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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民委员会是否可以成为民事纠纷中的原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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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明确村委会的性质和法律地位。 村委会具有社会管理与生产经营的双重职能,具体针对某一项事务,其职能一般都是单一的,要么行使生产经营职能,要么行使社会管理职能。对于其社会管理职能,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二条明确规定为“村民委员会是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而对于生产经营职能,我国现行有关法律也规定了村民委员会享有一定民事权利、承担相应民事义务及民事责任。

  

  2,村民委员会行使的职能。例如,村民与村委会在集体经济收益分配上体现的仅仅是生产经营职能——收益分配关系,与社会管理职能无关。然而村委会在从事生产经营职能的同时,自觉不自觉地还行使了社会管理职能,这是造成人们认为村委会与村民之间不平等关系的根源。因此,村委会在与村民涉及权益分配纠纷案件中是适格的被告。

  

  综上所述,村民委员会有参与民事活动主体的资格,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在现实生活中村民委员会以平等主体的身份参与其职能范围内的民事活动,并存在基于上述民事活动发生纠纷引起民事诉讼的现象。所以村民委员会具有为民事诉讼的主体资格,可作为民事诉讼中的原告、被告、第三人参加民事诉讼。


·可以申请免交诉讼费的条件。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准予免交诉讼费用: 1、残疾人无固定生活来源的;2、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抚恤金的; 3、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农村特困定期救济对象、农村五保供养对象或者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无其他收入的; 4、因见义勇为或者为保护社会公共利益致...


·对国内没有住所的当事人,采用公告送达的方式
      《民事诉讼法》第274条 人民法院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没有住所的当事人送达诉讼文书,可以采用下列方式: (一)依照受送达人所在国与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中规定的方式送达; (二)通过外交途径送达; (三)对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受送达人,可以委托中华...


·原告主张的律师费尚未支付的,法院应否予以支持
      我国民事诉讼立法并无律师费的承担问题,法院在裁判律师费如何承担时,应充分考虑守约方诉求违约方支付律师费是否存在正当性、合理性及律师费数额应如何确定的问题。根据守约方提交的委托代理合同、《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律师费发票及部分转账凭证等,应认定律师费金额合理,且委托代理合同明...


·增加、变更诉讼请求的时间
      《民诉法解释》第232条规定:“在案件受理后,法庭辩论结束前,原告增加诉讼请求,被告提出反诉,第三人提出与本案有关的诉讼请求,可以合并审理的,人民法院应当合并审理。”所以,人民法院对于原告增加的诉讼请求予以合并审理至少应满足如下要件:其一,该增加的诉讼请求在法庭辩论终结前提出;其...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应向哪个人民法院提起?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法人或其他组织以它的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为住所。因此,如果欲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 起民事诉讼,应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不提供被告身份信息如何立案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零九条规定,原告起诉时提供被告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等信息具体明确,足以使被告与他人相区别的,可以认定为有明确的被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登记立案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六条第三项也作出了与前述内容一致的规定。因此...


·公安机关不得以经济纠纷为由拒绝对违法犯罪行为立案
      保护公民的人身和财产不受非法侵犯,预防、制止违法犯罪活动,及时查处治安违法行为,维护社会治安秩序,是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的法定职责。公安机关应当按照上述规定,依法履行自身的职责,公安机关不依法履行上述法定职责的行为,则构成行政不作为。 公民以私力强占方式来实现的自我救济行为,为我...


·常见的民事诉讼风险
      

一、起诉不符合条件

  当事人起诉不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人民法院不会受理,即使受理也会驳回起诉。
  当事人起诉不符合管辖规定的,案件将会被移送到有权管辖的人民法院审理。

  二、诉讼请求不适当

  当事人提出的诉讼请求...


·可以申请缓减诉讼费的条件。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准予缓交诉讼费情形: 1、追索社会保险金、经济补偿金的;2、海上事故、交通事故、医疗事故、工伤事故、产品质量事故或者其他人身伤害事故的受害人请求赔偿的; 3、正在接受有关部门法律援助的;4、确实需要缓交的其他情形。...


·对裁判文书中的裁理由不服可以上诉吗
      当事人对裁判结果无异议,仅仅对裁判理由有异议,裁判主文是人民法院就当事人的诉讼请求作出的结论,裁判理由是人民法院在认定案件事实的基础上就裁判主文如何作出进行的阐述,本身不构成判项内容,故原则上,如果当事人对裁判主文认可,不会因为裁判理由遭受不利益,所以,当事人对此不能提起上诉。但...


·村民小组能否作为原告、被告或第三人即能否作为案件当事人参加民事或行政诉讼?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理论,民事诉讼当事人指的是因民事上的权利义务关系发生纠纷,以自己的名义进行诉讼,并受人民法院裁判拘束的利害关系人;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民事诉讼的当事人指的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显然村民小组既不属公民也不属法人,但村民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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