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大病医保包括哪些病 该如何准确区别?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大病医保包括哪些病 该如何准确区别?
  
  大病医保包括哪些病?该如何准确区别?
  
  生病了去医院看病,如果得的是大病那医疗费用对患者家属来说是个沉重的负担。我国律法强制规定,城镇企事业单位要给自己的员工缴纳医疗保险,这样当员工治病的时候就医保可以报销一定的比例从而减轻了金钱上的压力。那么,大病医保包括哪些病呢?为您解答。
  
  一、中国明确大病医保标准出台,发生高额医疗费即大病
  
  梁万年说,大病有不同的界定标准。从伦理学的角度界定,就是容易危及生命、导致死亡的疾病;从经济学角度界定,就是费用太高的疾病;从医学角度界定,就是 基层看不了必须到大医院看的疾病。我们推行大病保险,是按照费用来界定的。原卫生部新农合重大医疗保障是从病种起步的,包括儿童白血病、先天性心脏病等 22种疾病。但是,这次明确要求以发生高额医疗费用作为界定标准。当个人自付部分超过一定额度,就可能导致家庭灾难性医疗支出,这个病就是大病。今后,我 国将推动新农合重大疾病保障向大病保险平稳过渡。
  
  二、大病如何界定?
  
  根据世界卫生组织关于家庭“灾难性医疗支出”的定义,一个家庭强制性医疗支出,大于或者超过家庭一般消费的40%,就认为它出现了医疗灾难性支出。由于各地收入不同,标准也不尽相同。“最核心的是建立一个居民应对灾难性医疗费用的止损机制,从而提高医疗保障制度的保障功能。这将更好体现公平性。”
  
  然而目前我国对“大病医保”的“大病”范畴尚未有明确、统一的界定。按照此前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与中国医师协会共同制定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共明确了25种大病,包括:
  
  1) 恶性肿瘤—不包括部分早期恶性肿瘤
  
  2) 急性心肌梗塞
  
  3) 脑中风后遗症—永久性的功能障碍
  
  4) 重大器官移植术或造血干细胞移植术—须异体移植手术
  
  5) 冠状动脉搭桥术(或称冠状动脉旁路移植术)—须开胸手术
  
  6) 终末期肾病(或称慢性肾功能衰竭尿毒症期) —须透析治疗或肾脏移植手术
  
  7) 多个肢体缺失—完全性断离
  
  8) 急性或亚急性重症肝炎
  
  9) 良性脑肿瘤—须开颅手术或放射治疗
  
  10) 慢性肝功能衰竭失代偿期—不包括酗酒或药 物滥用所致
  
  11) 脑炎后遗症或脑膜炎后遗症—永久性的功能障碍
  
  12) 深度昏迷—不包括酗酒或药物滥用所致
  
  13) 双耳失聪—永久不可逆
  
  14) 双目失明—永久不可逆
  
  15) 瘫痪—永久完全
  
  16) 心脏瓣膜手术—须开胸手术
  
  17) 严重阿尔茨海默病—自主生活能力完全丧失
  
  18) 严重脑损伤—永久性的功能障碍
  
  19) 严重帕金森病—自主生活能力完全丧失
  
  20) 严重Ⅲ度烧伤—至少达体表面积的20%
  
  21) 严重原发性肺动脉高压—有心力衰竭表现
  
  22) 严重运动神经元病—自主生活能力完全丧失
  
  23) 语言能力丧失—完全丧失且经积极治疗至少12个月
  
  24) 重型再生障碍性贫血
  
  25) 主动脉手术—须开胸或开腹手术
  
  同时在一些地区的政策中,大病医保并非特指的病种,而是参保人在治疗重大疾病时对大额医疗费用再次报销的医保制度。
  
  看了上述内容,您知道了大病医保包括哪些病了。从我国的医保体系看,大病医保其实现在已经从以病种为准过度到以费用为准了。也就是说不是按照病种来确定报销的比例的而是按照治病的花费金额来报销相应的比例的。但是各省市自治区对报销政策要求并不是都一样,具体以自己的省份出台的政策为准。
  
  


·医疗过错鉴定的程序有哪些
      医疗过错鉴定的程序,医患双方、法院、鉴定机构都参与其中,具体要经过下面几个环节:(一)医疗过错鉴定的申请原则上,医患双方均可申请医疗过错鉴定,但根据《侵权责任法》规定,医疗机构有过错时,才承担与过错程序相适应的赔偿责任,因此举证责任由患方来承担。在发生医疗纠纷时,患方如果不能证明...


·如何避免医院医患纠纷案件的再次发生?
      如何避免医院医患纠纷案件的再次发生?一、如何避免医患纠纷的发生 1、加强医疗管理,提高医疗质量 首先要加强医务人员的医德医风教育,增强工作责任心,规范服务语言,积极提倡礼貌用语。在诊疗过程中通过加强对病人疾病知识的健康教育、解释沟通、心理护理等,建立融洽的医患关系,努力提高对病人...


·医疗纠纷诉讼的绝对时效是多长时间
      医疗纠纷诉讼的绝对时效是多长时间发生医疗纠纷的时候,如果协商不了一般就会提起诉讼,民法中,每个案件都是有诉讼时效的,医疗纠纷也不例外。现在有些医疗纠纷案件,患者是几年后才去起诉医院侵权,然后发生纠纷。那么,医疗纠纷诉讼的绝对时效是多长时间?下面,就让我们带领您了解下具体的内容吧。...


·住院病人私自离院侵权责任法中医院是否要承担责任?
      住院病人私自离院侵权责任法中医院是否要承担责任? 只要是属于私自离院而且医院方也告知了不能离婚的情形,那么医院一般是不会承担法律的责任,入院当天,医院出具了《护理安全知情同意书》告知“防意外(走失、坠床、自杀),留陪人24小时在床边陪护”,及《住院须知》告知不得请假或擅自离院,...


·强制医疗审查起诉期限是多久?
      强制医疗审查起诉期限是多久?一个月,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八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1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案件,改变管辖的,从改变后的人民检察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查起诉期限。另外,《刑事诉讼法》...


·医疗纠纷司法鉴定审查相关规定,医疗纠纷立案后,多久做司法鉴定
      现在社会,随着科技的发展选择医疗美容的人也越来越多,当整容医疗失败导致毁容,或是导致病人死亡,产生医疗纠纷的时候,医疗纠纷司法鉴定审查相关规定有哪些,医疗纠纷立案后,多久做司法鉴定?跟着我们来看一下。 一、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重要性 医疗事故鉴定结论是确定医疗纠纷赔偿的核心依据...


·城乡医保和新农合一样吗
      不一样。城乡医保是指将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医保两项制度整合在一起,建立一个统一的城乡居民医保制度。而新农合只是保障农民朋友看病就医的一项制度,必须得农村户口才能参保,农村户口还要以家庭为单位整户参保。城乡居民医保和新农合的区别:1、人群不同。城镇居民医保主要是覆盖城镇户口的居民,新农...


·医疗事故如何确定鉴定机构
      医疗事故如何确定鉴定机构1、医患双方共同委托鉴定的如果医患双方在治疗过程中,发生医疗纠纷的,并且协商一致,通过医疗事故鉴定,来确定是否构成医疗事故、构成何种等级的医疗事故、医疗事故赔偿数额的。通过医疗事故鉴定来解决医疗纠纷的,可以由医疗纠纷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当地医学会组织医疗事故...


·家属签了手术同意书医院就能免责?
      家属签了手术同意书医院就能免责?在医院手术时,患者家属或许都会遇到这样的情况:医生拿着一份同意书走到你旁边,要求在该同意书上签字。如果不签,医生可能就会对你说:“签同意书是国家规定的,你不签,我们就没办法实施治疗,一旦延误或者出了问题谁负责?”于是,就有了很多家属在不知情或者迫于...


·医疗事故鉴定的时间具体规定
      医疗事故鉴定的时间具体规定许多朋友都有过在医院就医的经历,也就有可能发生医疗事故。这时候,为了明确事故各方的责任、义务,医疗事故的鉴定成了关键一步。那么,医疗事故鉴定的时间具体有什么规定呢?下面就让我们为您详细解答,希望给您部分参考。 一、一般情况下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时效 《医疗...


·武汉大病医保新政内容是什么?
      在我国,城乡居民享有基本医疗保险的待遇,居民在看病就医的时候可以节约一笔费用,减轻经济负担。可是现实中经常存在这样的情况,就是老百姓生病了,却看不起导致病情加剧,耽误了治疗。为此,我国在一些城市进行了大病医保的试点,武汉就是试点城市之一,那么武汉大病医保新政有什么?如何解读?下面...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