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未成年子女的抚养费可以增加吗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法院判决离婚过后,跟未成年子女生活一起的父母在另一方给付了足够的抚养费过后,根据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情况,又另行要求对方支付其他费用的,未成年子女的抚养费可以增加吗?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未成年子女的抚养费可以增加吗
  
  抚养费之外增加的适当费用可以再加。按照规定支付了约定的抚养费外,要是未成年子女有特殊情况的,例如子女长期患有重大疾病、或子女残疾的,就可适当增加。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二十一条的规定,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
  
  所以实际上,关于离婚后的父母,在对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规定确定的内容,不应该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不能认为每月支付固定数额抚养费后,无需再支付医疗费。
  
  二、费用增加有什么要求
  
  增加的费用需着眼于未成年人的合理需求。我国规定的抚养费包含教育费、医疗费,应理解为抚养费包含基本的教育费与医疗费,所以,在另行添加费用的时候应着眼于未成年人的合理需求,既排斥奢侈性的抚养费请求,也要避免过低的抚养费给付,遵循未成年人最大利益原则。
  
  需要兼顾夫妻双方的利益公平,不直接抚养的父母向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支付也应该承担的部分。所以,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不能让对方支付超过为孩子利益必须支出的较大数额的医疗与教育费用。
  
  现实中,就未成年子女的抚养费,不管是想要增加还是减少,首先要符合法律中规定的条件才行,否则的话要求就是于法无据的,当然就不会得到支持。而在满足了规定条件的情况下,当事人可以先对增加或减少的数额做出协商,实在无法协商一致的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让法官按照国家的规定来进行判决。此时,需要当事人提供相应的证据证明抚养费该增加或该减少,不然的话,法官最后的判决就有可能对其不利。
  
  


·离婚开庭当天不宣判吗?
      夫妻双方如果决定离婚,可以选择诉讼离婚,也可以选择协议离婚。实践中多数夫妻还是会选择协议离婚,协议离婚程序相对来说更为简单。但如果双方有不可调和的矛盾,诉讼离婚也是较好的选择。在实践中,许多离婚案件会在审理结束后一段时间才会下达判决书。那离婚开庭当天不宣判吗?一起来了解一下实际情...


·一、独生子女不立遗嘱可以吗?
      一、独生子女不立遗嘱可以吗?也可以立遗嘱,如果这个独子(女)的爷爷奶奶姥姥姥爷还有人在世的话,一旦父母死在四老前面,四老就可能和这个孩子争夺遗产。他们都是第一顺序继承人。我国《继承法》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注】根据《继承法》第12条和《最高人民法...


·在我国起诉离婚资金需要冻结吗?
      在我国起诉离婚资金需要冻结吗? 法庭在一般情况下是不会冻结财产的。 离婚诉讼中,原被告均离婚诉讼中,原被告均可以申请法院冻结对方财产,在法律上属于财产保全。 诉讼中财产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在受理案件之后、作出判决之前,对当事人的财产或者争执标的物采取限制当事人处分的强制措施。 诉...


·能否主张离婚之前孩子抚养费?
      我们知道,夫妻双方如果选择离婚,孩子在婚后会跟随其中一方生活,那么另一方就要承担起支付抚养费的义务。但现实生活中,会有一些夫妻并未离婚,但另一方常年不在家,也没有承担孩子的抚养义务,这种情况下抚养孩子的一方能否主张离婚之前孩子抚养费?一起通过以下文章来了解一下吧。一、离婚之前孩子...


·农村家庭暴力危害有哪些?
      农村家庭暴力危害有哪些?由于近年来家庭暴力案件频发,我国于2015年12月出台了《反家庭暴力法》。家庭暴力事件主要发生在农村,给社会以及家庭带来了许多危害。那么农村家庭暴力危害有哪些?我们应该如何认定家庭暴力呢?下面跟着我们来了解一下吧。 一、对家庭暴力的界定 家庭暴力是指家庭内...


·夫妻双方共同财产买卖的规定是什么?
      夫妻双方共同财产买卖的规定是什么?夫妻双方共同财产买卖的规定是必须双方共同做出买卖的决定才允许进行买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十一条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出售夫妻共同共有的房屋,第三人善意购买、支付合理对价并办理产权登记手续,另一方主张追回该...


·怎么证明有抚养能力
      怎么证明有抚养能力 1、证明一方经济状况良好的,应提交工资单或其它合法收入的证明,或提交有关居住情况的证据; 2、如涉及10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的,应提交子女本人愿跟随父亲或母亲生活的相关证。收集哪些证据可以最大可能争取到孩子的抚养权呢? 首先,双方基本条件的取证。 即使夫...


·离婚抚养权司法解释有什么内容
       我国关于离婚抚养权司法解释,是在1993年制定实施的。该司法解释中详细介绍了,在父母离婚争夺未成年子女抚养权的时候,法官是通过怎样的标准来对抚养权作出判决的。具体内容,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离婚抚养费强制执行程序是怎样的?
      离婚抚养费强制执行程序是怎样的? 一方不履行抚育义务,可以向一审法院反映,由一审法院对不执行判决的当事人进行教育、警告,促其履行抚养子女的义务。如果对方仍然不听劝告,不接受教育,拒不执行判决,根据《婚姻法》规定,一方当事人可以向一审法院提出申请,要求强制执行。法院进入强制程序时,...


·一、子女抚养费何时开始给付?
      一、子女抚养费何时开始给付?自判决生效后给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七条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


·离婚孩子抚养权还是监护权
      离婚孩子抚养权还是监护权依法履行对孩子的监护人责任,是当父母的“底线”。许多家长朋友对“监护人”的称谓感到陌生,因为我们一般谈论的是孩子的抚养权争议,很少有监护权的争议,其实作为孩子的父母,双方就是孩子的第一监护人,这不仅是权利,也是义务。父母是子女的法定监护人和抚养人。r父母离...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