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单位要支付双倍工资的情形有哪些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在我国的法律规定中如果是周末加班的话是需要支付双倍的工资如果是节假日加班的话是需要支付三倍工资的,但是除了两种情况之外,还有那些单位应支付双倍工资的情形呢?下面就跟网站的我们一起来具体了解一下吧。
  
  一、单位应支付双倍工资的情形
  
  (一)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二)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应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三)劳动合同期满后,劳动者仍在用人单位工作,用人单位超过一个月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向劳动者支付双倍工资。
  
  二、单位拖欠工资的责任
  
  1、原劳动部《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规定,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25%的经济补偿金。
  
  2、《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50%以上100%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1)未依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未依照本法规定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2)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3)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4)解除、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3、《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规定:“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在实践中如果是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的话也是需要向劳动者支付双倍工资的,单位应支付双倍工资的情形大致有三种,具体的情况,我们已经在上文中进行阐述。不过同时也要注意,双倍工资不是一直需要支付的,法律中规定最多能支付11个月的双倍工资。
  
  


·未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关系解除是否有赔偿
      在法律规定的时间之内,如果自己已经明确的主张要求公司给自己出具书面劳动合同,公司没有合法的理由却又迟迟不给出具书面劳动合同的这种劳动关系,并不符合法律规定,很多员工面临这种劳动关系考虑的一个问题,当然是自己想要单方面的解除劳动合同。并且比较关心的是,未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关系解除是否...


·无锡劳动仲裁程序是怎样的
      无锡劳动仲裁程序是怎样的 无锡劳动仲裁程序 一、申请仲裁时效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二、提交材料 (一)登 记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并通知...


·试用期主动离职有工资么试用期内
      试用期主动离职有工资么试用期内,员工自离有工资。劳动者在试用期三天自动离职的,用人单位是应当支付其工资的,如果用人单位拒绝支付其工资的,劳动者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举报或者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其工资。如果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因为劳动者的离职给其造成一定损失的,用...


·工伤认定书丢了怎么去补办?
      工伤认定书指在职工因为工作而受伤,由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发布的法律文书,用来证明该劳动者是否因工受伤即为工伤认定书,工伤认定书丢了是能够补办的,补办证书一样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那么工伤认定书丢了怎么去补办呢?补办时可以到用人单位工伤保险统筹地区人社局办理。工伤认定书丢了怎么去补办应当...


·不管大的还是小的工程建设,都事关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因此建
      不管大的还是小的工程建设,都事关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因此建设的工程一定要符合国家的安全标准,为了加强建设工程的质量安全,我国对于建设工程质量的监督有着强制性的规定。以下我们就对河南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的标准进行相关了解。 一、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的监督工作...


·企业恢复劳动关系赔钱给员工么?
      企业和员工建立劳动关系后,就应该各自履行义务,没有特殊情况不能随意解除劳动关系。如果企业违法解除劳动关系,员工可以提出劳动仲裁,如果员工有理的话,一般有两种结果,恢复劳动关系和企业支付赔偿金。那么企业恢复劳动关系赔钱给员工么?针对这个问题,我们谈谈自己的看法。 一、企业恢复劳动...


·试用期员工离职辞退手续需要哪些?
      试用期员工离职辞退手续需要哪些? 一、试用期员工离职辞退手续需要哪些? 1、需要提前三天书面通知,并且告知辞退的理由。 2、谈话要婉转,不要引起劳动纠纷。 3、办理公司内部的离职手续,解除劳动合同,终止保险公积金等。 4、如果公司需要留档就需要填写。 5、工作交接是必...


·刑事赔偿案件误工费是怎样的
      刑事赔偿案件误工费是怎样的 一、刑事赔偿案件误工费是怎样的 1、误工费是根据当事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的。伤者本人的误工时间根据当事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治证明确定。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最终评定伤残的前一日。 2、当事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


·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最新版的内容有哪些
      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最新版的内容有哪些? 建筑工程的质量安全不仅关系到工程的适用性、体现了投资者是否投资得到回报,它与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也是息息相关的。既然建筑工程的质量安全如此重要,国家定然制定了一系列法律法规来保证建筑工程的质量。那么接下来就请随我们来一起了解一下建筑工...


·在我国边坡工程质保期限是多少年?
      在我国边坡工程质保期限是多少年? 边坡工程的质量保证期的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根据边坡对工程影响的时间差别,可分为永久边坡和临时边坡两类;根据边坡与工程的关系,可分为建筑物地基边坡(必须满足稳定和有限变形要求)、建筑物邻近边坡(须满足稳定要求)和对建筑物影响...


·一、劳动合同在原单位怎么取?
      一、劳动合同在原单位怎么取? 离职后劳动合同可以不用拿走。一旦劳动关系解除后,原劳动合同效力即作废,所以不拿也没有关系。 在离职日即最后工作日,用人单位会给员工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员工可用于下一家新入职单位办理入职等相关手续。 二、劳动合同签署注意事项 ...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