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现实生活中,我们经常听到某人欠债不还,债权人将其告上法庭的事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现实生活中,我们经常听到某人欠债不还,债权人将其告上法庭的事情。有的时候债权人还将债务人父母也一同起诉,要求其代为偿还。那么债权人可否起诉债务人的父母?这里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下面我们一起来听听我们的说法。
  
  
  一、债权人可否起诉债务人的父母?
  
  1、如果子女已经成年:父母没有为子女偿还债务的义务,但:如果父母在有能力的情况下主动为子女承担偿还责任,为减轻子女的责任,尤其是在刑事案件中,积极、主动赔偿会成为子女从轻的量刑情节。
  
  2、如果子女还未满18周岁:父母应当承担为子女偿还债务的义务,但,子女自己有财产的,应先以子女自己的财产来偿还。
  
  3、如果子女虽然还未满18周岁、但已经满16周岁,而且已经能以自己的劳动收入来维护自己的正常收入的:父母也可以不再承担偿还义务。
  
  如果子女已经成年了,父母就没有责任负责偿还债务了,债权人只能要求债务人本人偿还。
  
  根据《民法通则》第八十四条的规定:债务是按照合同的约定或者依照法律的规定,在当事人之间产生的特定的权利和义务关系,享有权利的人是债权人,负有义务的人是债务人。
  
  就算父母愿意替子女偿还债务,也是有前提条件的,那就是必须获得子女的债权人的同意,可以将债务转移由父母来偿还。
  
  债务转移是指在不改变债的内容的前提下,债务人将合同债务全部或部分转移给第三人。如果合同的成立须登记、批准的,转移时也要经过登记、批准。
  
  二、债权人在追讨债务的时候有哪些注意事项?
  
  1、签署有效的书面合同
  
  虽然法律规定合同也可以口头形式达成,而且不签合同也并不等于事后就一定追不回货款,但出于事后“口说有凭”,避免债务人事后抵赖不承认或狡辩的风险作考虑,签署一份有效的书面合同还是非常有必要的。
  
  2、核实、收集债务人的主体身份信息
  
  详实的债务人主体身份信息,是债权人事后能启动诉讼方式来催讨货款的前提性条件,也是能否安全、有效的追讨货款的关键性条件之一。在签署合同、建立业务关系时,应尽量的核实收集债务人真实的主体信息,债务人为个人应注重收集有关债务人的家庭住址、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信息,让对方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债务人为公司的则应核实公司登记的真实名称,办公地址、经济状况,提供公司的营业执照等复印件。
  
  3、形成有效的供、送货凭证
  
  供、送货凭证是证明履行合同状况的直接证据,是供需双方事后进行货款结算的直接凭证,特别是在双方未形成对账的情况下,是债权人主张货款的最有力证据。所以,它的完善、有效与否往往直接关系后面的货款追讨。
  
  4、要及时对账
  
  特别是在未签订书面合同或者事前未能形成有效的供、送货凭证的情况下,事后的对账将是一个重要的防范货款结算风险的有力补救措施,这也是关系到能否安全有效的追讨会货款的重要条件之一。但是在现实中,千万要注意把握好对账的时机,要尽量避免在事后催讨不成情况下再来提要求对账,以避免债务人警觉,拒绝对账的风险。
  
  5、注意收集、保存好相关债权债务凭证
  
  这在实践中经常会出现合同遗失,供货单缺损等等情形,这给事后的追讨货款带来很大的诉讼风险。所以,要注意保存收集好有关交易合同、供/送货清单、对账单、欠条、银行进帐单的付款凭证、补充协议、还款协议等等可作为证明合同关系、债权债务关系的事实证据,以便在事后快速、安全、有效的追讨货款中发挥有效的事实证据作用。
  
  6、收集和保留债务人的财产线索信息
  
  在现实中债权人向债务人催讨货款时,几乎所有的债务人都会以经营困难、经济困难、无还债能力等等借口、理由来推脱、逃避承担付款责任,而实际上很多债务人本身并不缺乏偿还能力,但是却种种行为来隐匿财产,隐瞒自身真实的经济状况来逃避付款。所以,无论是在建立业务关系的时候还是事后催讨货款的过程中,都要尽力的搜集债务人的财产线索,比如车辆、银行帐号、房产、对外的应收债权等等。以确保根据掌握债务人的财产信息,准确、快速、有效的追回货款及损失。
  
  7、要注意追讨货款的手段、方式以及时机
  
  现实中,几乎所有的债权人都经历过采取电话联系催讨、上门蹲守等等死缠烂打、硬磨催款的方式,可实际效果甚微,有的甚至有采取扣押债权人等激进方式来催款的,其结果因为触犯刑律,钱没要到,反而把自己给送进了牢房。所以,追讨货款一定要注意采取合法有效的手段方式,要注意催讨的技巧,要采取合法且具有一定威慑力的方式。
  
  8、要注意法律的诉讼时效
  
  诉讼时效是指权利人请求人民法院以强制程序保护其合法权益而提起诉讼的法定有效期限。通常债权债务纠纷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从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利受到侵害之日起开始计算,超过两年诉讼时效期间的,则会失去法律的保护,丧失胜诉权。当然诉讼时效也会因为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诉讼时效中断后,诉讼时效则作重新计算。
  
  9、向法院提起诉讼的同时要提请财产保全
  
  财产保全就是债权人在起诉的同时可向法院申请查封、扣押、冻结债务人的相关财产。作为重要的诉讼措施,财产保全可以有效预防、保证债权人在通过诉讼获胜后能够通过法院得以执行裁决,顺利实现追回货款,挽回经济损失。
  
  综上所述,根据《民法通则》,在我国,子女年满18周岁就具备了完全行为能力,这个时候其要承担民事责任的。就债权人可否起诉债务人的父母,要看具体情况,如果子女属于未成年人,那么父母有监护权,则有义务代为偿还债务;如果子女已经是成年人,并且父母没有对其债务进行担保,那么债权人就不可以对债务人的父母进行起诉,法院也不会受理的。
  
  


·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暂行办法的目的是什么
      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暂行办法的目的是什么是为了加强对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管理,规范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上市、转换股份及其相关活动,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而制定的办法。《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暂行办法》于1997年3月8日经国务院批准,1997年3月25日由国务院证券委员会发布。可转换公司债券...


·合法讨债的条件包括哪些
      合法讨债的条件包括哪些债权人要是遇到债务人欠债不还的话,此时需要采取合法的方式进行讨债,以免自身利益受到损害。那具体来说这个合法讨债的条件都包括了哪些呢?若属于违法讨债的话,那么肯定是对债权人不利的,下面我们就来为你解答这个问题。 一、合法讨债的条件包括哪些 第一,要有能够证明...


·一方债权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一方债权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一、一方债权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如果出借的是夫妻共同财产的话,债权就属于共有财产。 最高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二条第五项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取得的债权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由此,夫妻共同债权是...


·欠条诉讼时效中断的法定事由是什么
      欠条诉讼时效中断的法定事由是什么欠条的诉讼时效中断,是指在欠条的诉讼时效期间内,因发生一定的法定事由,致使已经经过的时效期间统归无效。但是,等到时效中断的事由消除后,欠条的诉讼时效期间还是可以重新起算的。那么欠条诉讼时效中断的法定事由是什么呢?以下是具体介绍。 一、欠条诉讼时效中...


·债权人非法拘禁债务人,债务怎么办
      债权人非法拘禁债务人,债务怎么办索要合法的债务的时候,如果债权人非法拘禁债务人,达到可以立案的标准,那么债权人就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那么如果债务人申请不再追究债权人的刑事责任,债权人还需要承担吗?债权人和债务人有各自承担扮演着什么角色,债权人口头免除债务有用吗? 一、债权人非法...


·哪些不是夫妻共同债务
      哪些不是夫妻共同债务 一、哪些不是夫妻共同债务 1、夫妻从事赌博或吸毒等活动所欠下的债务。 一方赌博所借的债务,由于该债务未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和家庭生活,属于一方个人不合理的开支,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范围,因而应由举债人个人自行承担,配偶另一方不承担偿还责任。应当指出的是,根...


·债权人如何举证夫妻双方共同债务
      债权人如何举证夫妻双方共同债务?1、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2、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3、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


·未达到法定婚龄,借他人的名义登记结婚,婚姻
      未达到法定婚龄,借他人的名义登记结婚,婚姻 由于早前《民法典》关于结婚的法律规定的欠缺,导致早婚,近亲结婚,甚至是重婚的都普遍存在。慢慢地随着《民法典》地完善,情况有所改观,而一些当事人在了解到结婚的成立要件后,便有了疑问,过去的未达到法定年龄或者用他人的名义登记的结婚,现在就...


·发行公司债券应当具备什么条件
      发行公司债券应当具备什么条件1、股份有限公司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有限责任公司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6000万元。2、本次发行后累计公司债券余额不超过最近一期末净资产额的40%;金融类公司的累计公司债券余额按金融企业的有关规定计算。3、公司生产经营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


·认定贷款诈骗罪有什么标准
      认定贷款诈骗罪有什么标准在日常生活中,很多大中小企业、甚至于各家各户,都会贷款。贷款买车、买房也很普遍。但是,进行贷款诈骗的案件也越来越多。那在实际生活中,我们该怎么认定贷款诈骗罪呢?在司法实践中,认定贷款诈骗罪有什么标准?下文中将针对这两个问题为您做一一解答。 一、怎么认定贷...


·网贷的债务儿子跑了父母该还吗
      网贷的债务儿子跑了父母该还吗一、网贷的债务儿子跑了父母该还吗儿子超是18岁就是成年人,是独立民事责任人,他个人的债务不用别人承担。二、限制行为能力或无行为能力的欠债《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十七条十八周岁以上的自然人为成年人。不满十八周岁的自然人为未成年人。第十八...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