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南京二手房交易个税政策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一)、个人所得税的征收方式有两种:



  

1、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20%



  

应纳税所得额=转让收入额(以评估价为准)-房屋原值-相关税费-合理费用
(1)、 房屋原值如何确认?应准备什么审核资料?
答:原值里的相关税费按购入时应缴纳的税费计算,须提供正式发票但不含物业维修基金。
商品房:购房《发票》、购房《契税完税证》



  

二手房:购房《发票》、购房《契税完税证》



  

自建住房:建造费用《发票》及建造和取得产权时实际交纳的相关税费《完税证》。
经济适用房(含集资合作建房、安居工程住房):实际支付的房价《发票》及相关税费《完税证》,以及按规定交纳的《土地出让金收据》。
已购公有住房:《南京市公有住房购房契约》,实际支付的房款《收据》
拆迁安置住房:《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交纳的相关税费《完税证》
(2)、相关税费如何确认?应准备什么审核资料?
答:“相关税费”是指纳税人在转让住房时实际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及地方教育附加费、印花费、土地增值税等税金和省政府允许收取的相关基金。
(3)、合理费用如何确认?应准备什么审核资料?
答:合理费用包括以下费用:
住房装修费:纳税人须提供实际支付装修费用的税务统一发票,并且发票上所列付款人姓名与转让房屋产权人一致的,经税务机关审核,其转让的住房在转让前实际发生的装修费用,可在以下比例内扣除:
(1) 已购公有住房、经济适用房:最高扣除限额为房屋原值的15%;
(2) 商品房及其他住房;最高扣除限额为房屋原值的10%
住房贷款利息:纳税人出售以按揭贷款方式购置的住房的,其向贷款银行实际支付的住房贷款利息,凭贷款银行出具的还款明细(银行加盖公章)和借款合同据实扣除。
手续费公证费:凭有关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据实扣除。



  

 2、应纳税额=转让收入额(以评估价为准)×征收率。征收率南京暂定为1%。



  

 (二)、房产转让个人所得税的优惠政策:
优惠政策(一):对出售自有住房在1年内按市场价格重新购房的纳税人,其出售现住房所交纳的个人所得税,先以纳税保证金形式缴纳。纳税人在购买住房后,可向税务机关提出全部或部分退还纳税保证金的申请。经税务机关审核批准后予以退还。非产权人重新购房的,须携带《结婚证》和《户口本》。



  

在一年内再买房或卖房退税及免税所需资料:1 新买房产原件及复印件 2 买卖契约原件及复印件 3 契税完税证及购房发票原件及复印件 4 产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优惠政策(二):对个人转让自用5年以上,并且确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夫妻双方携带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亲自到场承诺转让的住房为家庭唯一住房,如果家庭内有未婚子女的,户口本也要携带。



  

(三)、其它性质的房屋个税征收办法



  

产权性质是商住、办公、门面的,按差额的20%来征收,缴税时要提供原始的购房发票,及相关的购房所花费的票据(包括契税、交易服务费、产权登记费)如果原始的购房发票提供不了,就要按全额的20%来征收。



  

南京市地税局根据国税发〔2006〕108号文件要求,对南京市个人住房转让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明确如下:
 一、从2006年8月1日起受理的房地产交易件,按照国税发〔2006〕108号文件执行。
 二、个人转让房屋实际交易价格高于契税价格的,按实际交易价格确定收入额;实际交易价格低于契税认定价格的,按契税认定价格确实收入额。[南京律师热线84-110-110律师解读:从高征收,也就是报价和评估价孰高按孰收。]
 三、个人转让自用达五年以上,并且是唯一的家庭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1、唯一住房是指纳税义务人除所售住房外,其个人或家庭成员不再拥有其它房屋所有权的,则所售住房方可视作家庭唯一生活用房。
 2、唯一住房的确定依据是纳税义务人本人提供相应的证明或者唯一住房承诺书。
[南京律师热线84-110-110律师解读:房产管理部门和税务机关将不再核查卖房人(家庭成员)是不是有其他住房,但需要卖5年以上居住房屋的卖房人提供书面承诺只有一套住房就可以免交个税。也就是说,,税务机关应该还是保留以后追缴的权利。]
 四、转让住房过程中可以扣除的税、基金、费是指:纳税人在转让住房时实际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土地增值税、印花税等税金;省政府明确规定个人住房转让过程中向个人收取的其他有关基金、费。
 五、装修费的扣除认定
 支付的住房装修费用是指纳税人能提供实际支付装修费用的税务统一发票上注明的金额,并且发票上所列付款人姓名与转让房屋产权人一致的,经税务机关审核,可在以下规定比例内扣除:
A、已购公有住房、经济适用房:最高扣除限额为房屋原值的15%;
 B、商品房及其他住房:最高扣除限额为房屋原值的10%。
 纳税人原购房为装修房,即合同注明房价款中含有装修费(铺装了地板,装配了洁具、厨具等)的,不得再重复扣除装修费用。
[南京律师热线84-110-110律师解读:如果卖房人有2套以上房屋,那么只要出售其中的一套,就可以拿别的房屋的装修发票来冲底成本!]
 六、对不能提供住房原值等原始凭证的,南京暂实行按房屋转让收入额的1%征收个人所得税。[南京律师热线84-110-110律师解读:如果卖房人不能提供原来房屋价值的证明材料,那么就可以按房屋现在售价的1%来缴纳个税。综合来看,卖房人有可能选择隐藏证明原来房屋价值的凭证,也就是说:卖房人缴纳个税将可以有的选择:选择何种缴纳方式!如果按差额部分缴税的额度低,那么就按差额缴,如果按全额1%部分缴的税额低就按全额缴。]
 七、房屋原值的确认:
①商品房:购置该房屋时实际支付的房价款及交纳的相关税费。
②自建住房:实际发生的建造费用及建造和取得产权时实际交纳的相关税费。
③经济适用房(含集资合作建房、安居工程住房):原购房人实际支付的房价款及相关税费,以及按规定交纳的土地出让金。
④已购公有住房:原购公有住房标准面积按当地经济适用房价格计算的房价款,加上原购公有住房超标准面积实际支付的房价款以及按规定向财政部门(或原产权单位)交纳的所得收益及相关税费。


·怎么样防止房东一房多卖
      怎么样防止房东一房多卖?1、一定要找正规的中介公司2、确认卖方有权出卖房屋房屋权利人为多个人时,应当要求所有人同时在合同上签字,若确有部分产权人无法到场签字时,也需要求代签者提供公证委托书,以免由于卖方无权处分房屋导致交易问题。3、缩短交易时间购房者应尽量缩短交易时间,要求对方签...


·一、通过假离婚买房破限购无效吗?
      一、通过假离婚买房破限购无效吗?通过假离婚来买房破限购的方法,是无效的,国家发改委、央行等多部门联合签署了《关于对婚姻登记严重失信当事人开展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提出加大对婚姻登记领域严重失信行为的惩戒力度,对假离婚破限购买房的行为不予支持。《备忘录》规定,联合惩戒对婚姻登记严...


·一般在购房之后都会进行备案登记,但有的人因为嫌麻烦而省却了这
      一般在购房之后都会进行备案登记,但有的人因为嫌麻烦而省却了这一步,就导致出现开发商一房二卖的情况,这会对购房者的利益造成很大的损害,那现实中应该怎么做才能防止出现开发商一房二卖的情况呢?相信很多人都不清楚,接下来就由我们来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怎么防止开发商一房二卖 1、买房前:...


·一、继承的房产算夫妻共有财产吗?
      一、继承的房产算夫妻共有财产吗?没有说明的可以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有明确说明的则属于一方财产,夫妻共同财产,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所谓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是指夫妻结婚后到一方死亡或者离婚之前这段时间,这期间夫妻所得的财产,除约定的外,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对共...


·二手房合同中的主要条款都有哪些
      所谓主要条款,是指在签订二手房合同时,这些条款是必不可少的,否则就会造成不必要的纠纷和麻烦。反过来说,有了这些主要条款,一份让双方满意的合同就基本成型。那通常二手房合同中的主要条款都有哪些呢?若你不清楚的话,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二手房合同中的主要条款都有哪些 这...


·银行按揭房能办他项权证吗
      现在的楼市,房价经常会高得逆天,普通人想买套房确实不易,于是乎越来越多的人选择贷款买房,但这其中很多相关权利大家都不是很清楚,今天律图小编就给大家介绍一下按揭房能办他项权证吗?其实是可以的,按揭贷款其实就是将房屋抵押给银行,然后由房管局出具的一种凭证。一、银行按揭房能办他项权证吗...


·如今有的夫妻在购房的时候考虑到日后可能会产生的房产纠纷
      如今有的夫妻在购房的时候考虑到日后可能会产生的房产纠纷,干脆直接将房子登记在孩子的名下,就算日后夫妻怎么吵闹,甚至要离婚,房子都在孩子名下是不会产生什么争议的。但在进行登记的时候,从法律角度来看,购房写孩子的名可以吗?下面就让本站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买房子可以写孩子的名字。 孩...


·深圳房屋出租税率是多少?
      深圳房屋出租税率是多少?出租人(转租人)为个人的,以房屋租赁(转租)合同中约定的租金计算。房屋租赁(转租)合同约定的租金低于指导租金的,以指导租金为计算基数;租赁(转租)合同约定的租金高于指导租金时,以合同约定的租金为计算基数。1、私人(出租人或转租人为个人的)房屋租赁税的计征标...


·婚后房产的分配规定有哪些?
      夫妻财产中有婚前财产和婚后财产,婚前财产大多数属于个人财产,婚后大多数是个人财产,如房产。而且房产分配是一个焦点问题,所以,我们在下文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婚后房产的分配规定有哪些?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婚后房产的分配规定有哪些? 1、离婚房产增值部分的分割 《新婚姻法司法解...


·一、房产不给儿子的遗嘱合法吗?
      一、房产不给儿子的遗嘱合法吗?可以的,公民可以立遗嘱将财产留给法定继承人(父母、配偶、子女等)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孙子女、外孙子女等),遗嘱继承本就是为了尊重遗嘱人的真实意思,一般来讲,可以立遗嘱将财产处分给任何人,但是留给自己的继承人属于遗嘱,留给继承人以外的人属于遗赠,受...


·不少人认为只有在购买新房的时候才能申请按揭,但其实购买的计算
      不少人认为只有在购买新房的时候才能申请按揭,但其实购买的计算是二手房,也是可以向银行申请按揭贷款的,不过最终是否能获得贷款,还要看申请人有没有满足银行的条件规定。那具体来说二手房买卖按揭流程是怎样的呢?下文中,我们为你进行详细解答。 一、什么是二手房按揭贷款? 二手房按揭贷款...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