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老赖欠钱不还会有哪些限制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老赖欠钱不还会有哪些限制
  
  一、老赖欠钱不还会有哪些限制
  
  1、限制高消费指令
  
  一旦债权人向法院申请限制高消费指令,债务人就不得从事下列行为,否则就要受到法律的制裁:
  
  (1)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
  
  (2)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
  
  (3)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
  
  (4)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
  
  (5)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
  
  (6)旅游、度假;
  
  (7)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
  
  (8)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
  
  (9)乘坐G字头动车组列车全部座位、其他动车组列车一等以上座位等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2、限制出境
  
  对外国人和中国公民在大陆境内有未了结的民商事案件,人民法院可以决定其限制出境措施。
  
  3、网购受限
  
  最高人民法院与芝麻信用签署对失信被执行人信用惩戒合作备忘录。芝麻信用会同淘宝、天猫、神州租车、趣分期等各应用平台,在消费金融、蚂蚁小贷、信用卡、P2P、酒店、租房、租车等场景,通过网络等渠道,全面限制失信被执行人。
  
  4、不得担任老板、董事、监事、高管
  
  从2015年12月起,凡因有偿还能力但拒不偿还全部或部分到期债务,被全国各级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老赖,将受到信用惩戒,不得在全国范围内担任任何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5、限制投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评标专家以及其他招标从业人员招投标活动
  
  2016年9月22日最高人民法院、国家发展改革委等9部门联合公布《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限制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活动、招标代理活动、评标活动、招标从业活动。
  
  二、老赖欠钱不还的刑事责任
  
  除了以上所说的限制外,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老赖还会被追究刑事责任,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最高可判七年。“情节严重”包括以下情形:
  
  (1)具有拒绝报告或者虚假报告财产情况、违反人民法院限制高消费及有关消费令等拒不执行行为,经采取罚款或者拘留等强制措施后仍拒不执行的;
  
  (2)伪造、毁灭有关被执行人履行能力的重要证据,以暴力、威胁、贿买方法阻止他人作证或者指使、贿买、胁迫他人作伪证,妨碍人民法院查明被执行人财产情况,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
  
  (3)拒不交付法律文书指定交付的财物、票证或者拒不迁出房屋、退出土地,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
  
  (4)与他人串通,通过虚假诉讼、虚假仲裁、虚假和解等方式妨害执行,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
  
  (5)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执行人员进入执行现场或者聚众哄闹、冲击执行现场,致使执行工作无法进行的;
  
  (6)对执行人员进行侮辱、围攻、扣押、殴打,致使执行工作无法进行的;
  
  (7)毁损、抢夺执行案件材料、执行公务车辆和其他执行器械、执行人员服装以及执行公务证件,致使执行工作无法进行的;
  
  (8)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致使债权人遭受重大损失的。
  
  要是遇到老赖欠钱不还的话,此时债权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在获得了判决书之后申请强制执行其财产,如果这样都不能让对方还钱的话,很显然在法院方面也是会对老赖的征信进行影响的,具体会对其哪些方面进行限制,我们已经在上文中进行了讲解,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债务人服刑期间是否中止诉讼时效?
      一、债务人服刑期间是否中止诉讼时效? 债务人服刑期间诉讼时效中止的。诉讼时效的中止必须是因法定事由而发生。这些法定事由包括两大类:一类是不可抗力,如自然灾害、军事行动等,都是当事人无法预见和克服的客观情况;再一类是其他阻碍权利人行使请求权的情况。二是法定事由发生在诉讼时效期间的...


·离婚债务归一方承担的约定有效吗?
       一、离婚债务归一方承担的约定有效吗? 夫妻共同债务的分割也是首先遵从自愿原则的,当事人双方可以通过协商决定各自的承担份额。协商成功的情况下,由夫妻中的一方承担全部的债务是可以的。但是在诉讼中,一般不会出现由一方全部承担债务的情况。所以,离婚后共同债务由一方承担全部债务到底是...


·罚款和罚金的区别都?
      罚款和罚金的区别都有哪些 一、罚款和罚金的区别都有哪些 1.性质不同 罚金:属于刑罚 罚款:属于行政处罚或者治安管理处罚 2.缴纳的时间不同 罚金:缴纳时间由判决指定 罚款:除当场缴纳外,一般应在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缴纳。 3.数额不同 罚金的数额通...


·借用公司法人身份证有风险吗?
       一、借用公司法人身份证有风险吗? 借用公司法人身份证的做法是比较危险的。公司法人的身份证是比较有法律效力的,如果法人身份证被拿去立字据、签合同,如果被不法之徒人作他用,法人将会祸从天降。 二、法定代表人的权利: 法定代表人的职权,有的是法律直接规定的,有的是由公司章...


·股东公司法人个人借款股东是否需要偿还?
      股东公司法人个人借款股东是否需要偿还? 股东对于一个公司来说是必不可少的一部分,股东通常都是出资者,公司法对于股东的承担和权益都有相关规定。那么股东公司法人个人借款股东是否需要偿还呢?公司股东承担债务的情形又有哪些呢?想必您都是有些疑问的,我们整理了相关的资料。 一、股东公司...


·个人哪里买公司债券?
      个人哪里买公司债券?现如今人们的生活水平明显提高,手中可利用的闲散资金也是越来越多,但是银行的低利息又满足不了人们的投资目的,因此为了满足人们的投资意愿,市场上出现了越来越多的投资手段,利息相对来说都比较高,债券就是其中的一种,个人哪里买公司债券的问题下文我们为您详细介绍。 一、...


·银行借贷合同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银行借贷合同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一、银行借贷合同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贷款人与实际使用人不一致的,不会导致借款合同的无效,除非贷款合同存在对使用用途有约定,但在实际当中未按照约定使用的情形方可导致合同无效。贷款合同是否无效,可以参考民法典: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


·超过欠条的起诉时效该怎么办
      可以尽量考虑双方达到友好的协商,按照原来的借条达成欠条打款的协议。还款协议应该受到法律的保护。关于超出诉讼时效期间,当事人在原来的债务条款里达成协议,属于新债务,债务关系。如果超过诉讼时效,对方当事人没有达成协议或着不愿意达成协议的话。债权这一方面可以直接向对方发起催收到期还款通...


·夫妻期间的个人债务范围由哪些?
      夫妻期间的个人债务范围由哪些?夫妻个人债务是指夫妻约定为个人负担的债务或者一方从事无关家庭共同生活时所产生的债务。夫妻个人债务是相对于夫妻共同债务而言的。夫妻个人债务是相对于夫妻共同债务而言的,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哪些债务属于夫妻个人债务,在司法实践中一直是一个争议较多的问题。离婚案...


·公司债券与股票的不同
      公司债券与股票的不同 1、资本性质不同:股票是权益资本,是一种投资关系;公司债券是负债资本。是一种借贷关系。 2、持有人不同:股票的持有者是公司的股东,依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享有权利;而债券的持有者只是公司的债权人,对公司仅依约定享有债权人的权利。 3、发行者...


·什么是债务清欠,债务清欠的办法有哪些
      什么是债务清欠,债务清欠的办法有哪些? 债务债权关系是日常生产经营当中的一种主要关系,在对公司进行鉴定的时候,免不了会和其他人发生债务债权的这样一种关系。如果两个自然人之间无法对债务债权进行清算的话,可以通过其他方式来进行债务清算。下面我们就详细为您介绍一下,在我国法条中什么是...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