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工程投标报价技巧有哪些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工程投标报价技巧有哪些工程投标报价技巧有哪些1、报价原则(1)报高价的原则。一般来说,下列情况下报价可高些:一是施工条件差的,如场地狭窄、地处闹市的工程;二是施工要求高的技术密集型工程,而本企业这方面有专长,声誉较高的;三是小工程,以及自己不愿做而被邀请投标的工程:四是特殊工程,如港口码头工程,地下开挖工程等;五是业主对工期要求急的工程(但在工期上要尽量提前):六是投标竞争对手少的工程。(2)报低价的原则。下述情况下报价应低一些:本公司目前急于打入某地市场,或虽已在某地区经营多年,但却没有工程做。2、不平衡报价不平衡报价是指一个工程的投标报价,在总价基本确定后,如何确定内部各个子项目的报价,以期在不提高总价、不影响中标的情况下,并在决算时得到最理想的经济效益。以下的项目可以考虑采用不平衡报价:(1)分期付款项目。能够早日结帐收款的项目,如基础工程,可以报得较高,以利资金周转,后期工程项目可适当降低。(2)工程量增减项目。经过工程量核算,预计今后工程量会增加的项目,或对施工图进行分析,图纸不明确,估计修改后工程量要增加的项目,单价适当提高。而工程量完不成的项目单价降低,这样,在最终决算时可得到较好的经济效益。(3)暂定项目。对这类项目要具体分析,因为这类项目在开工后要由业主研究决定是否实施,由哪一家承包商实施,如果工程不分标,由一家承包商施工,则单价可高些,不一定要做的则低些。如果工程分标,该暂定项目有可能由其它承包商施工的,则不宜报高价。(4)单价包干项目。在单价包干中,对某些项目业主采用单价包干报价时,宜报高价,一则这类项目多半有风险;二则这类项目完成后可全部按报价结帐;其余项目单价可适当降低。不平衡报价一定要控制在合理幅度内(一般是总价的5%——10%),如果不注意这一点,有时业主会挑选出报价过高的项目,要求投标者进行单价分析,对项目压价或失去中标机会。3、多方案报价对于招标文件,如果发现工程范围不很明确、条款不清楚或很不公正、技术规范要求过于苛刻时,按多方案报价法处理,即按原招标文件要求件报一个价,然后再按某条款(或某规范规定),对报价作某些变动,报一个较低的价,这样,可以降低总价,吸引业主。4、增加建议方案有的招标文件中规定,可以提建议方案,即可以修改原设计方案。投标者这时应提出更合理的方案以吸引业主,促成自己的方案中标,这种新的建议方案应可以降低总造价或提前竣工,或使工程使用更合理,但是对原招标方案也要报价,以供业主比较。增加建议方案时,不要写得太具体,保留方案的技术关键,建议方案一定要比较成熟,最好有实践经验。5、突然袭击报价是一项保密工作。但是,对手往往通过各种渠道、手段来刺探情报。因此,在报价时可以采用迷惑对方的手法,即先按一般情况报价或表现出自己对该工程兴趣不大,到快投标截止时突然变动价格。工程投标报价技巧大概就是上文中的五种,在报价过程中,我们可以采取的措施有很多,但是同时要针对不同工程的特点,采取相应的应对方法和措施,发扬本单位的优势,争取能够中标,但同时也要保证工程的质量和进度。希望本文能对您有些帮助。
  
  
  


·试用期间提前多长时间辞退
      试用期间提前多长时间辞退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相关法律未规定用人单位以劳动者试用期不符合录用条件而解除劳动合同,需提前三日通知。劳动合同法第21条规定:“在试用期中,除劳动者有本法第39条和第40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外,...


·公司做工伤认定的有效期是多久?
      公司有生产加工车间的,总免不了发生一些意外事故,导致员工受伤,一般来说,稍微正规些的公司,都会为受伤的员工申报工伤认定,这也是公司负责任的体现。公司不能总是拖延不去处理,否则很容易错过申请时效。那么,公司做工伤认定的有效期是多久?下面我们一起跟随我们了解下吧。 一、公司做工伤认...


·一、试用期是否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
      一、试用期是否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包含试用期,主要依据如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同一用人单...


·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还能起诉吗?
      劳动者的劳动权益是受国家法律保护的,许多劳动者在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之后,可能会发生用人单位不不支付劳动者工资、未为劳动者办理社保的转移手续等情形,这时劳动者已经与用人单位之间不存在劳动关系了,那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还能起诉吗?一起通过以下文章来了解一下吧。 一、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


·江西省人防工程防护防化设备管理暂行办法
      江西省人防工程防护防化设备管理暂行办法 江西省的人民政府为了保护工农群众的利益,为了暂时性的加强施工防护措施,管理人防工程,出台了江西省人防工程防护防化设备管理暂行办法,各施工单位都应该按照这个准则进行施工项目的进行,为了帮助您了解,我们整理了江西省人防工程防护防化设备管理暂行...


·职工不签字能解除合同吗?
      职工不签字能解除合同吗? 根据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解除合同需要提前出具解除合同通知书,并送至员工处双方签字确认,那么如果职工不签字能解除合同吗?如果解除理由是合法的,可以通过仲裁判决合同解除,在这里,我们将从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两个角度,为您阐述这一问题。 职工不签字能解除合同吗...


·工人向老板借条应该怎么写?
      工人向老板借条应该怎么写? 一、工人向老板借条应该怎么写? 借条的格式并没有统一的规定,但是借条需要具有法律效力则内容必须要符合要求,一个借条要想要想让它具有法律效力,应该按照下面的格式来写: 规范的借条书写格式及内容举例如下: 借 条 今有×××向×××借到人民币大写...


·劳动监察告知书就算结案吗
      劳动监察告知书并不一定就算结案。对于到劳动者投诉案件,如果劳动监察不受理的一般会书面通知投诉人。举报人或投诉人要求劳动监察告知自己案件处理结果时,劳动监察部门应当告知举报人或投诉人,对结果不服的,可以复议或诉讼。《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九条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


·没有签劳动合同发生了工伤怎么办
      没签劳动合同发生工伤的解决办法:如果没有劳动合同及其他证明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无法申请工伤认定,可以先申请劳动仲裁确认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经过劳动仲裁确认存在劳动关系后,再申请工伤认定。没有劳动合同的工伤的认定只要能提出证明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的资料就可以。《工伤保险...


·不属于工伤认定的条件有哪些
      不属于工伤认定的条件有哪些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一)因犯罪或者违反治安管理伤亡的;(二)醉酒导致伤亡的;(三)自残或者自杀的。?二、申请工伤认定的程序是怎样的申请工伤认定的时效是发生工伤后,可以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的期限。根据《工伤保险...


·解除劳动关系证明丢了怎么办
      解除劳动关系证明丢了怎么办 1、给原用人单位写出书面申请,请求补发解除劳动合同证明。 2、单位拒绝办理,以该理由向当地劳动仲裁机构申诉。 3、劳动仲裁的裁决书,即是解除劳动合同证明。 还有一种方案,就是去当地劳动局劳动关系可调取,但一般也会推到原单位补办。 解除劳动合同...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