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许多购房者在购买小产权房有一定的疑惑,因为小产权房的产权证不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许多购房者在购买小产权房有一定的疑惑,因为小产权房的产权证不是真正合法有效的产权证,购买小产权房有一定的风险。在天津购买小产权房之前要对天津市小产权房政策进行充分了解,避免购房者的利益受到侵害。下面的我们,将会为您介绍天津市小产权房的相关政策。
  
  所谓小产权房就是指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未缴纳土地出让金等费用,其产权证不是由国家房管部门颁发,而是由乡政府或村政府颁发,亦称“乡产权房”。“小产权房”不是法律概念,是人们在社会实践中形成的一种约定俗成的称谓。该类房没有国家发放的土地使用证和预售许可证,购房合同在国土房管局不会给予备案。所以产权证亦不是真正合法有效的产权证。因此小产权房购买有一定的风险。
  
  一、购买风险
  
  1、房产转让
  
  “小产权房”拿不到正式的房产证,因此并不构成真正法律意义上的产权。即小产权房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小产权房不能向非本集体成员的第三人转让或出售,即购买后不能合法转让过户。其同时对房屋的保值和升值也有一定影响。
  
  2、政策风险
  
  购买在建小产权房时,购房人与开发商签订合同并交付房款后,如果相关部门整顿乡产权房的建设项目,可导致部分项目停建甚至被强迫拆除。购房后如果遇到国家征地拆迁,由于乡产权房没有国家认可的合法产权,购房人并非合法的产权人,所以无法得到对产权进行的拆迁补偿,而作为实际使用人所得到的拆迁补偿与产权补偿相比微乎其微。
  
  3、监管缺位
  
  乡产权房屋的开发建设没有明确的规定加以约束,开发建设的监管存在缺位,对购房者的利益有一定的影响。同时,开发单位的资质没有,房屋质量和房屋售后保修难以保证。
  
  二、天津小产权房最新政策
  
  小产权房由于产权不完善,所以价格便宜,为了暂取这点蝇头小利,很多购房人选择购买小产权房,根据小产权房最新政策解读,国土部严禁登记发证。
  
  近日,《关于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的若干意见》日前发布,其中明确了相关工作的重大政策问题。前不久,国土资源部召开通气会表示,将力争在明年年底前基本完成全国农村集体土地的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并明确制定出小产权房最新政策,小产权房不得登记发证。目前,农村集体土地的确权登记已完成70%-80%。
  
  《意见》提出,要严格规范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行为,严禁搞虚假土地登记,严禁对违法用地未经依法处理就登记发证。
  
  《意见》明确规定,“对于借户籍制度改革或者擅自通过‘村改居’等方式非经法定征收程序将农民集体土地转为国有土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非法出让或出租集体土地用于非农业建设、城镇居民在农村购置宅基地、农民住宅或‘小产权房’等违法用地,不得登记发证。对于不依法依规进行土地确权登记发证或登记簿规范造成严重后果的,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根据规定,产权属性不明确的房产无法用作抵押。产权不明确的房产主要包括:未满五年的经济适用房、不能提供购房合同、协议的已购公房、不能提供央产房上市证明的央产房、租赁而来的厂房、办公房等。因为产权属性不能确定,所以不具备房产抵押贷款的先决条件。
  
  所以,小产权房是不能用作抵押贷款的。
  
  已经购买了小产权房,如何解决,避免风险呢?
  
  三、解决方案
  
  1、如果已签了买卖合同但尚未取得产权证明,并且该房屋系在集体土地上建设且购房者非当地居民,鉴于可能的政策风险和法律风险,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并退回已支付的购房款这是最直接的方法。
  
  2、如果购买了当地居民的农民房或从他人手上购买了有产权证明的“红证房”,房款已经支付且已经入住,但无法办理过户的这种情况就比较麻烦,则要视具体情况而定。
  
  3、如果已经购买了集体土地上建造的房屋并取得了当地乡政府颁发的产权证明或土地使用证明的,可以自己居住或者出租,或者出售给有当地户口的居民,这种情况一般无危险。
  
  4、如果是在建的集体建设用地上的商品住宅项目,在委托专业机构评估市场风险和法律风险之后则应当按照现有的土地管理规范,完成土地征用手续,并按照商品住房项目的规定手续报批采取可能的补救措施
  
  综上所述,以上就是天津市小产权房政策的内容。小产权房产权还不够完善,虽然价格便宜,但您要充分了解相关政策后再考虑是否购买,避免损失,保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另外,如果已经购买了小产权房,也不要惊慌,了解相关政策,按各自的具体情况决定解决方案。
  
  


·农村里的房屋离婚时怎么分割
      农村中的房屋一般都是农村居民自己在取得的宅基地上面进行修建的,但这样的房屋也是属于小产权房,不具有国家颁发的房产证。虽然房屋价值不是很高,但也不能说就不值钱,因此在夫妻离婚的时候往往也需要对农村里的房屋进行分割。具体是怎么进行分割的,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农村房屋所占用的土地所...


·夫妻起诉离婚分割房产方法是什么?
      我们知道,离婚时房产分割问题是一个大问题。可是由于经验不足,对于离婚后房产分割的问题,很多人都不太清楚。那么,夫妻起诉离婚分割房产方法是什么?为此,我们在下文中整理了该问题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夫妻起诉离婚分割房产方法是什么? 1、夫妻任一方婚前购买的房屋,且付清全...


·房屋租赁标准合同范文
      进行房屋租赁,要想保护好自身的利益,那么就需要签订一份房屋租赁合同。但是实践中,很多人其实并不知道该如何来写这个房屋租赁合同的。下面,我们为您带来房屋租赁标准合同一份,供你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房屋租赁标准合同范文 出租方: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承租方:___...


·一、民法那条规定房屋买卖不破租赁?
      一、民法那条规定房屋买卖不破租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18条规定:“出租人出卖房屋,应提前3个月通知承租人,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出租人未按此规定出卖房屋,承租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宣告该房屋买卖无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


·房产证加了女方的名字离婚可以分房子么
      如果有女方名字,女方对房产就有产权份额。但有名字分割时并不一定就是二分之一。关于分割有协议从协议,没有协议还需要综合考虑各方对房产贡献等因素。另外,如果是婚前购房且没有共同还贷部分,那么离婚时,如果房产证只有男方名字,那么房产就属于婚前个人财产,归产权方所有。如婚前购房但共同还贷...


·一、婚内个人买房算夫妻财产吗?
      一、婚内个人买房算夫妻财产吗? 婚内个人买房算夫妻财产,购买的房产资金来源如果属于《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千零六十二规定的情形,则属于共同财产。如果属于《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的情形,则属于个人财产。 1、属共同财产的情形。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


·房屋他项权证补办的流程是什么样的?
      我们在购买房产时,大部分的读者都能听说过,对于房屋的他项权证的具体事宜,那么如果是他项权证不小心丢失的话,那么就得需要进行补办了,那么补办的流程是什么样的呢?根据相关的说法,应该到房管局进行申请,那么详情来看下文。 到房管局申请遗失补办,具体流程、时间及费用如下: 一、自受理单开...


·婚后受赠房产属夫妻共同财产吗?
      婚后受赠房产属夫妻共同财产吗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二条给出了明确的答复。其中明确规定:“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


·房屋产权办过户要注意什么
      近些年来,由于很多购房者不重视房屋产权过户问题,导致很多卖方“一房二卖”情况的出现,最终使自己遭受不必要的经济损失。这就警示广大购房者,在买房时一定要积极办理过户并注意相关事项。那么,房屋产权办过户要注意什么呢?可能很多人都不是很清楚,下面就让我们为您做详细介绍吧。 一、办产权...


·父母去世农村房屋可以继承吗
      父母去世农村房屋可以继承吗 一、父母去世农村房屋可以继承吗? 农村房屋可以继承,房屋是村民合法私产,可以依法继承。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五条、第十条规定: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没有遗嘱的,由配偶、子女、父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由兄弟姐妹、祖父母、...


·现在购房要按照开发商的要求,在看中了某套商品房的情况下要先签
      现在购房要按照开发商的要求,在看中了某套商品房的情况下要先签订认购书,与此同时购房者也要支付一定的购房定金才行。而在认购书中自然又有关于购房定金的约定,但此时很多人可能并不清楚应该怎么来约定。那到底房屋买卖认购书中应该怎么约定定金?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房屋买卖认购书...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