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公寓与普通住宅的区别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公寓当然也是商品房的一种,只是物业管理水平相对较高,当然同地区两者之间比较公寓的物业费也相对较贵。主要表现在公寓有24小时电梯、24小时保安、24小时热水。普通住宅小区却无此标准。而最主要一条是:普通住宅小区一般只做住房之用,而公寓大多数是商住两用。这也就是为什么很多中小型公司都选择公寓楼作为自己的注册地点或办公地点的原因。
    简单的说,住宅与公寓的最本质区别在于,住宅产权年限是70年,而公寓的年限是40年,另外,住宅一般可带落户,但公寓不能落户[南京律师网www.njLawyer.cn]。
 
    公寓分为经营性公寓和公益性公寓。经营性公寓分为居住型、混合型、酒店型三种;公益性公寓包括学生公寓、老年公寓、军官公寓等。



  

    公寓与普通住宅的区别,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规划管理:经营性公寓的规划用地性质为公共设施用地,建筑外檐按公建标准控制,建筑外部不得设置阳台,规划间距按公建标准执行,物业管理用房等相应配套服务设施按照相关规定在公寓内部安排。
1、规划配套指标
    居住型公寓的配套公共服务设施,按居住区公共服务设施定额指标安排,或者按居住区标准缴纳小配套费。机动车车位按照国家规定的住宅配建指标执行。混合型公寓的配套公共服务设施,按居住区公共服务设施定额指标的50%安排,或者按居住区标准的50%缴纳小配套费。机动车车位按照国家规定的住宅配建指标执行。



  

    酒店型公寓的各项规划指标按照公共设施标准执行。机动车车位按照国家规定的酒店配建指标执行。
2、层高控制
居住型、混合型公寓建筑标准层层高应控制在4.2(有的地方控制在3.6米)米以内。当标准层层高大于4.2米时,不论层内是否有隔层,建筑面积计算值均按该层水平投影面积的2倍计算。
酒店型公寓建筑标准层层高应控制在5.6米以内。当标准层层高大于5.6米时,不论层内是否有隔层,建筑面积计算值均按该层水平投影面积的2倍计算。非住宅的门厅、大堂、中庭、内廊、采光厅等不计入超高范围。 



  

二、土地属性及年限:



  

    居住型公寓的用地类别归属为住宅用地,使用年限70年(有的地方50年);混合型公寓的用地类别归属为综合用地使用年限50年;南京律师110:84-110-110的房产律师提醒大家,酒店型公寓的用地类别归属为商业用地,使用年限只有40年,要特别注意。



  

四、设计及验收:
经营性公寓按照公建设计标准执行,工程竣工验收执行非住宅技术规范。居住型公寓的空调室外机不得外露,混合型公寓须设置户式空调,酒店型公寓须设置中央空调。



  

五、使用:



  

    居住型公寓的房地产权属登记参照住宅有关规定办理,水电费同普通住宅一样按民用计算;混合型公寓、酒店型公寓的房地产权属登记参照非住宅的有关规定办理,水电费按商用计算。



  

总之,居住型公寓在土地性质和使用权属上跟普通住宅没有明显的区分,只是市场引入的一个概念而已,但是由于其使用功能上的特点(一般单位面积较小,人群显得相对密集,对防火和疏散有一定要求)有的地方性法规要求在设计及验收上参照公建设计和验收标准执行。



  

  注:目前针对公寓建设国家没有统一的标准,只是个别城市和地区出台了公寓建设管理规定,并且每个城市、地方性法规都不尽相同。


·上海起诉离婚房产300万怎么收费?
      在民事诉讼中,由于夫妻双方离婚时对财产分配有异议而引起的诉讼占了很高比例。夫妻离婚之后,双方的共同财产应进行分割,房产也包括其中。但由于房产较为特殊,它涉及到由谁出资购买,是否还有贷款未还清等因素,所以房产的分割更容易引发纠纷。而民事诉讼是要收取诉讼费的,那上海起诉离婚房产300...


·一、如何计算二手房的折旧费?
      一、如何计算二手房的折旧费? 房屋折旧是房屋价格补偿的形式,即房屋的折旧费。折旧费是指房屋建造价值的平均损耗。房屋在长期的使用中,虽然原有的实物形态不变,但由于自然损耗和人为的损耗,它的价值也会逐渐减少。这部分因损耗而减少的价值,以货币形态来表现,就是折旧费。确定折旧费的依据是...


·一、离婚后财产纠纷关于房屋所有权的代理词如何陈述?
      一、离婚后财产纠纷关于房屋所有权的代理词如何陈述? 关于离婚后财产纠纷关于房屋所有权的代理词的陈述方式,法律上并没有明确的规定或者是范文。事实上关于房屋所有权的律师代理词之只需要将内容表述清楚,将明确指出不造成模糊概念即可。具体的内容需要根据实际的案件情况进行详细的分析。 二...


·申请北京保障房条件需要哪些?
      每一住房困难家庭或者单身居民只能申请购买或者租赁一套保障性住房,或者选择货币补贴。已婚居民应当以家庭为单位申请住房保障。外地人员凭暂住证可申请保障性住房。住房困难家庭或者单身居民申请租赁保障性住房应当符合下列条件:1、家庭申请的,家庭成员中至少一人具有北京户口;单身居民申请的,应...


·一、婚前共同买房财产如何分割?
      一、婚前共同买房财产如何分割?在婚前共同买房后在分割时需要按照购买的比例来分割的。如果在购买了房产后双方出现离婚等情况时,也是需要将共同的财产进行平均分割,那么在分割房产时也是需要根据当初出资的比例来确定,当在分割时也是可以通过诉讼等法律方式来进行分割以及解决的。根据物权法的规定...


·购买期房是否一定要签认购书
      在我国,由于楼市的热销或者有些房产商的故意炒作,当购房者看中某一房产时,开发商就会说如果当天订购就可以有优惠,而第二天就要涨价,让购房者当即签订认购书。于是有些购房者就问,购买期房是否一定要签认购书?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购买期房是否一定要签认购书 1、根据我...


·买卖房屋违约怎么赔偿?
      买卖房屋违约怎么赔偿?需要按照合同中约定的违约金赔偿,如果合同中只对违约金做了原则性的规定,没有具体约定违约金的比例或数额,并且有关法律也没有明确规定违约金比例或者金额的,则可按《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中关于承担违约金责任的一般原则执行。一般来说合同违约金上限是不...


·按揭贷款买房是近年来非常普遍的购房方式,它一方面缓解了购房者
      按揭贷款买房是近年来非常普遍的购房方式,它一方面缓解了购房者的经济压力,另一方面也存在诸多风险。那么,要想通过按揭贷款的方式顺利购得房屋,就需要防范相关的风险,那按揭买房的风险怎么防范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按揭买房的风险怎么防范 1、申请贷款前不要动用公积金...


·国家房屋拆迁补偿的最新标准
      国家房屋拆迁补偿的最新标准 一、房屋价值补偿标准 这里的房屋补偿,是指对被征收的国有土地上建筑物价值进行的补偿,按不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的市场价格,并请有评估资质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确定。这里的市场价格,地级市政府部门都会依据每年住宅房屋市场价格规律,制定出相应...


·随着银行相关贷款政策的开放,按揭买房已经成为购房者买房的一种
      随着银行相关贷款政策的开放,按揭买房已经成为购房者买房的一种方式。但购房者在解决了住房问题的同时,还要知道就按揭购房而言是有很多事项需要注意的。那么,按揭买房的注意事项都有哪些呢?简而言之,按揭购房需要注意些什么?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按揭买房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


·租房没到期转租合法吗
      有的人在租赁了房屋后,后面因为客观原因发生改变,自己可能不能继续居住,但此时租房期限又没有到期,因此就想到转租出去。那么租房没到期转租合法吗?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您解答。 一、租房没到期转租合法吗 房屋转租,是指房屋承租人将承租的房屋再出租的行为。承租人转租房屋是...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