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土地出资后股权转让涉及哪些税费?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土地出资后股权转让涉及哪些税费?
  
  土地出资后股权转让涉及哪些税费???
  
  
  一、土地出资
  
  1、营业税及附加
  
  对以国有土地使用权投资入股,参与接受投资方利润分配,共担风险的,不征营业税,但与投资方不共同承担风险,收取固定利润的要按规定缴纳营业税,税率为5%不须缴纳。
  
  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权转让有关营业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2]191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以不动产或无形资产投资入股收取固定利润征收营业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1997]490号)
  
  2、土地增值税
  
  对以国有土地使用权投资,对方不是房地产开发企业的,不征土地增值税。
  
  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增值税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6〕21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增值税一些具体问题规定的通知》(财税字[1995]048号)
  
  3、印花税
  
  投资合同本身不是印花税的征税对象,但从2006年11月27日以后,对投资后签订有土地使用权产权转移合同的要缴纳印花税。税率为万分之五。
  
  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改制过程中有关印花税政策的通知(财税
  
  [2003]183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花税若干政策的通知(财税[2006]162号)
  
  4、契税
  
  对以国有土地使用权投资入股的行为,要按规定缴纳契税。契税税率为3-5%。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5、所得税
  
  企业所得税上的处理是按公允价销售该土地使用权确认应纳税所得额来处理,相应的账面价为其成本,年未时进行汇算清缴。
  
  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股权投资业务若干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0]118号)
  
  二、股权转让
  
  1、营业税
  
  股权转让不征收营业税。
  
  依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权转让有关营业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2]191号)
  
  2、所得税
  
  需缴纳所得税
  
  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股权投资业务若干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0]118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股权转让有关所得税问题的补充通知(国税函〔2004〕390号)
  
  3、印花税
  
  需缴纳
  
  根据《公司法》
  
    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 ?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 ? ?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 ? ?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 ? ?第七十二条: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的强制执行程序转让股东的股权时,应当通知公司及全体股东,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其他股东自人民法院通知之日起满二十日不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 ? ? ? 第七十三条:依照本法第七十一条、第七十二条转让股权后,公司应当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中有关股东及其出资额的记载。对公司章程的该项修改不需再由股东会表决。
  
  ? ? ? ?第七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 ? ? ?(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   
  
  ? ? ? ?(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   
  
  ? ? ? ?(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   
  
  ? ? ? ?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 ? ? 第七十五条 :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公司法》规定股东可以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由于土地使用权在我国规定的复杂性,因此在以土地使用权出资的公司实务和司法实践中需要注意诸多事项。关于土地出资后股权转让涉及的税费,我们为您总结到此。更多关于土地出资后股权转让问题,请咨询网站上的律师。
  
  
  
  
  


·农村征地补偿标准有变化吗?
      农村征地补偿标准有变化吗? 一、土地补偿费 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


·征地补偿分配包括哪几个部分
      征地补偿分配包括哪几个部分 一,征地补偿分配包括哪几个部分 征地补偿款包括三部分: (一)土地补偿费安置; (二)补助费; (三)地上附着物补偿费。 土地补偿费: 1、一般支付给村集体组织,然后由村民会议讨论决定如何分配; 2、村集体成建制被撤销的,应当直接支付给...


·办土地使用证的流程是怎么规定的
      办土地使用证的流程是怎么规定的?1、土地登记申请(1)有关宗地来源的政府批复及批准文件,建设用地许可证。提交国有土地使用权通过招标、拍卖、协议等形式进行操作程序中有效性的相关土地权属材料。(2)因买卖、继承、赠与等形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提交买卖、继承、赠与土地使用权转让协议书和公...


·我国深圳土地使用费怎么算
      国家财政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应该是包括依靠国有土地资源而获取的收益的,因为我国民众在使用国家土地资源的时候不是无偿的,提到土地使用费,其实就是国家所规定的土地申请者应该依法缴纳的土地使用税。深圳这个地方也是深受我国改革开放政策的重要影响的,现如今深圳土地的开发也是非常的频繁。那么,...


·法律规定土地出让金谁出
      土地出让金谁出1.土地出让金是获得土地使用权所需要支付的资金,这部分是国家收取的,是由土地使用权获得方支付的,一般也就是开发商缴纳费用。2.在在二手房交易中,买家是要交契税(房屋评估价的2%-4%左右),不用再交维修基金了,买家还需要要交一个土地收益金。二、土地出让金标准是什么(...


·我国法律上什么是自用土地使用权
      我国法律上什么是自用土地使用权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我国的土地政策也在发生变化。在现实生活中,无论是农村还是城市,人们都会买房或自建房,这时就需要拥有土地使用权,国家相关法律对土地使用权进行了规定,使用权分为农村和城市土地使用权,那么什么是自用土地使用权呢?我们来了解下。 一、...


·河南省征收土地价格是多少?
      河南省征收土地价格是多少?(一)征地补偿《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


·土地使用权侵权官司的界定怎样办理的
       一、土地使用权侵权官司的界定怎样办理的 (一)土地侵权纠纷的定义和内涵: 土地侵权纠纷是指在土地权属明确的情况下,因对他人依法取得的土地权利构成侵害而引起的纠纷,包括集体土地所有权、国有土地使用权、集体土地使用权及土地他项权利受到侵犯而引起的纠纷。 土地侵权纠纷包括...


·国土部征地补偿新标准
      国土部征地补偿新标准近些年来我国国土资源部为了更好的维护被征收土地者的切身利益和更好地做好征地补偿付出了很大的努力,而且要求如果被征收的土地是农地,必须要将被征地补偿的安置费直接交给被征地者个人。我国国土资源部为了解决征地补偿要出台相应的征地补偿标准,下面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国土部...


·怎样请律师打官司,有哪些注意的地方?
      怎样请律师打官司,有哪些注意的地方?诉讼也就是我们俗称的打官司,很多人在遇到纠纷而不清楚该如何解决才好的时候,都会选择向法院提起诉讼,而这也是比较有效的能够解决纠纷的方式之一。那么实践中,当事人如果想要请律师的话,该怎样请律师打官司呢?我们为您介绍。一、怎样请律师打官司当事人在打...


·朝阳区土地使用权证未确定土地如何开发?
      朝阳区土地使用权证未确定土地如何开发? 土地使用权证是国家颁发给土地使用者的证明,每种土地的土地使用证类型都不同。北京的土地寸土寸金,对土地使用证的颁发也比较严格,那么,对于未确定的土地朝阳区土地使用权证该如何申请呢?本站来为您解答。 一、土地使用权 土地使用权(Land ...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