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人独资企业章程的内容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一人独资企业章程的内容
  
  第一章 公司名称和住所
  
  第一条 公司名称:
  
  第二条 公司住所:
  
  第二章 公司经营范围
  
  第三条 公司经营范围:
  
  第三章 公司注册资本
  
  第四条 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 万元,由股东一次足额缴纳。
  
  公司增加、减少及转让注册资本,由股东作出决定。公司减少注册资本,还应当自作出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至少公告一次,减资后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法律规定的最低限额。公司变更注册资本应依法向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股东只能投资设立一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第四章 股东的名称、出资方式、出资额
  
  第五条 股东的姓名、出资方式及出资额如下:
  
  股东姓名:
  
  身份证号码 :
  
  出资方式 :货币
  
  出资额:人民币 万元
  
  第六条 公司成立后,应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
  
  第五章 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第七条 股东享有如下权利:
  
  (1)了解公司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2)选举和被选举为执行董事;
  
  (3)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获取股利并转让;
  
  (4)公司终止后,依法分得公司的剩余财产;
  
  (5)有权查阅股东决议记录和公司财务报告;
  
  第八条 股东承担以下义务:
  
  (1)遵守公司章程;
  
  (2)按期缴纳所认缴的出资;
  
  (3)依其所认缴的出资额承担公司的债务;
  
  (4)在公司办理登记注册手续后,股东不得抽回出资;
  
  第六章 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
  
  第九条 公司不设股东会。 股东行使下列职权:
  
  (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2)选举和更换执行董事,决定有关执行董事的报酬事项;
  
  (3)选举和更换监事,决定监事的报酬事项;
  
  (4)审议批准执行董事的报告;
  
  (5)审议批准监事的报告;
  
  (6)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7)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的方案;
  
  (8)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9)对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作出决议;
  
  (10)对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项作出决议;
  
  (11)修改公司章程;
  
  股东作出上述决定时,采用书面形式,并由股东签字后置备于公司。
  
  第十条 公司不设董事会,设执行董事一人,执行董事为公司法定代表人,对公司股东负责,由股东推荐产生。执行董事任期3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执行董事在任期届满前,股东不得无故解除其职务。
  
  第十一条 执行董事对股东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1)向股东报告工作;
  
  (2)执行股东的决议;
  
  (3)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4)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5)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6)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方案;
  
  (7)制订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的方案;
  
  (8)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9) 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并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
  
  (10) 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11) 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第十二条 公司设经理1名,由执行董事聘任或解聘。经理对执行董事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1) 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执行董事的决议;
  
  (2) 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3) 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4) 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5) 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6) 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
  
  (7) 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执行董事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
  
  (8) 执行董事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十三条 公司设监事1人,由公司股东推荐产生。监事对股东负责,监事任期每届3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监事行使下列职权:
  
  (1) 检查公司财务;
  
  (2) 对执行董事、经理行使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行为进行监督;
  
  (3) 当执行董事、经理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执行董事、经理予以纠正。
  
  (4) 向股东提出提案;
  
  (5) 对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损害公司利益的违法行为提起诉讼;
  
  (6) 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第十四条 公司执行董事、经理、财务负责人不得兼任公司监事。
  
  第七章 财务、会计、利润分配及劳动用工制度
  
  第十五条 公司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建立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并应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制作财务会计报告,财务会计报告应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第十六条 公司利润分配按照《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国务院财政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 劳动用工制度按国家法律、法规及国务院劳动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八章 公司的解散事由与清算办法
  
  第十八条 公司的营业期限为 年,从《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计算。
  
  第十九条 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散:
  
  (1) 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2) 股东决议解散;
  
  (3) 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4) 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5) 人民法院依照公司法的规定予以解散。
  
  第二十条 公司解散时,应依《公司法》的规定成立清算组对公司进行清算。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或者有关主管机关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第九章 股东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二十一条 公司根据需要或涉及公司登记事项变更的可修改公司章程,修改后的公司章程不得与法律、法规相抵触,修改公司章程应由股东作出决议。修改后的公司章程应送原公司登记机关备案,涉及变更登记事项的,同时应向公司登记机关做变更登记。
  
  第二十二条 公司章程的解释权属于股东。
  
  第二十三条 公司登记事项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定的为准。
  
  第二十四条 公司章程条款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的,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由股东订立,自公司设立之日起生效的。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一式叁份,股东一份,公司留存一份,并报公司登记机关备案一份。
  
  股东签字并盖章:
  
  年 月 日
  
  一人独资企业章程总的来说分为九个部分,每个部分所涉及的重点不同,因此也需要提高不同的材料,按照不同的程序进行。这是为了维护市场经济秩序所必需的。对于投资者来说最关心的是自己所享有的权利,但为了保障第三人的利益,股东也应该承担相应的义务。
  
  


·私募基金是否属于合伙制企业?
      私募基金是否属于合伙制企业? 一、私募基金根据组织形式可以分为哪几类? 1、契约型基金。指未成立法律实体,而是通过契约的形式设立私募基金,基金管理人、投资者和其他基金参与主体按照契约约定行使相应权利,承担相应义务和责任。 2、公司型基金。指投资者依据《公司法》 ,通过出资形成一...


·公司规章制度范本是怎样的?
      公司规章制度范本是怎样的? 公司是一个集体,免不了需要一些规矩才能更好成方圆,对于公司规章制度范本是怎样的,怎样去制定,又有着什么意义,什么优点,不仅仅作为公司管理层需要去了解,每个员工都有义务去了解它践行它,下面我们就为您详细介绍。 一、规章制度范本 公司的规章制度偏重于...


·公司法人是不是人?公司法人有哪些
      公司法人是不是人?公司法人有哪些分类?近几年,由于国家经济的发展以下政策的支持,许多 新的公司纷纷成立。我国公司的运营都要受到公司法的管理,但许多人在理解公司法中的相关条款时,对公司法人这个词会产生疑问。到底公司法人是不是人?公司法人有哪些分类?我们为您提供了以下文章,相信会解答...


·上市公司股东穿透资金来源限制的规定是什么
      上市公司股东穿透资金来源限制的规定是什么?1、 资本金不得为股东借款、借贷资金等项目公司的债务性资金。2、 资本金不得为公益性资产、储备土地等违规出资。3、资本金不得为股东的“明股实债”型融资资金。4、 资本金不得为股东的借贷资金等债务性资金。  《公司法》第一百九十九条 公司的...


·一、在我国注册公司营业执照需要公司章程吗?
      一、在我国注册公司营业执照需要公司章程吗注册公司营业执照是需要公司章程的,企业章程是自行似定的,类似协议一样的文本,需要包括企业住所、资本、出资人、出资额、名称、承担的债、权、务;而营业执照是工商局发放的证件,证明你是合法经营的企业,先有章程,并提交与工商部门,工商才能发放执照。...


·外商独资企业境外投资区别在于什么
      外商独资企业境外投资区别在于什么自从改革开放以后,我将国允许一些优秀的外国投资者到我国境内创办公司,同时,我国境内创办的一些公司也开始面向海外进行投资,尤其是直到现在为止,我国的外商独资公司和境外投资是相扶相依的,这样才有利于我国经济市场的良性运转。不过生活中有很多人也不是特别了...


·公司分立的法律效果有哪些
      公司分立的法律效果有哪些 一、公司分立的法律效果有哪些 (一)公司的变更、设立和解散 在派生分立中,原公司的登记事项发生变化,并产生新的公司人格——分立出来的公司。在新设分立中,原公司解散,人格消灭,但产生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新的公司。 (二)股东和股权的变动 公司的分立不...


·公司挂靠协议书的模板是什么?
      公司挂靠协议书的模板是什么? 挂靠协议书可以分为很多种不同的类型,有个人挂靠公司、车辆挂靠公司、公司挂靠公司等,但是最常见的还是个人挂靠公司。而工作中,需要职业挂靠的通常都又发生在建筑行业,例如一个有行业资格证书的人才挂靠到某一家具有经营资格证书的公司。那么,公司挂靠协议书怎么...


·公司缴纳五险一金比例是什么
      五险一金我们都知道对于我们来说是非常重要的,一旦我们遇到相关困难时,我们就可以利用五险一金得保障,以减少我们的损失,降低了很多事情的风险,当我们在工作中受了伤并且确认为公伤,就可以用工伤保险来治病,五险一金好处很多,那么公司缴纳五险一金比例是多少呢。 一、五险一金的含义 五...


·母公司需要和分公司签合同吗?
      母公司需要和分公司签合同吗?是可以不用签订的;分公司并不是独立法人,只是总公司的分设机构罢了,权利义务还要总公司承担。公司与分公司就如同左手和右手签合同,并不能凭这样的合同对抗第三人。二、旗下分公司可以签合同吗?分公司虽然不是独立的法人,但是一般也是领取营业执照了的,可以在总公司...


·能否以分公司名义签订合同?
      能否以分公司名义签订合同?显然是可以的,分公司可以自己的名义对外签订合同。本公司设立分公司的目的,就是为了充分地、更方便地开展经营业务,分公司可以自己的名义对外开展业务,当然也包括了签订合同这样重大、不可或缺的环节。分公司在签订合同时,只要加盖分公司的印章就可以了,没有必要每个合...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