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土地承包经营法最新合同范本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土地承包经营法最新合同范本
  
  土地承包经营法最新合同范本
  
  发包方:×××市×××经济合作社(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订立本合同的背景:
  
  ______年,由______镇农工商总公司与甲方签订的土地承包合同,实际上由乙方承包经营,并且得到了发包方及其村民(代表)的一致同意,同时也取得了______镇人民政府的批准。现根据我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及相关法律政策之规定,并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乙方承包经营甲方所有的土地一事达成如下一致协议,望双方共同遵守:
  
  一、承包标的、数量及四至范围
  
  乙方承包的土地为甲方拥有的______亩土地,其四至范围详见附图。
  
  二、承包期限
  
  承包期限为______年,但因乙方已于______年实际上已承包了本合同项下土地,故本合同的承包期限为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三、承包土地的用途:
  
  本合同项下的土地用于种植葡萄、水果、种苗、绿化苗木等其他农作物。
  
  四、甲方的权利、义务
  
  1、权利
  
  (1)监督乙方依照本合同的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和保护土地;
  
  (2)制止乙方损害承包地和农业资源的行为;
  
  2、义务
  
  (1)维护乙方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得非法变更、解除本合同;
  
  (2)不得干涉乙方的生产经营自主权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3)为乙方的生产经营活动提供方便;
  
  (4)依据区、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组织、安排本集体经济组织内的农业基础设施建设。
  
  五、乙方的权利、义务
  
  1、权利
  
  (1)依法享有承包地使用、收益的权利,有权自主组织生产
  
  经营和处置产品;
  
  (2)在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后,乙方拥有的土地承包经营
  
  权可以依法采取转让、出租、入股、抵押或其他方法流转。
  
  2、义务
  
  (1)维持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得用于非农建设;
  
  (2)依法合理利用土地,不得给承包地造成永久性损害。
  
  六、承包金的数量及其支付期限
  
  承包金为每年______万元,在每年______月______日之前付清。
  
  七、违约责任
  
  1、甲方不得违反本合同第四条约定的义务及法律法规的强制
  
  性规定,否则,乙方有权单方决定是否解除本合同,并要求甲方赔偿乙方所有的投入和违约金______万元。
  
  2、乙方如违反了本合同第五条约定的义务及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则甲方有权收回土地,并要求乙方赔偿给土地造成的损失;乙方超出合同规定付款期限的,则按每天万分之二支付未付部分的违约金。
  
  八、其他约定
  
  1、在承包期内,因自然灾害或其他不可抗力严重毁损承包地的,在取得甲方、甲方村民代表及______镇人民政府及农业主管部门同意后,甲方同意对乙方承包的土地进行调整,或按毁损土地面积在承包金中予以扣减,直至土地恢复种植能力;
  
  2、甲方保证甲方村民不得在合同承包期内无故干扰、侵犯乙方的自主经营活动,如对乙方造成损害的,甲方必须予以赔偿。
  
  3、承包期内,乙方交回承包地或者甲方依法收回承包地时,乙方对其在承包地上投入而提高土地生产能力的,有权获得相应的补偿。
  
  4、承包期内,甲方不得单方面解除本合同,不得以任何借口或理由强迫乙方放弃或变更土地承包经营权,更不得以划分“口粮田”和“责任田”等为由收回承包地搞招标承包,也不得将承包地收回抵顶欠款。
  
  5、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转包费、租金、转让费等,归乙方所有,甲方不得擅自截留,且必须配合乙方土地流转事项,但采取转让方式流转的,应当取得甲方的同意。
  
  6、承包期内若遇政府征用,则除土地补偿金归甲方外,其余款项一律归乙方所有,未征用部分则继续承包,承包金也按比例调整。
  
  九、争议的解决
  
  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若有争议,首先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若协商未果,任何一方都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本合同一式柒份,在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壹份用于向有关部门申领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另贰份分别报南浔镇人民政府及农业主管部门备案。
  
  十一、特别条款:
  
  在签订本合同时,乙方有充分理由相信甲方对本合同项下的土地发包已取得了甲方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且已报请南浔镇人民政府批准。如甲方未履行以上义务导致本合同无效,则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赔偿乙方所有投入和违约金______万元订约人:
  
  甲方:          乙方:
  
  代表人:         代表人:
  
  合同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以上内容就是关于土地承包经营法最新合同范本内容了,从上我们可以得知一份合法有效的合同范本应该包含了双方当事人的基本信息,对于承包土地的范围以及期限,还有承包的土地的用途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与义务问题,然后就是承包的数量和期限,以及最重要的违约情况处理各种问题的办法等相关内容。
  
  


·广州商业土地使用年限是多久
      广州商业土地使用年限是多久商业用地在我们日常生活中常见,作为很多商业的经营者,在租赁场地时考虑的问题之一就是商业土地使用期限。商业土地的使用期限对商业活动的开展有着重要的影响,在订立买卖和租赁商业用地时要予以明确。那么,广州商业土地使用年限是多久?下面,我们将为您详细介绍。 一、...


·城市征地补偿费的标准是什么?
      城市的现代化的建设需要将更多的土地纳入规划之中,所以伴随着城市的建设,城市的征地工作也正开展的如火如荼。但是征收土地是要补偿的,补偿费是包括四个方面:土地费用的补偿、安置补助、附着物补偿、青苗补偿。补偿费都是按照年产值的倍数进行的。一、征地补偿费用1、土地补偿费用地单位依法对被征...


·划拨土地继承规定是什么?
      划拨土地继承规定是什么?1、如果取得了土地使用权的国有划拨的土地,可以继承。《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四十四条规定划拨土地使用权,除本条例第四十五条规定的情况外,不得转让、出租、抵押。2、符合下列条件的,经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和房产管理部门批准...


·土地使用证的年限及税费有哪些规定
      土地使用证的年限及税费有哪些规定 在现实生活中,您肯定都听说过土地使用证以及房产证这样的概念,土地使用证与房产证是密不可分的,但是,二者之间也存在着区别。我国分别对于土地使用证和房产证进行了相关的规定。接下来,的我们将针对土地使用证的年限及税费问题,为您做出详细的介绍。 土地...


·317省道征地补偿价格是多少?
      317省道征地补偿价格是多少?道路拉近了各地的距离,增强了各地的经济交流,因此各地想要有更好的发展,修路是发展的第一步,因此开始了317省道的修建,而修建省道就会占用周边的土地就需要给予一定的补偿,而317省道征地补偿价格是多少呢?不同的土地用途以及当地的经济对317省道征地补偿...


·什么是土地使用变更,土地使用变更的程序是什么样的?
      什么是土地使用变更,土地使用变更的程序是什么样的?虽然土地是不能随意的进行买卖的、转让的,但是土地的使用权是可以进行转让的,所以可以说土地使用权也是可以进行变更的。虽然土地使用权可以进行变更,当然也不能随意的进行变更,那么什么是土地使用变更,土地使用变更的程序是什么样的? 一、土...


·农村宅基地可以空闲不用吗
      一、宅基地可以空闲不用吗 《国家土地管理局关于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第52条规定: 空闲或房屋坍塌、拆除两年以上未恢复使用宅基地,不确定土地使用权。 已经确定使用权的,由集体报经县级人民政府批准,注销其土地登记,土地由集体收回。 二、宅基地收回流程是什么? ...


·土地使用权抵债协议该怎么写?
      土地使用权抵债协议该怎么写? 土地使用权抵债协议 甲方(出借人):×××,地址:×××××× 乙方(借款人):×××,地址:×××××× 本合同各方根据《民法典》《民法典》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本着平等、真实、自愿的原则,为明确责任,恪守信用,签订本合同,并保证共同遵守。 ...


·我们都知道农村集体土地不得用于非农业建设,但对于分给农户的宅
      我们都知道农村集体土地不得用于非农业建设,但对于分给农户的宅基地,一般是允许农户修建住宅的。但随着现在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很多农户在修建房屋的时候往往会建成那种小楼房的形式,此时就会将其中的一些出售。那小产权房的买卖是否合法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小产权房的买卖是否合法...


·如今,各地相继出台了限购令,而对于一些想要炒房的人来讲,此时
      如今,各地相继出台了限购令,而对于一些想要炒房的人来讲,此时可能会选择借名买房。那么在借他人名义购买房产的情况下签订的合同是否具有法律效力呢?现在,我们收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您解答借名买房合同是否有效的相关内容。 一、借名买房合同是否有效 借名买房,指用他人名义购买房屋,名...


·福建省征地补偿标准最新
      福建省征地补偿标准年最新城市化进程的加速发展,导致农村耕地面积被占,此行为是不可拒绝的政府城市规划行为。但是人们失地之后,同样会获得一定的赔偿,因此如今人们最关注的问题就是关于征地补偿的具体内容。下面的我们带您看一看福建省征地补偿标准2017的具体内容。当前,我国正处于社会转型时...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