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客运合同违约赔偿范围是怎样的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客运合同违约赔偿范围是怎样的 一、客运合同违约赔偿范围
  可依据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由交通部门或法院来确定赔偿,或者是双方当事人自行约定。
  乘客客运依据《民法典》第八百二十三条的规定要求承运人承担违约的人身损害赔偿责任,单《民法典》对于因违约造成人身损害的损失赔偿额没有规定明确的赔偿范围和赔偿标准,当事人也极少会在合同中约定造成人身损害的违约金。
   二、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的采信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是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对事故成因作出的一种技术鉴定,其性质属于民事证据,人民法院仍应依法予以审查。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根据查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对交通事故责任作出划分,确定的是双方当事人对交通事故的过错程度,并不是对民事赔偿责任的划分。在确定民事赔偿责任的承担时,则应综合考虑当事人各自的过错及依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而确定的权利义务。因此不能当然、直接的将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民事责任承担的依据。
   三、法律条文的适用
  我国民法典第五百九十二条规定了双方违约的情况下各自承担责任,该条规定属于民法典总则中的一般性条款。民法典分则第八百二十三条则对客运合同中承运人的责任承担方式作出了与第五百九十二条截然不同的规定,该条规定属于特别条款。在一般性条款与特别条款相冲突的情况下,应当适用特别条款的规定,故本案从法律适用上分析应适用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六条的规定。
   四、社会价值的考量
  客运合同不同于其他合同,旅客在接受运输服务的同时也将自身身体处于机动车的内部,此时旅客的人身安全主要在承运人的操控范围内。因此承运人除负有合同约定的主要给付义务之外,还有确保安全送达旅客的义务,这是旅客运输方式所决定的必然结果。“安全送达义务”直接源于合同,具有合同性,因此是承运人必须遵守的法定合同义务。如果乘客在旅途中遭受伤亡,可要求承运人承担违约损害赔偿责任。关于承运人违约损害赔偿责任是否应适用过错责任归责原则。
   客运合同违约赔偿范围是没有具体标准的,但是在运输服务过程中,如果乘客不是因为自己的健康原因而遭受伤亡,那么承运人属于过错方,要承担所有责任。至于赔偿范围,可以双方协商解决也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还想了解更多相关知识,可以联系的相关律师。
  
  
  


·合同行为与好意施惠有区别吗?
      合同行为与好意施惠有区别吗?赠与合同和好意施惠最大的区别就在于,赠与合同是一种契约关系,可能是无偿的也可能是附条件的,并且受赠人还享有请求权,赠与合同不能随意撤销,但是好意施惠却不具有法律约束力。在实务中,对意思表示最难判断的就是效果意思的有无,这实际上还牵涉到民事法律关系成立与...


·订立期货合同注意事项主要有哪些
      订立期货合同注意事项主要有哪些?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迅猛发展,期货、期权交易逐渐受到人们的重视。在期货繁荣的背景下,人民对于相关合同订立的注意事项也关注了起来。那么,订立期货合同注意事项主要有哪些?为此,我们在下文中整理了该问题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期货合同的特点作用是什...


·合同履行中的协作履行原则包括哪些内容?
      合同履行中的协作履行原则包括哪些内容? 找专长律师:土地房产律师 公司经营律师 损害赔偿律师 婚姻家庭律师 合同事务律师 协作履行原则是合同履行原则中的重要内容之一,是体现合同协作完成的重要原则。很多签订合同的当事人是不太清楚合同履行中的协作履行原则包括哪些内容的?而了解清...


·合同成立与合同生效的联系与区别具体是怎样的
      合同成立与合同生效的联系与区别具体是怎样的一、合同成立与合同生效的联系(一)合同生效以合同成立为提前,合同不成立就无所谓生效。反之,一个合同生效了,意味着它已经成立了。(二)合同成立并不意味着合同生效。合同成立后是否生效,主要分以下几种情况:1、大多数合同成立即生效,也就是说合同...


·缓刑结束单位可以解除合同吗
      缓刑结束单位可以解除合同吗 一、职工被判处缓刑的,单位可以据此解除与该职工的劳动合同 劳办发1993211号《劳动部办公厅关于合同制工人被判处徒刑缓刑问题的复函》第一条明确说明:“关于合同制工人被判处徒刑缓刑的,能否仍留在原单位继续工作接受监督的问题,按照《国营企业实行劳动合同...


·解除合同后能否主张违约金?
      解除合同后能否主张违约金? 解除合同后能否主张违约金一直以来都是实际生活中一个颇受争议的法律问题,当事人对此看法也一直是各执一词,互不相让,由此产生诸多关于该问题的法律纠纷。为了帮您深入了解这一法律问题,我们我们为您整理了以下内容。 解除合同后能否主张违约金 合同解除后,当...


·无效合同的表现形式?
      无效合同的表现形式有哪些 合同有效与否直接关系能否以此来保护合同双方的合法权益,只是有时候难免会因一时疏忽而签订无效的合同,那具体无效合同的表现形式有哪些,合同双方当事人又应如何处理这无效合同呢?下文会一一的告诉您这些问题。 一、无效合同的表现形式有哪些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解除代理合同协议书怎么写?
      解除代理合同协议书怎么写?一、什么是代理合同 代理是法律术语,委托代理是指代理人依据被代理人的委托,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其效力直接归属于被代理人。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委托代理的形式主要有两种,即书面和口头形式,当事人在实际运用中,可以用口头形式,也可以用书面形式...


·皮草购销合同的审查重点
      皮草购销合同的审查重点 一、产品名称、商标、规格型号、生产厂家、计量单位、数量、单价、金额、供货时间及数量等具体内容注意事项 1、名称要正确填写,不要写习惯名或自命名。 2、凡使用品牌、商标的产品,应特别注明品牌、商标和生产厂家。 3、规格型号,参考相应的物资目录、设备目录。 ...


·什么是意向合同范本怎么写
      什么是意向合同范本怎么写 意向合同范本 甲方:______________通信有限责任公司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了给客户提供更好的应用服务,满足日益增长的市场需求,__________通信有限责任公司张家界分公司(以下简称...


·合同到期补偿金不给怎么办?
      在大多数情况下,劳动者在合同期到期后不续签,劳动者是能够得到相应的经济补偿的,但是难免会遇到有些单位在合同期满后,不予劳动者相应的补偿金。合同到期补偿金不给的话,是可以通过申请劳动仲裁解决的。对于这个问题,相信您都想了解遇到这种情况该如何去做。 一、《劳动合同法》规定: 第四十六...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