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沈阳二手土地使用证如何办理?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沈阳二手土地使用证如何办理?土地证,是国家规定的土地的使用者或者土地的所有者所享有的土地使用权或所有权的法律依据。
   一、根据国家关规定,目前我国颁发的土地证书主要有三种:
  1、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证。县级人民政府对集体所有的依法用于非农业建设的土地进行登记造册,核发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证,确认建设用地使用权。
  2、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单位和个人依法使用的国有土地进行登记造册,核发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确认国有土地使用权。
  3、集体土地所有权证。县级人民政府对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进行登记造册,核发集体土地所有权证,确认所有权。
   二、国有土地使用权登记步骤: 根据国家土地管理局颁布的《土地登记规则》,国有土地使用权登记的程序主要有以下几个步骤:
  1、由土地使用权人提出申请,即由土地使用人在向有关登记机关提出登记申请时,提交土地使用权登记申请书、土地使用权登记人的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个人身份证明或者户籍证明、土地使用权来源证明;
  2、由土地管理机关进行权属审核,包括初审、公告、复审、批准登记等步骤;
  3、颁发土地使用权证书。 办理土地证需要带上:
  1、土地分割转让许可证。房产证原件(每页都需要复印,如果有共有产权人,相同的复印一份即可)及复印件。
  2、购房合同副本及第1、2页,以及最后一页复印件。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土地证办理流程:
  (1)向开发商领取以下东西:
  1、房屋权属登记申请表(有开发商盖章的);
  2、房屋分层分户图;
  3、购房发票;
  4、办理土地证的图。
  (2)缴纳维修基金。
  (3)缴纳契税。
  (4)办理产权证。
  (5)办理土地证 需要带上:《商品房买卖契约》1、2、24页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产权证复印件;申请表(现领现填)。
   四、变更土地登记(过户)
  (1)申请变更登记。属土地使用权转让的,转让双方填写好转让申请书、转让合同书、转让登记表;属继承房屋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提供公证继承书,并填写土地登记申请书;属祖屋分户的,提交分户协议书或户主申请,填写土地登记申请书;还要提交申请人的身份证或户口簿和原土地证书、房产证等土地权属来源证明文件。
  (2)变更地籍调查。变更必须与原来宗地登记档案并案进行。宗地部份变更的,要实地核定面积,界址点,重新绘制宗地图;宗地全部变更,界址没有变化的,可不进行界址调查,但宗地图应重新绘制。
  (3)变更权属审核。内容与初始土地登记相同。
  (4)注册登记,换发证书。注消原《土地登记卡》、填写新的《土地登记卡》,更改《土地归户卡》。收回注销原《土地使用证》,填写颁发新的《土地使用证》。
  先申请变更登记,变更地籍调查,变更权属审核,注册登记后换发证书。通过过户的方式转让给新的拥有者成为二手土地证,以上是我们为您整理关于沈阳二手土地使用证如何办理的流程,如果有更多想咨询的可以登入法律网站咨询律师。
  
  
  


·土地确权证里的共有成员和土地有直接关系吗?
      土地确权证里的共有成员和土地有直接关系吗? 此次颁发的土地确权新证书中除了有户主,还有土地共有人这一栏,这两栏都是进行确权登记时的重点内容。那么土地确权证里的共有成员和土地有直接关系吗?能获得哪些利益? 土地确权证里的成员以后和土地当然是有关系的。 一、土地确权证里的成员被...


·土地使用协议应该包括哪些内容
       土地使用协议应该包括哪些内容? 甲方:______ 乙方:______ 丙方:______ 经各方友好协商,本着平等、自愿、有偿、诚实信用原则,就土地转让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地块概况 1、该地块位于 __________,土地面积为_________...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房地产业规模越来越大,已经成为经济发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房地产业规模越来越大,已经成为经济发展重要的一个产业项目。房地产业作为一个行业,应该有着相应的政策法规,规范行业行为。那么,上海房地产新政策有哪些?项目就让我们为您整理一下相关的知识,与您分享一下。 一、上海房地产新政策有哪些? 关于进一步完善本市住房...


·委托合同的合同履行地的相关内容有哪些
      委托合同的合同履行地的相关内容有哪些 一、什么是合同履行地 合同履行地就是合同按照约定或者实际实施的地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这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那么,要确定买卖合同的管辖,就应首先确定被告住所地或合同...


·城中村改造给了拆迁补偿后,村里的宅基地、耕地还有补偿吗?
      1.拆迁补偿=宅基地房屋补偿+耕地及地上青苗补偿 如果在和你协商了补偿方式,并且协议里有明确了将房屋宅基地征收补偿和耕地及地上青苗补偿统一到拆迁补偿中,并且按照补偿协议将补偿给到你之后,村里的宅基地、耕地就没有额外的补偿了。这个在拆迁补偿协议中会讲清楚的。 2.拆迁补偿=宅基...


·农村房屋土地使用证可以贷款吗?
      我们国家每一位公民在农村基本上都会有一个老家,那么老家都基本上会有自己的房子。我们有房子就会有房产证和土地使用证,您现在的生活压力都非常大,用钱的地方也非常的多,我们如果在生活中遇到一些困难需要贷款那么农村房屋土地使用证可以贷款吗?可以申请。农村个人生产经营贷款是金益农系列下的三...


·办理土地使用证改名字需要什么资料?
      办理土地使用证改名字需要什么资料?土地使用证是确认土地使用权的法律凭证。 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用于非农业建设的,才需要给使用权人发给土地使用证。 国有土地使用证由国家土地管理局统一监制,市、县人民政府颁发,土地管理机关填写,发给依法使用国有土地的单位和个人,并由其保存。其主要内容包括...


·林地使用权转让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林地使用权转让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我国境内有很多浑然天成的林地,也有一些是后期被人们改造成为林地的,注重林地发展也是国家保护生态资源环境的一个渠道,因为通过种植这些林地,对城市的空气净化和保护生态平衡都是有很重要的意义的。有些公民在依法获得林地后可能自己也想要转让出去,不过转让之...


·溧水征地补偿标准为多少?
      溧水征地补偿标准为多少? 我国各个省市对征地工作都非常重视,因为这涉及到广大农民的切身利益。溧水区做为南京市的下辖区县,在征地补偿方面也制定过相关管理办法。那么关于溧水征地补偿标准的规定有何内容?我们为此整理了有关知识,下面我们一起来学习了解下。 一、南京市溧水征地补偿标准为...


·土地使用权摊销年限是多久?
      现在一些大型开发商经常会参加土地拍卖,拿到建设用地。土地使用权是一种无形资产,企业应该按照无形资产折旧进行摊销。由于土地使用权给企业带来的收入是长远性的,摊销的时候要确定期限。那么,土地使用权摊销年限是多久?下面我们一起看看本站我们的介绍。一、土地使用权摊销年限是多久?1、企业取...


·设施农用地备案怎么办理
      设施农用地备案怎么办理 随着现代农业和土地规模化经营不断发展,政府进一步完善现行的设施农用地政策,规范用地管理,所以生产经营者备案设施农用地是十分必要的,或许您对设施农用地怎么办理有些困惑,设施农用地与普通用地有什么区别?在本文中主要介绍什么是设施农用地,设施农用地备案怎么办理...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