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已有子女还能收养小孩吗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已有子女还能收养小孩吗有的夫妻家庭比较富裕,在已经有子女的情况下,还想再收养一个孩子。对此,可能很多人都觉得已经有子女了,就不能再进行收养了。那么我国法律对此是如何规定的呢?究竟夫妻已有子女还能收养小孩吗?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一、已有子女还能收养小孩吗我国《收养法》规定:“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一)无子女;(二)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四)年满三十周岁。”这是收养法对收养人条件的基本规定。也就是说夫妻已有子女收养其他孩子,明显不符合第一项,即无子女的条件。但是同法第八条第二款规定:“收养孤儿、残疾儿童或者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可以不受收养人无子女和收养一名的限制。”也就是说,要收养的小孩,如果是孤儿、残疾儿童或者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那么还必须符合法律规定其它特殊限制条件:如有配偶者收养子女,须夫妻共同收养;收养年满十周岁以上未成年人的,应当征得被收养人的同意;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年满三十周岁等等。综上,只要符合“无子女”之外的其他各项条件,夫妻已有子女收养其他孩子是可以的。二、已有子女需要提供的材料1、收养申请书;2、收养人的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及复印件;3、收养人所在单位或者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出具的当事人思想品质、工作表现、经济收入、住房条件、婚姻状况、夫妻感情、子女情况、有无抚养能力的证明;4、提供居住地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本人生育情况登记,包括既往婚育情况;5、收养登记机关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疾病的身体健康证明,应附乙肝五项化验单据;6、银行存款证明及公安部门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7、按规定,收养孤儿一般应在孩子所在地民政部门办手续。8、收养查不到生身父母的弃婴、儿童,收养登记机关在收养登记前,应公告,查找生身父母,至公告之日起满60天,弃婴、儿童的生身父母或其监护人未认领的,视为查找不到生身父母。虽然根据法律规定,夫妻已有子女收养其他孩子是可以的,但是这些被收养的孩子的只能是孤儿、残疾儿童或者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身父母的弃婴和儿童,这样才可以不受收养人无子女和收养一个的限制。
  
  
  


·如何采集婚外情直接证据
      如何采集婚外情直接证据 哪些婚外情证据是有用的: 1、电子邮件、聊天记录 要有证据链互相印证 此类婚外情证据一般很难被法院采信,因为当事人提供的此类证据很难保证是没有经过改动的。 如果要想让此类证据被法院采信,要有一套完整的证据链,让它们互相印证。比如说,邮箱是谁的、邮件是...


·非婚生子女的认领形式有哪些?
       一、非婚生子女的认领形式有哪些? 1、非婚生子女认领形式之一:自愿认领 自愿认领是指生父自愿承认该非婚生子女为自己的子女。自愿认领可因生父明示的意思表示或抚养的事实而产生。 自愿认领一般要求以一定的方式进行,为要式行为。如《日本民法典》规定,须向户籍部门申报认领;如...


·怎样的情况属于自动离婚
      怎样的情况属于自动离婚在我国没有自动离婚一说。如果双方想离婚,必须按照程序,选择诉讼离婚,或者双方协议离婚。同时,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第四款规定,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法院可以判决双方离婚。但是,当事人要清楚,双方因感情不和,分居二年只能作为法院判决双方离婚的一个依据。但是...


·双胞胎离婚抚养权会怎么判
      双胞胎离婚抚养权会怎么判?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2、父母双方...


·怎样证明是婚前财产
      婚前财产,即夫妻一方婚前所有的财产。关于婚前财产的界定,以结婚登记的具体时间作为时间界点划分。结婚前已实际取得的财产,如夫妻一方婚前取得的劳动报酬、投资经营所得受益、接受他人赠与或继承所得的财产等,只要是在夫妻双方办理结婚登记之前取得的,应当认定为婚前财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


·离婚开庭被告不出庭有哪些后果
      离婚开庭被告不出庭有哪些后果这是离婚案件中,原告和法官都特别不希望出现的事情,因为太麻烦。离婚案件,本人必须亲自到庭,否则,法官就得等,即便传票有效送达了,开庭时被告没来,也不能开庭,还得再通知,再发传票。二次或者三次有效送达后仍不到庭的,有的法院可以直接缺席审理,有的还要等,再...


·单方出轨离婚财产分割
      婚姻是我们一辈子的事,在选择配偶的时候我们可半点不能马虎,尽管这是大部分人都知道的道理,但在婚姻的道路上还是有许多人走了弯路,有许多人因为错误的婚姻而毁了自己的一生。出轨在当代社会非常常见,单方出轨离婚财产分割问题困扰着许多人,想要解决但很多人对此并不了解。 一方出轨,离婚财产的...


·三次起诉离婚还不判离婚?
      离婚,是夫妻双方处理自己感情的一种方式。之所以离婚,一般都是因为感情不存在了,破裂了,已经难以继续一起生活下去了,才不得已的选择离婚。如果上述的情况属实,那么即使有一方是不同意离婚的,另一方也可以起诉离婚。那么三次起诉离婚还不判离婚吗? 一、判决离婚的依据: (一)、主要事实...


·丈夫和别人同居可离婚吗?
      如果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与他人同居,则已经违反了我国《婚姻法》的相关规定,另一方可以提出离婚。
      离婚的方式有两种,一种是协议离婚,另一种是诉讼离婚。如果夫妻中一方不愿意离婚或者对夫妻财产、子女等不能达成协议的,可以...


·离婚后小孩抚养权怎么判
      离婚后小孩抚养权怎么判 最高人民法院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对子女抚养问题,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根据上述原则,结合审判实践,提出如下具体意见: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


·婚后如何区分夫妻个人财产?
      婚后如何区分夫妻个人财产? ?一、婚后如何区分夫妻个人财产 夫妻个人财产,是指夫妻婚前个人财产或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具有较强的个人专属性或他人不能使用的财产。离婚时,夫妻个人财产归夫妻各自所有。下列财产应属于夫妻个人财产: (1)任何一方婚前个人所有的财产和已取得的财产权利...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