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泰州市交通肇事罪量刑标准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对于很多的罪名,虽然已经有《刑法》作出了量刑,但实际上也是允许各地高级人民法院,结合本地区的情况制定更加详细的量刑规定的。以江苏省泰州市为例,具体关于交通肇事罪的量刑标准是由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统一作出规定的。下面,我们整理泰州市交通肇事罪量刑标准的具体内容,各位可以适当参考一下。
  
  1、具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规定的下列情形之一,依法应当在三年有期徒刑以下确定量刑起点和基准刑:
  
  (1)死亡一人,负事故全部责任的,量刑起点为二年有期徒刑;负主要责任的,量刑起点为一年六个月有期徒刑;重伤三人,负事故全部责任的,量刑起点为一年六个月至二年有期徒刑;负主要责任的,量刑起点为一年至一年六个月有期徒刑。
  
  (2)重伤四人,负事故全部责任的,量刑起点为二年至二年六个月有期徒刑;负主要责任的,量刑起点为一年六个月至二年有期徒刑。
  
  (3)死亡三人,负事故同等责任的,量刑起点为二年有期徒刑。死亡人数每增加一人,增加六个月刑期确定基准刑。
  
  (4)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主要或者全部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30万元的,量刑起点为一年有期徒刑。无能力赔偿数额每增加1万元,增加一个月刑期确定基准刑。
  
  (5)重伤一人,负事故全部责任,并具有《解释》第二条第二款第(一)至(六)项规定的情形之一的,量刑起点为一年至一年六个月有期徒刑;负主要责任的,量刑起点为六个月至一年有期徒刑。
  
  (6)具有上述第(1)至(5)种情形之一,重伤人数每增加一人,增加三个月至六个月刑期确定基准刑。
  
  2、具有《解释》规定的下列情形之一,依法应当在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内确定量刑起点和基准刑:
  
  (1)交通运输肇事造成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又逃逸的;或者死亡三人,负事故同等责任,又逃逸的,或者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主要或者全部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30万元,又逃逸的;或者造成重伤一人,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解释》中第二条第二款第(一)至(五)项规定情形之一,又逃逸的,量刑起点为有期徒刑四年。
  
  (2)死亡二人,负事故全部责任的,量刑起点为有期徒刑四年;负主要责任的,量刑起点为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死亡人数每增加一人,增加六个月刑期确定基准刑。
  
  (3)重伤五人,负事故全部责任的,量刑起点为三年六个月至四年有期徒刑;负主要责任的,量刑起点为三年至三年六个月有期徒刑。
  
  (4)死亡六人,负事故同等责任的,量刑起点为四年六个月有期徒刑。死亡人数每增加一人,增加三个月刑期确定基准刑。
  
  (5)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60万元的,量刑起点为三年六个月有期徒刑。无能力赔偿数额每增加2万元的,增加三个月刑期确定基准刑。
  
  (6)具有上述第(1)至(5)种情形之一,重伤人数每增加一人,增加三个月至六个月刑期确定基准刑。
  
  (7)具有上述第(2)至(5)种情形之一,又具有逃逸情节的,增加一年刑期确定基准刑。
  
  3、犯交通肇事罪,因逃逸致一人死亡的,量刑起点为八年有期徒刑。每增加一人死亡,增加二年至四年刑期确定基准刑;每增加一人重伤,增加六个月至一年刑期确定基准刑。
  
  4、有下列情节之一的,可增加基准刑的10%以下;同时具有两种以上情形的,累计不得超过基准刑的50%。但已根据相关情节确定量刑起点和基准刑的除外:
  
  (1)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或者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2)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
  
  (3)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4)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5)严重超载驾驶的;
  
  (6)交通肇事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7)其他可以从重处罚的情形。
  
  5、交通肇事后保护现场、抢救伤者,并向公安机关报告构成自首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20%以下。
  
  6、交通肇事逃逸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罪行认定为自首的,应依法以较重法定刑为基准,视情决定减少基准刑的10%以下。
  
  7、对于被告人积极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的,应当综合考虑被告人交通肇事犯罪情节、伤亡人数、违章的原因及严重程度、赔偿数额以及被害人谅解程度等情况确定从宽幅度。
  
  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般不适用缓刑:
  
  (1)交通肇事后逃逸,未主动投案的;
  
  (2)不积极主动赔偿或者未尽力赔偿被害方经济损失的;
  
  (3)醉酒驾车(即行为人血液酒精浓度超过80mg/100ml)致使发生重大交通事故的;
  
  (4)多次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规被行政拘留的;
  
  (5)曾因交通肇事犯罪被刑事处罚的;
  
  (6)其他不适用缓刑的情形。
  
  我国法律中规定,只要是一般主体的,那么就有可能构成交通肇事罪。但在经过认定确定构成犯罪之后,就需要依法追究肇事者的刑事责任。由于此罪属于过失犯罪,因此在处罚上面也不会特别重。但要是肇事者又具有逃行为的话,那么相比之下处罚肯定是要重一些的。
  
  


·一、员工交费满三十年退休拿多少钱?
      一、员工交费满三十年退休拿多少钱?员工交费满三十年退休能拿到的金额为:以企业类参保人为例,如果是按当地最低缴费标准参保,同样是缴费年限30年,在经济水平偏低地区退休,养老金大约在1600元左右;在经济水平中等地区退休,养老金大约在2000元左右;在经济水平发达的地区退休,养老金大...


·一、交通事故两死一伤主责拒绝赔付怎么办?
      一、交通事故两死一伤主责拒绝赔付怎么办? 1、在肇事方不肯赔付赔偿金并不愿意配合调解时受害方只能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而且,两死一伤的情况下,当事人已经构成了交通肇事罪,所以受害者需要在检察院提起公诉以后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或者等案件审理完毕后,再单独提起民事诉讼。 2、起诉的注...


·房产继承需要交遗产税吗 一、房产继承需要交遗产税吗?
      房产继承需要交遗产税吗 一、房产继承需要交遗产税吗? 房产继承需要交遗产税,我国没有开征遗产税。办理房地产继承过户有一些费用发生,主要是房地产继承权公证费用、房屋估价费用及房地产过户的税费: 1、继承权公证费用;继承权公证费按照继承人所继承的房地产的评估价的2%来收取,最低...


·伤残赔偿在交强险赔偿范围是什么?
      在当今社会上有着许许多多的伤残事件的发生,那么在对于伤残事件逐渐发生的时候那么会在伤残事件上会有着不同类型的赔偿费,那么伤残赔偿与交强险有着什么样的联系呢?今天就给您介绍一下有关于伤残赔偿在交强险赔偿范围是什么?的有关问题。 交强险赔偿的范围和数额 一、交强险缴费标准 按照《机...


·一、交通事故误工费和工伤赔偿都可以获得吗?
      一、交通事故误工费和工伤赔偿都可以获得吗? 交通事故误工费和工伤赔偿不一定都可以获得,这是由于《工伤保险条例》没有做出明确规定。 就浙江省而言,一般遵循等额补偿原则,根据《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劳动争议指导意见》第37条规定:“劳动者因他人的侵权行为导致工伤的,一般应先向...


·一、 交通事故上海赔偿标准是怎样计算的?
      一、 交通事故上海赔偿标准是怎样计算的? 交通事故中赔偿义务人给予受害者的赔偿项目包含: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康复费、后续治疗费、丧葬费、死亡补偿费等,每个省市的赔偿标准都不统一。上海交...


·劳动者要交的税包括哪些
      劳动者在上班期间会取得各种各样的收入,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加班费、年终奖等等。其中大部分都是需要纳税的,那具体来说,劳动者要交的税包括了哪些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1、工资 工资收入包括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受...


·在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对驾驶人在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辆的违法行
      在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对驾驶人在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辆的违法行为分为酒驾行为和醉驾行为,如何区分驾驶人是酒驾行为还是醉驾行为,主要是检测驾驶人体内血液的酒精含量达到什么标准,不同的酒精含量对应不同的酒驾行为,而不同的酒驾行为认定也对应着不同的处罚措施,对驾驶人给予行政处罚还是更严厉...


·交通违章交罚款有时间限制吗
      交通违章交罚款有时间限制吗 一、交通违章交罚款有时间限制吗 (一)、现场处罚的违法行为。对于交警现场开具罚单且让驾驶人签收的,该处分必须在15个工作日内处理,超过期限就会自动产生滞纳金,滞纳金按3%比例收取,上限不超过罚款。如果处分12分且未在15个工作日内处理的,会被吊销驾...


·公积金只要交够满一年就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
      公积金只要交够满一年就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也有的地方规定时间不一样,具体以当地政策为准。申请条件:1、具有合法有效身份;2、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3、具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信用状况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4、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规...


·一、人伤交通事故一定扣车吗?
      一、人伤交通事故一定扣车吗?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收集证据的需要有权扣留事故车辆及机动车行驶证,并向事故车辆所有人开具行政强制措施凭证。但交警无权扣留身份证、户口本及车上货物。所以涉及人身伤害的交通事故,交警部门会对车辆进行车辆检测,以核实车辆是否符合各项适用标准,所以一般是会扣...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