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协议离婚的办理程序是怎样的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在协议离婚的情况下,夫妻也是需要根据国家的规定,按照一定的程序来办理离婚手续的。但对于协议离婚的办理程序是怎样的,可能很多人都不是很了解,针对这个问题,我们马上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协议离婚的办理程序是怎样的
  
  根据《婚姻登记工作暂行规范》及〈婚姻登记管理条件〉,离婚登记按照初审=;受理=;审查=;登记(发证)的程序办理。具体为:
  
  依据《婚姻登记条例》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 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 本人的结婚证;
  
  (三) 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条件是:
  
  (一)婚姻登记处具有管辖权;
  
  (二)要求离婚的夫妻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
  
  (三)双方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四)当事人持有离婚协议书,协议书中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五)当事人持有内地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中国驻外使(领)馆颁发的结婚证;
  
  (六)当事人各提交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
  
  (七)当事人持有本规范《婚姻登记工作暂行规范》第二十三条至第二十八条规定的身份证件。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二条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
  
  (一)未达成离婚协议的;
  
  (二)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
  
  (三)其结婚登记不是在中国内地办理的。
  
  婚姻登记员受理离婚登记申请,应当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查验本规范第四十八条规定的证件和证明材料;
  
  (二)向当事人讲明婚姻法关于登记离婚的条件;
  
  (三)询问当事人的离婚意愿以及对离婚协议内容的意愿;
  
  (四)双方自愿离婚且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双方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
  
  《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的签名,必须由声明人在监誓人面前完成;
  
  (五)夫妻双方亲自在离婚协议上签名;婚姻登记员作监誓人。协议书夫妻双方各一份,婚姻登记处存档一份。
  
  婚姻登记员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离婚协议书进行审查,符合离婚条件的,填写《离婚登记审查处理表》和离婚证。
  
  《离婚登记审查处理表》和离婚证分别参照本规范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规定填写。
  
  婚姻登记员在完成离婚证填写后,应当进行认真核对、检查。对打印或者书写错误、证件被污染或者损坏的,应当将证件报废处理,重新填写。
  
  二、协议离婚后能否再起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8条规定:“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因履行上述财产分割协议发生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第9条规定:“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可见,一方当事人不按离婚协议约定履行义务的,另一方应当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确认离婚协议合法有效,并依法判决有履行义务的一方承担责任。
  
  关于协议离婚的办理程序,其实主要包括了三个步骤,申请、审查以及登记和发证,但也是需要当事人满足了规定的协议离婚条件之后,同时提供了相应的材料,那么才后可能领取到离婚证的。如果您还想了解更多这方面的知识,可以到我们网站的相关栏目进行深入了解,同时还能就你的具体问题,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想去登记离婚需要什么手续
      想去登记离婚需要什么手续(一)申请当事人协议离婚时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不得委托他人代理。否则,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我国办理离婚登记的机关,在城市是街道办事处或市辖区、不设区的市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在农村是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当事人申请离...


·离婚属于私有财产的有哪些?
      离婚属于私有财产的有哪些 一、离婚属于私有财产的有哪些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并结合审判实践,夫妻个人财产的范围应当包括以下五个方面的内容: 1. 一方的婚前财产 婚前财产是指一方结婚以前已经取得的财产,包括动产和不动产。具体来说一是各种收入,例如工资、奖金,从事生产、经营的...


·新刑法对伪造国家有价证券罪既遂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新刑法对伪造国家有价证券罪既遂的量刑标准是什么?新刑法对伪造国家有价证券罪既遂的量刑标准,是根据《刑法》第一百七十八条 【伪造、变造国家有价证券罪】伪造、变造国库券或者国家发行的其他有价证券,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


·遭受家暴要保留哪些证据
      遭受家暴要保留哪些证据一旦遭受家庭暴力,作为受害者应当尽早的收集和保存相关的证据,在发生家庭暴力的时候,是收集证据的最佳时机。如果时间过长,没有及时保存相关证据,就可能导致证据的灭失,这对于事后的权益的保护和救济都很不利。第一、证人证言。发生家庭暴力时有可能会被其他人员目睹到,比...


·票据诈骗行为侵犯了他人财产权利及国家对金融票据业务的管理制度
      票据诈骗行为侵犯了他人财产权利及国家对金融票据业务的管理制度,数额较大会构成票据诈骗罪。由此可见,认定票据诈骗罪,核心在于认定票据诈骗行为。那实践中应该要如何认定票据诈骗行为才好?下文中,我们就来为您解答这个疑惑。 一、要如何认定票据诈骗行为 1、票据诈骗行为,即通过金融票据...


·自愿离婚协议书简洁版应该怎么写?
      自愿离婚协议书简洁版应该怎么写? 一、自愿离婚协议书简洁版应该怎么写? 男方:______,汉族,____年__月__日生,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 女方:______,汉族,____年__月__日生,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 双方...


·女方要离婚小孩谁抚养权怎样判决的
      女方要离婚小孩谁抚养权怎样判决的 一、女方要离婚小孩谁抚养权怎样判决的 对于孩子抚养权问题,要从有利于孩子成长的角度出发,仔细确认双方的情况后判决,但哺乳期间的孩子一般判给女方抚养,如果不是哺乳期,就要看那方更适合小孩成长并征求小孩本人意见。但是在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


·同居10年算事实婚姻吗?
      同居10年算事实婚姻吗? 自步入二十一世纪以来,我国的《民法典》发生了许多的变化。以前,在农村地区往往办了喜酒就算结婚,不考虑领不领证。而现在,一定要领证才算夫妻。现在的婚姻观念更为开放和自由,婚前同居是一个常态。那么,同居10年算事实婚姻吗?今天,我们给您答案。 一、同居十...


·武汉婚姻律师咨询诉讼离婚的一般程序是什么?
      武汉婚姻律师咨询诉讼离婚的一般程序是什么? 武汉婚姻律师咨询诉讼离婚的一般程序一:起诉 离婚案件的起诉,是指婚姻关系的一方向人民法院提出依法解除与对方婚姻关系的请求。起诉一方当事人就是原告,被诉的一方当事人就是被告,诉讼开始后,当事人依法享有诉讼权利,承担诉讼义务。 依据我...


·因未拿到结婚证而判婚姻无效是否合法?
      因未拿到结婚证而判婚姻无效是否合法?因未拿到结婚证而判婚姻无效是不合法的,没有拿到结婚证,婚姻关系一开始就不存在,而不是无效的。婚姻无效往往是跟禁止性条件的婚姻连在一起的。无效婚姻是欠缺婚姻成立的要件的男女结合形式,无效婚姻的情形主要有四种:(一)重婚;(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离婚案件诉讼费用需要多少
      进行民事官司的,此时当事人肯定是需要按照国家的规定支付一定的诉讼费用,对于离婚案件来讲,也不例外。但实践中,针对不同的民事纠纷,规定的诉讼费用是不同的。那么离婚案件诉讼费用需要多少呢?现在,我们将在下面的文章中就该问题做详细的阐述,希望能帮助您解决相关的法律问题。 一、离婚案件...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