借的属于个人债务,由一方负责偿还。 1、婚姻存续期间产生的债务,一般视为夫妻共同债务,即使夫妻离婚,债权人仍有权要求夫妻共同承担偿还责任; 2、当事人的离婚协...


·应该怎样约定借款利息
      应该怎样约定借款利息 一、应该怎样约定借款利息 1、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各地人民法院可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具体掌握,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包含利率本数)。超出此限度的,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 2、出借人不得将利息计入本金谋取高利。审理中发现债...


·股票和债券最本质的区别是什么
      股票和债券最本质的区别是什么1、发行主体不同。作为筹资手段,无论是国家、地方公共团体还是企业,都可以发行债券,而股票则只能是股份制企业才可以发行。2、收益稳定性不同。从收益方面看,债券在购买之前,利率已定,到期就可以获得固定利息,而不管发行债券的公司经营获利与否。股票一般在购买之...


·股权质押贷款管理办法内容有哪些
      股权质押贷款管理办法内容有哪些 一、股权质押贷款的管理办法 据了解,目前还没有相关制度对委托贷款的适用范围、业务管理、风险管理、法律责任等进行规范;近年来,委托贷款业务快速增长,暴露出一些问题和风险隐患,比如受托银行越位承担风险、借道规避监管要求等。此次《办法》制定的总体思路是...


·建行无抵押无担保怎么贷款
      建行无抵押无担保怎么贷款 一、贷款的标准和条件: 1、个人贷款,放贷额度(1万-20万),贷款地区(本地区),1万起贷,期限1-2年,贷款利率:年度利率百分(10%); 要求:(A)需提供本人有效证件(如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一张二寸的彩照,及家庭详细地址,家庭固定电话或本人...


·不缴纳社会抚养费有不被罚款的吗?
      在二胎政策施行之前,有很多的家庭为了可以多生一个孩子而选择非法生育。而对于非法生育的家庭来说,此时是必须要缴纳社会抚养费的,但是很多人会有这样的疑问就是不缴纳社会抚养费有不被罚款的吗?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吧。 一、不缴纳社会抚养费有不被罚款的吗? 应该缴纳而拒绝缴纳社...


·对签发空头支票罚款及处罚的力度
      对签发空头支票罚款及处罚的力度 一,什么是空头支票? 空头支票,是指支票持有人请求付款时,出票人在付款人处实有的可供合法支配的存款不足以支付票据金额的支票。 票据法规定支票出票人所签发的支票金额不得超过其在付款人处实有的存款金额,即不得签发空头支票,这就要求出票人自出票日起至支...


·借条与收据区别是什么?
      借条与收据区别是什么?借条与收据区别在于产生原因,性质以及诉讼时效和证明力度。具体来说的话,前者产生的原因是借款存在,后者是因为借款已经归还,所以会打下收据,并且在法律性质方面,借条的存在是证明借款事实存在,收据的存在是证明借款事实消灭的。借条和欠条的区别在于:1、产生的原因不同...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