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民事诉讼二审证据提交的条件是什么?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民事诉讼二审证据提交的条件是什么?中国从古至今就是一个讲究证据的国家,法官的任何判决都是以所收集到的证据为基础做出的。但也不是任何证据都是被法律所认可的,不同的审理阶段所提交的证据条件也有所不同。准确掌握证据提交的条件,对于案件的审理至关重要。那么,民事诉讼二审证据提交的条件是什么?法官如何看待这些证据?接下来,我们就与您一同学习。一、民事诉讼二审证据提交的条件(一)二审证据提交的标准《民事证据若干规定》第四十一条第二项:“《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新的证据’,是指以下情形:二审程序中的新的证据包括:一审庭审结束后新发现的证据;当事人在一审举证期限届满前申请人民法院调查取证未获准许,二审法院经审查认为应当准许并依当事人申请调取的证据。”(二)二审证据提交的时间《民事证据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第四十二条:“当事人在二审程序中提供新的证据的,应当在二审开庭前或者开庭审理时提出;二审不需要开庭审理的,应当在人民法院指定的期限内提出。”二、民事诉讼二审对证据的审理二审法官在整体了解原审诉讼材料的基础上,重点熟悉与上诉请求相关的证据材料。《规定》第41条第2项对上诉人提供新证据作了严格的限制,改变了当事人随时提出新证据的做法,将当事人提供证据设定在原审举证期限内完成。因此,在二审程序中,上诉人基本上没有举证任务,二审法官的主要工作是熟悉一审中当事人提供的证据,并掌握这些证据在原审庭审程序中的质证以及原审法官对该证据的认证情况,并重点掌握与上诉请求、理由相关证据材料及质证、认证情况。目前二审程序中有的仍然让上诉人提供在原审中已提供的证据,并在二审庭审中对这些证据重新进行质证。由于原审对这些证据已质证过,二审法官只要查阅原审庭审笔录就可以掌握质证过程及质证意见,重新提供证据进行二审质证属于重复劳动。当然,如上诉人对原审提供的证据提出新的意见,是否在二审中重新质证,要区别不同情况对待。1、上诉人在原审质证意见基础上提出补充质证意见,支持其原来的诉讼主张,应当允许。上诉人可以在二审代理意见或二审庭审辩论时提出,上诉人提出的法律上理由有一个考虑的过程,提出补充意见也不会造成对方当事人诉讼上的不平等。2、上诉人在二审中提出的质证意见与原审质证意见不一致,二审法官不应当采信不同的质证意见。上诉人在原审质证时承认了对其不利的事实,二审时提出不同的意见,如保证人在原审时承认知道借款人借款的用途是以新贷还旧贷,二审时提出不知道以新贷还旧贷,要求免除保证责任。依照《规定》第8条规定,上诉人在原审承认以新贷还旧贷的行为已构成自认,其自认行为对对方当事人、原审法院、二审法院产生约束力,正常情况下上诉人不能反悔。上述两种情况下,二审法官应当对原审证据重新进行质证,并允许其作出说明。二审法官对原审法官适用证据规则是否正确作出认定。综上所述,民事诉讼二审证据提交的条件既包括在二审开庭前或者开庭审理时提出证据,又包括所提交的证据必须是在一审审理中未出现的证据或者是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未被法院所准许的证据。此外,二审法官在二审时重点是熟悉原有的证据,并结合实际情况进行质证。
  
  
  


·交通肇事逃逸为全责方吗 一、交通肇事逃逸为全责方吗?
      交通肇事逃逸为全责方吗 一、交通肇事逃逸为全责方吗? 交通事故中逃逸方负全责,其具体内容如下: (一)事故因当事人逃逸,而无法认定当事人责任的,无论事故各方的实际责任如何,均推定逃逸方承担全部责任; (二)事故一方当事人逃逸,事故的认定结果是双方均无责任,即意外事故,逃逸...


·醉驾的处罚还是比较严重的,因为在生活中醉驾的行为造成的交通事
      醉驾的处罚还是比较严重的,因为在生活中醉驾的行为造成的交通事故不在少数,很多重大的交通事故都是因为醉驾或者酒驾造成的,造成交通事故之后就会给他人造成严重身体伤害以及经济损失,那本人醉驾车会被监控吗?下面就详细介绍。 1、本人醉驾车会被监控吗? 不会监控本人,一般要按实际情况来...


·夫妻共有财产继承时需要交税吗
      不需要。目前我国没有遗产税,所以因继承房屋所需要缴纳的税费是最基本的印花税及工本费,对于动产就没有另外的税了。另外我国虽然取消了继承房产必须要公证的要求,但许多房产局在办理房屋继承时为保险起见,一般还是都会建议先去做个继承权公证,这也是需要一笔费用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


·《道路交通安全法》对饮酒驾驶的处罚:
      《道路交通安全法》对饮酒驾驶的处罚: 饮酒驾驶机动车辆,罚款1000元—2000元、记12分并暂扣驾照6个月;饮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罚款5000元,记12分,处以15日以下拘留,并且5年内不得重新获得驾照。 《道路交通安全法》对醉驾的处罚 醉酒驾驶机动车辆,吊销驾照,5...


·酒驾交强险赔偿标准2023是什么?
      现在,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都会选择更加快捷的出行方式,私家车的出行已经成为一种普遍的出行的方式。在这个过程中,我们需要更加的注意行车的安全问题。酒驾交强险赔偿标准是什么?现在为了保护第三者,我们会进行先行的赔付,但是后期酒驾的车主还是要承担此项的费用。今天律图小编带大家了解一...


·各地汽车贷款利息是多少
      各地汽车贷款利息是多少 一、北京: 四大行车贷利率基本一致 记者在北京走访多家汽车4S店发现,这些4S店主要推荐的贷款行是工农中建四大行,特别是建设银行被推荐得最多,目前建设银行1年期、2年期和3年期车贷的总费用率分别为4%、8%和12%。 其他三家银行中,在北京市场,4S店所...


·交通肇事逃逸脱责应怎么处理?
      交通肇事逃逸脱责应怎么处理?对于交通肇事逃逸的法律处罚规则: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二条 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逃逸的,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责任。当事人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承担全部责任。按《道路交通安全法》...


·一、交通事故调解终止的条件?
      一、交通事故调解终止的条件有哪些交通事故调解不是交通事故处理的必经程序,而是由交通事故当事双方一致向交警部门提出申请,由交警部门主持对交通事故赔偿问题进行调解,当调解活动无法进行,或者调解无法达成,或者其他应当终止的情形发生时交警部门会终止调解,《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九十...


·买二手房要交的税包括哪些
      其实不管是进行商品房的买卖还是进行二手房买卖,作为交易的当事人此时都需要按照规定交纳一定的税费。当然,主体地位不同那么承担的税费就不同。那究竟法律中规定的,买二手房要交的税包括哪些?我们为您详细介绍。 二手房交易税费是指在二手房交易中,税务部门向卖方征收交易所产生的差价获得的收入...


·下班骑自行车摔骨折算不算工伤?
      下班骑自行车摔骨折算不算工伤?《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新出台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规定,以下情形应认定为“上下班途中”:(一)在合理时间内往返...


·一、交通事故中一方不配合怎么办?
      一、交通事故中一方不配合怎么办?交通事故中一方不配合可以起诉,起诉前需要做的工作如下:1、第一步:明确要“告谁”打官司中,“告谁”是一个很重要的问题。如果告的对象不对,不仅浪费了时间、人力、财力,还达不到要求赔偿的目的。在“告谁”的问题上,首先要看发生事故时对方所驾车辆行驶证上的...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