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购买新汽车注意事项是什么?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购买新汽车注意事项是什么? 一、提醒:遵守“新三包”中车主应尽义务
  据记者了解,无论是新旧汽车“三包”政策,都规定车辆可以享受由厂家或者经销商提供的售后服务,但是在保修期到期之前,车辆都必须回到由厂家授权的4S店进行保养和维修,否则就会被视为自动放弃享受售后“三包”的保护,这也是消费者在享受售后服务时应尽的义务。
  记者注意到,在今年上半年就“三包”条款发生争议的案例之中,绝大多数是消费者无视自己应尽的义务,擅自在非授权汽修店维修和保养,导致失去享受“三包”服务的资格。而且在这种情况下,消费者是自身违约在先,商家并无过错也无需承担责任。所以佛山市机动车经营行业协会提醒广大消费者,在享受“三包”服务的同时,也要注意自身有哪些应尽的义务。
   二、订单取消后要求退定金
  市民王先生今年在某车城某4S店购买了一辆汽车,在签订购车合同时支付了5000元订金。一个月后,王先生临时因资金紧缺无法支付车辆的尾款,便提出退订并欲拿回订金。经过沟通后,4S店同意将扣除相应成本后剩余的4500元订金退还给王先生。
  然后,与王先生有类似遭遇的李小姐就没有那么幸运了。李小姐5月份在某4S店下了5000元定金购买一辆新车,4S店表示没有现车需要等待。随后,李小姐因资金紧缺想要终止合同并退回定金,4S店以“已向厂家下了订单”和“定金无法退回”为由,拒绝了李小姐的要求。在调解无效后,李小姐只能改走其他途径上诉。
   三、提醒:“定金”与“订金”有区别
  定金是有法律效力的,而订金的法律效力则不明确。买卖双方在签订合约并支付定金之后,如果是消费者违约,商家有理由不退还定金。相反,订金的法律效力不明确,双方经沟通协调之后有退还的可能。
  目前许多汽车品牌经销商的购车合同并不一致,不同经销商的合同上“定金”与“订金”都有存在,消费者在签订购车合同前要先了解这两者之间的区别,并与销售人员商量好退订的解决方法。
  有经销商负责人表示,希望因私人原因需要退订金的消费者,能够理解经销商在签订合同之日起便会产生一系列的成本,由此不可能全额退还预先支付的订金。
   四、消费者可举报投诉车行不正当竞争
  每逢促销旺季,汽车经销商都会推出诱人的优惠来促进成交量,其中便有可能涉及到“不正当竞争”。某些经销商的“买车赠送一吨汽油”和“捆绑消费者购买保险”的宣传都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提醒消费者在购买汽车时提高警惕。汽车行业不正当竞争行为包括“肆意夸大汽车功能及价值”、“贬损竞争对手”、“虚假按揭贷款承诺”以及“商业贿赂”。如果是抽奖式有奖销售,奖品的最高价值不得超过5000元,其奖品的种类、中奖概率以及兑换时间、地点和方式也要予以告知。
  此外,经销商也不得限定或强制消费者购买其所附带提供的相关商品或有偿服务,经销商若强制要求消费者购买某种商业保险也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
  以上关于购买新汽车注意事项,是我们精心整理后分享给您的。购车过程中,您除了对于车辆外观方面的严格检查、挑选外,对于上文中涉及到的法律知识也应该有所了解。一旦发现正当利益受到损害,应该第一时间向所属的工商局举报。最后,祝愿您都能够买到称心如意的新车。
  
  
  


·一、离婚婚前买的车是共同财产吗?
      一、离婚婚前买的车是共同财产吗? 如果是婚前财产购买,则依旧属于婚前财产;反之,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 所谓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是指夫妻结婚后到一方死亡或者离婚之前这段时间,这期间夫妻所得的财产,除约定的外,均属...


·一、交通事故后伤残鉴定有抚养费吗?
      一、交通事故后伤残鉴定有抚养费吗?有,造成受害人生前或丧失劳动能力以前扶养的人扶养来源的丧失,应依法向其赔偿必要的费用,即被抚养人生活费。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八条 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


·一、交通事故关于误工费营养费怎么确定?
      一、交通事故关于误工费营养费怎么确定?1、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起最近三年的平...


·一、车主醉驾会吊销驾驶证吗?
      一、车主醉驾会吊销驾驶证吗?醉驾是指因饮酒而完全丧失或部分丧失个人意志,在这种状态下驾驶机动车的行为。每百毫升血液酒精含量大于20毫克就算酒后驾驶。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成为醉驾。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


·交通事故父母抚养费标准如何计算?
      在交通事故案件中,受害人可以获得的赔偿项目十分繁杂,计算的方法与标准也不尽相同。其中的交通事故父母抚养费也是交通事故责任人需要赔偿的项目之一,但是它的计算标准不同于其他赔偿项目。下面我们就为您总结了交通事故父母抚养费标准的相关法律知识。 一、交通事故伤残抚养费标准 《人身损害...


·校车超员3人会受到处罚吗
      校车超员3人会受到处罚吗? 现在校车超载是一个普遍现象,因为校车超载出现的交通事故也时有发生,为了制止这一现象的发生,交警也加大检查力度,在校车安全管理方面也出台一些法律法规。对于校车超载这一现象有的司机可能抱有侥幸心理认为超载两三个学生应该没事,但实际上不管校车超员3人还是3...


·交通人伤右脚指骨折的赔偿项目有哪些
      一,交通人伤右脚指骨折的赔偿项目有哪些交通事故赔偿项目,是指交通事故当中肇事者给予受害者的赔偿所包含的项目,主要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营养费、鉴定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1、受害...


·交通事故怎样理赔 理赔的流程是什么
      由于机动车一般都是购买了相应车险的,因此一旦发生交通事故的话,只要在保险的范围之内,那么就可以要求保险公司做出具体的理赔。但是这个交通事故怎样理赔呢?很多人并不清楚,下面就让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第一步:报案在报案时,您要做的事有: 1.带上您的保险单、行驶证和驾驶证。 2、...


·醉驾行政处罚如何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规定:
      醉驾行政处罚如何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规定:1、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2、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


·交通事故在我们生活中并不少见,在发生交通事故时,交通警察一般
      交通事故在我们生活中并不少见,在发生交通事故时,交通警察一般会开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以此作为认定事故各方责任的依据。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在交通事故案件中起着重要的作用,是法院确定由谁赔偿的依据。对于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不服的,可以提起复核。那么,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复核怎么申请?...


·在购买了足额交强险的情况下,发生交通事故的,保险公司就会在责
      在购买了足额交强险的情况下,发生交通事故的,保险公司就会在责任限额内做出赔偿,但是交强险也是有赔偿范围的,那么如果是醉驾发生交通事故的话,交强险赔偿吗?请从下文中进行了解。一、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事故,交强险赔偿吗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二十二条...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