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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追尾保险公司应该如何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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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生追尾保险公司应该如何赔偿 一、发生追尾保险公司应该如何赔偿
  (一)先从交强险来赔偿,交强险只要有责任(次责、同责、主责、全责),在强制三责险中的赔付金额是一样的,因为强制三责险只分有责和无责。强制三责险有责的赔偿限额为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0000元, 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0000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000元。交强险的保额内赔,超出交强险保额,由第三者责任险保额赔偿。
  (二)商业三者险是保险公司为第三者的损失承担责任的保险险种。第三者指的除投保人 、被保险人、保险人以外的,因保险车辆发生意外事故而遭受损失的第三方受害者。当理赔超出第三者责任险的保额,就需车主承担。
  (三)车损险: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驾驶员在驾驶保险车辆时发生保险事故,造成保险车辆受损,保险公司 在合理范围内予以赔偿。 较常见的车损:碰撞、倾覆(翻车)、自然灾害等(冰雹、暴雨、爆炸等等)。
   二、追尾保险公司理赔流程:
   (一)明确责任
  若肯定负责任,则向保险公司报案;若肯定不负责任,则不必报案。因为这将决定您明年续保时能不能得到安返。
   (二)报案
  1、带保险单、行驶证、驾驶证开您的及对方的车到您的保险公司。
  2、在理赔部填写《车辆出险登记表》、《出险通知书》。
   (三)定损
  检查车辆外观,拍照定损。带《车辆出险登记表》找理赔部定损员以确定修理项目和费用,并给您一张《定损单》。注意:不要遗漏修理项目;修理费不能定得太低。
   (四)修车
  1、将车、《定损单》一起交修理厂。修理厂按《定损单》修车,并给您一张《提车单》作提车证明。
  2、车修好后,凭《提车单》支付修理费后提车,并向修理厂索要:《修车发票》、《托修单》、《施工单》、《材料单》(均须盖修理厂公章)。
   (五)开事故证明
  修完车后,带对方车的修车发票和对方车主一起去交通队结案。结案后,您得到一张《事故证明》(盖交通队公章),并拿回自己被扣证件。
   (六)递交单证
  《出险通知书》、《定损单》、《修车发票》、《托修单》、《施工单》、《材料单》、《事故证明》、《赔款结算单》,均交保险公司理赔部。
   (七)领赔款
  递交索赔单证后,接到保险公司领赔款通知,带身份证和《车辆出险登记表》领赔款。
  首先需要明确一点,那就是保险公司只会在符合保险范围内的事故作出相应的赔偿,而不是只要购买了保险,任何情况下都会作出赔偿。至于发生追尾保险公司应该如何赔偿,我们已经在上文中进行了讲解,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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