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能不能要求对方提前还款?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能不能要求对方提前还款? 一、能不能要求对方提前还款?
  借款合同由双方签字确认内容,这就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达,受到法律的保护。合同中明确约定了还款日期,借款人就应该遵守约定,截止到还款日期收款。
   注意:
  如果借条上并没有写明须还款的具体时间,并且借款人与欠款人之间的借款关系真实的话,他可以随时要求欠款人清偿借款,但应当给对方必要、合理的准备时间。
  如果借款人怕欠款人无力还款才有了提前还款的想法,如果这作为起诉理由的话,除非借款人已经掌握了对方无力还款的证据,或者是故意将财产转移逃避债务。否则借款人不能要求欠款人提前还款,欠款人完全可以拒绝提前还款的要求。
   二、个人之间借钱怎么约定利息?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六条规定:“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各地人民法院可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具体掌握,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包含利率本数)。超出此限度的,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
  由此需要注意,即使双方因借款之间的纠纷去打官司,超出银行同类贷款利率4倍以上的部分法院也是不会认可的。
   三、哪些借款合同是无效的
  按照我国法律的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民间借贷合同无效:
  1.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又高利转贷给借款人,且借款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
  2.以向其他企业借贷或者向本单位职工集资取得的资金又转贷给借款人牟利,且借款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
  3.出借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借款人借款用于违法犯罪活动仍然提供借款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14条规定:出借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借款人借款用于违法犯罪活动仍然提供借款的,其民间借贷合同无效。
  4.违背社会公序良俗的;
  当事人在就借款的数额、利息以及还款时间进行约定之后,原则上就应该按照约定好的内容来履行。但要是出借人要求对方提前还款的话,只要对方同意那么也是允许的。当然,要是对方拒绝的话,则就只有按照之前约定好的时间进行还款。
  
  
  


·私人间借款的利息一般是多少
      在我们的生活中,私人之间的借款行为是很普遍的,同时借款一般又会涉及到利息的问题,而不少人都对这个问题不是很了解,如:不知道利息是多少等。那么,私人间借款的利息是多少呢?其实这个问题也就是在问,个人之间借款可以约定多少利息?下面将为您做一个较为详细的阐述。一、私人间借款的利息是多少...


·债权转让通知的效力是怎么样的?
      债权转让通知的效力是怎么样的?当债权人承担债务的时候,债权人会以债权转让的方式承担债务,当进行债权转让的时候,债权人是必须通知债务人,那么债权转让通知的效力是怎么样的?我们在下文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债权转让通知的效力是怎么样的? 1、债权人和债务人约定了债...


·拖欠货款找哪个部门解决?
      拖欠货款找哪个部门解决? 向银行或金融机构贷款是许多人缓解当前经济拮据局面的主要选择方式之一,在贷款后需要根据约定按时还贷。但现实生活中存在不少拖欠贷款的现象,那么拖欠货款找哪个部门解决呢?下面就由的我们为您做相关介绍,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拖欠货款找哪个部门解决 1、拖...


·一、离婚虚构债务如何处理?
      一、离婚虚构债务如何处理?离婚虚拟债务的额处理主要是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防止和遏制假债务关系合法化,以维护当事人的正当权益。相关...


·撤销权诉讼期间能否支付价款?
      撤销权诉讼期间能否支付价款? 费用的负担 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合同法》第74条第2款后段)。另依《合同法解释(一)》第26条,债权人行使撤销权所支付的律师代理费、差旅费等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第三人有过错的,应当适当分担。自债权人行使撤销权属于对全体债...


·一、无事故的醉驾105罚款多少?
      一、无事故的醉驾105罚款多少? 无事故的醉驾血液酒精含量105毫克/100毫升的处罚金数千元并且会被法院判处2个月左右的拘役。 如果没有酒驾前科、超员超载等从重情节,是可以判处缓刑的。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第二款规定: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或者在...


·民间借贷中不执行法院判决的后果是什么
      民间借贷中不执行法院判决的后果是什么 一、民间借贷中不执行法院判决的后果是什么 (1)查询、冻结、划拨被执行人的存款。 人民法院向银行、信用合作社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情况包括帐号,帐户、来往帐目和存款余额。冻结,是人民法院为了确保法律文书所确认权利的实现,不准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支...


·民间借贷案件立案标准
      民间借贷是合法的,但必须是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否则不受保护。1、立案条件(1)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2)有明确的被告。(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4)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2、立案时间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


·父母债务离婚后孩子要还吗
      父母债务离婚后孩子要还吗父母离婚后,子女不必承担父母的债务。作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父母的债务需要当事人自己承担民事责任。除非子女继承了父亲的遗产,同时也继承了父亲的债务,然后他们有义务归还这些债务。从情感和社会公德上讲,子女可以尽力帮助父母分担部分债务,但在法律上,债权人...


·欠款诉讼时效规定以及延长时效的措施
      欠款诉讼时效规定以及延长时效的措施 在以往的很多欠款案例中产生的纠纷与欠条的诉讼有效期离不开关系。究其缘由主要是因为欠款时没有规范写好欠条,导致有部分人钻法律空子。今天我们就关于欠款诉讼时效规定和如何延长债权债务诉讼时效的措施几个问题进行解答。 一、欠款诉讼时效规定 一般诉...


·借贷是否可以只签订借款合同
      借贷是否可以只签订借款合同 一、借贷是否可以只签订借款合同 借款合同是民间借贷的出借人“同意”出借、借款人“愿意”借款的“合意”。 根据《民法典》规定,民间借贷的借款合同属于实践性合同,自出借人(贷款人)提供借款时才生效。 完整的民间借贷关系至少包括以下两个要素(步骤): 首先...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